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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过一排树,停在被高高竖起的电网紧密围筑的小型驯兽场外。
这一处没有饿狼猛虎,没有九死一生的杀戮,只有几只体形比一般野生同类庞大魁梧些的猎狗,从山上逮回来的,狂性难驯,每日吠叫,殴打到血肉模糊才肯停下,等伤口养好了,又是周而复始,常秉尧豢养它们是为看家护院,也是用来惩戒犯了小错,不至于取性命,但要教训一番的手下,把猎狗喂饱了,将人推进去,狗不饿便不会咬死,只是逗弄玩儿,最后缺胳膊断腿,再由驯兽师抬出来,见识过真正的斗兽场,这般小儿科的血腥根本刺激不到乔苍。
他负手而立眺望场内,笔挺修长的黑色风衣飒飒扬起,衣袂翩翩,英姿勃勃,猎狗自洞内蹿出,撕咬着逃窜的野鸡和兔子,血柱从脖颈喷射,溅红了临近的几块灰瓦。
数月前,乔苍用性命赌注了一场前途。
斗兽场生死难料,他把所有懦弱,仁慈,光明,都掩埋在那些死去的狼和猎豹的尸骸上。
百里血泊,他死里逃生。
从那一刻起,他原本就坚硬的心肠,更是恨毒了所有不把他当人看待、戏弄他、利用他的人。
他唯有踩着他们的头颅上位,才能将屈辱加倍索回。
等候在远处的管家仆人看到这辆车,匆忙走来迎接,笑眯眯鞠躬,“乔公子,您回来了。”
乔苍点头,将礼帽摘下,递到他手里,“义父忽然让我回来,是珠海出了什么事。”
管家仆人笑说,“常爷在珠海只手遮天,谁敢在天底下闹事。不过是想儿子了,心里惦记。”
这借口实在虚假又蹩脚,常秉尧那只老狐狸,乔苍比任何人都看得通透,他哪里有什么父子情,不过是想要培养乔苍做他的接班人,等年岁大了垂帘听政,对外他是制衡江湖的利器,对内是一樽傀儡,喂食常秉尧那颗不服老的黑心肠罢了。
他未戳穿,淡笑点头,从口袋内摸出一块崭新的高档腕表,不动声色滑入管家仆人的上衣衣兜内,“有劳你鞍前马后,为义父解忧。”
他话音落下,掌心隔着布料轻轻拍了拍,坚硬的表壳冰冷异常,对方毕恭毕敬弯腰,“我应该做的,公子,常爷在书房等您。”
乔苍脸上笑容倏而一收,阴森恐怖,睥睨一眼他头顶,扬长而去。
主楼二层的书房,挨着走廊尽头,可惜天窗关着,隐匿了光束,室内也黯淡昏黄许多,书房东南角的玻璃合拢一半纱帘,阻挡了街巷灯火射入,常秉尧不喜欢电灯,他嫌刺目,也不喜欢过分明亮,行走在暗处久了,对光天化日都有些抵触,越是黑暗,越是逼仄,越是冷清,做事越得心应手,故而他的这间书房只时常亮着一盏陈旧古老的灯,白色明纸糊的灯罩,两侧用钢丝固定,里头一根粗大的特质的蜡烛,能燃上几天几夜。
乔苍驻足在门内一寸之处,管家仆人跟上楼,轻手轻脚关了门。
满室寂静,像久无人穿梭的古墓。
蜡油的味道在空中溢散,常秉尧背对门口,逗弄面前的笼子,那是一只金笼,若是养着黄鹂,养着鹦鹉,能说金丝雀,可他养着雄鹰,体形比一般黑鹰庞大三五倍不止,头颅就有碗那么大,只能说金丝兽。
鹰名叫霸王,不知从何而来,什么品种,却是常秉尧最心爱之物,几年前他和广东一伙地头蛇恶霸争斗,掠夺一块位于十三街的地盘,稍有不慎落了单,被追杀到一条死胡同,当时前路被阻,后路是穷追不舍杀红眼的仇敌,常秉尧以为自己这条命会交待在那一处,就是这只鹰,从天而降,用它尖厉的长喙啄食对方的眼睛,丰满宽大的翅膀自头顶扑棱而过,迷了那伙人视线,常秉尧在一团混乱中抢到对方的匕首,擒拿了头目,才平安脱险。
霸王救了常秉尧的命,成全了他的宏图霸业,若不是它,广东的江湖根本不会崛起常氏一族,今日的总瓢把子昔年势必血洒深巷,黑道风云也会改朝换代。
常秉尧感念恩情,对它百依百顺,而乔苍这一时刻的视线中,那盘鲜血淋漓等待喂食的手指,就是来自于人。
他不着痕迹蹙眉,压下心口的不祥之感,单膝跪地,“义父,您找我。”
他等了许久,常秉尧仍没有让他起来,这样的下马威不是什么好兆头,乔苍一声不吭,飞快想着对策。
隔壁的屋子,一直空着无人居住,偶尔放些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