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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孟厌是我的om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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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终身标记,进行了八次临时标记吧,发热期前后持续了…,大概十六个小时。”纪戎抬手看了看腕表,主动交代情况,他避开了孟厌,防止omega脸皮薄听了心里不舒服。

    “嚯。”不小心凑到一旁听热闹的萧远岱适时发出噪音。

    电话对面的姜愿也是沉默了几秒,又问:“你们匹配度很高吗?”

    纪戎无语地瞥了萧远岱一眼,挪了个地方接着讲电话,“按联盟基因库的配对结果看,有85%。”

    “太奇怪了,赶紧抽空过来一趟吧。”姜愿没在电话里多言,他是个醉心于科研的A级虎鲸alpha,人呆板,爱好钓鱼,是纪戎在军校时的对床室友,因为实在讨厌拳头,在统合战略部毕业后去进修了生物医学。

    萧远岱靠在栏杆上,神思空荡,直等纪戎挂了电话走近,才回过神来。

    “姜老三也算是熬出头了,还记得刚毕业咱们几个聚会撸串,他苦兮兮地抱着本书在旁边背,说是第二天还要考试,哈哈哈哈哈。”

    是一贯没心没肺的腔调。

    纪戎也弯起眼睛笑了笑,和萧远岱一起面朝连绵的青草远山发呆。月色下点点萤火渐起,草腥味都变得梦幻起来。

    “也曾立志以身报国。”很轻的一句叹息,像是错觉。

    萧远岱没接话,神情掩于黑夜。

    纪戎转过身,主动开口道:“孟厌的胳膊上有个纹身,赤鹰,薛海明身上也有。”

    他很多年没有提到这个名字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脸色阴冷。

    “嗯,在泳池里,我看到了。”萧远岱点头,又扯了扯嘴角补充,“禽类都喜欢纹各种中二的纹身,尤其是鹰类,养活了一条街的纹身师。”

    纪戎没理会他的调笑,只皱眉疑惑:“如你所说,他是莲华路孟家的人,为什么身上会有薛家的纹身?”

    萧远岱答不上来,低头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烟叼在嘴里,含糊道:“我记得你一直叫我放手。”

    纪戎抱臂摇头,“我只是希望你不要逼自己太紧。”

    再紧又如何,从毫无头绪里理出一个名字耗费了他几千个日夜。萧警官自顾自低头挡风点烟,抬起下巴朝上嘘出一口淡雾。

    他回身靠在冰冷的铁质栏杆上,看着亮处孟厌和杨羽的身影,淡淡地问:“你觉得,你和小孟匹配结婚,是缘分、是巧合吗?”

    “一个和薛海明有关的人。”他又强调道。

    薛海明,一个不折不扣的黑道恶棍,盘踞着斜府街无恶不作,整整犯了大半本刑法,偏偏次次出事后都被轻拿轻放,明显头上有顶保护伞。

    只可惜,九年前的一发子弹穿膛而过,将许多重要真相掩埋,而当时纪戎和萧远岱就在现场,那发子弹甚至最终被判定为是从纪戎的配枪里射出的。

    纪戎顿了顿,才从往事里抽回注意力,答:“我不知道。”

    看到耷拉着耳朵坐在行李箱上等人的孟厌,他的眼神又变得温柔起来。

    “但我知道,我会保护他。”

    萧远岱追问,“如果小孟和薛家那群禽兽是一伙儿的,背地里反咬你一口怎么办?”

    这次纪戎沉默了一会儿才回他,“阿岱,孟厌是我的omega,我相信我自己的判断,就像你信任我一样。”

    一点猩红横于半空,明明灭灭间,往事烧成了灰,又散成呛人的烟。

    萧远岱心里沉着事,没有再开玩笑。

    “我有种直觉,因为他,缺失的一环就要补上了。”

    他一向爱钻牛角尖,纪戎不置可否。

    不是聊天的好时候,等差不多散完身上的烟味,两人趁着夜色赶路回程。

    孟厌披着小毯子缩在后座,心里难堪又紧张,后颈被揉捏着,纪戎将他的脑袋带过去枕靠在大腿上。这个不知羞耻的alpha,脖子上的红痕就这么大剌剌地露在外面。

    杨羽刚刚还给他贴上了omega腺体保护贴,讲了许多发热期的注意事项。

    好丢脸。

    孟厌不知道纪戎正垂眸看他,抖着眼皮尽力装睡,然后红透的耳尖就被轻轻捏住了。

    他终于扛不住,睁开一双哭肿了的丹凤眼,从下往上,自以为很有威慑力地瞪了纪戎一眼。

    纪戎抬手遮住了他的眼睛。

    忽闪忽闪的睫毛扫在掌心,微痒。

    这是他的omega。

    年少时志向远大,现如今棱角磨平,只希望护好身边人。

    因为发热期刚过,孟厌被强制要求在家休息三天,他学着先把菜切好,饭煮上,等纪戎回家掌勺。阳台上的植物也被他照顾得很好。

    忙着新店开业的事,这几天两人没怎么说过话,相处起来和刚见面时好像并没有不同,但纪戎无端感觉孟厌变得粘人起来。每天他一到家,孟厌就竖着个灰耳朵,围着他转来转去,只是次次被发现时都要欲盖弥彰掩饰一番。

    除了周一去研究所做检查出过一趟门外,这两天孟厌一直窝在家里。眼睛还没消肿,白天看电视看得上瘾,吃饭时他一直埋着头用手揉眼睛。

    纪戎见他两只眼睛都揉得通红,成了只灰兔子,洗完碗便拎着人去小区楼下散步。

    天气闷热,秋千架上没人,一只三花猫蹲在彩色滑梯下梳毛,听见响动,竖起尾巴晃着大肚子颠颠跑远了。

    于是两个人坐在秋千上,吹着晚风,静静晃着。

    “想养吗?”纪戎见孟厌一直盯着跑远的猫,以为他想把猫带回家。

    孟厌耷拉着耳朵默默摇头,表情忽然变得难过。可他曾与狗抢食,和野猫一起翻过垃圾桶,深知流浪生活万分艰难。

    “对不起。”他对着黑黢黢的灌木丛道歉。

    纪戎没明白,只当孟厌不喜欢小动物。他有心想问一些事,怕孟厌抵触,尝试着先敲敲打打问些皮毛,谁知小狼崽很配合,问什么答什么,甚至主动交代了自己在斜府街学着帮人偷东西的事。

    “斜府街,薛景。”纪戎重复着这个名字,眯起眼睛。

    原来是被拐卖去了黑市,那纹身的事也说得通了。纪戎牵起孟厌细细的胳膊,放在手里揉了揉,心里有怜惜,也有庆幸。

    他无意去打探别人的隐私,也不想揭人伤疤,只是事关薛海明,他不得不多嘴问两句。

    孟厌垂着头,坐得乖巧。因为天气变热,新换的亚麻底凉拖鞋前露出了小小的脚趾,他将脚趾缩在蝴蝶结下藏起来。

    如果能把自己也藏起来就好了。

    刚被接回孟家时,也有穿着制服的警察上门找他问话,那个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他身上。

    妈妈的手很软,看向他的眼神很温柔。

    “我家孩子好不容易回家,这么点点大,受了很多苦,就别逼着问他了,都吓坏了。”

    于是他紧紧抱着妈妈的脖子,埋着头躲在妈妈怀里一言不发。

    人的矫情就是这样,无人问津时明明毫无征兆,等有人过问时就如开闸泄洪,骤起惊涛骇浪。

    他这次有好好表现,能不能别忽然不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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