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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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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他也跟着笑,半晌点点头,“成,你这坠子什么时候拿?”

    “抽空吧,要是下午有空,就下午来拿,赶饭点那种。”拍拍他肩膀,一副施恩的模样。

    又闹了会儿,赶时间,跟张哥告了别。

    张哥本名张开阳,也就大五、六岁而已。

    第一次见面,就特别聊得来,没想到隔了这么久,居然没有生疏。

    真是应了那句诗——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想着,挤上了公交车。

    从这里到xx区,如果没有堵车,一个小时已经是最好的情况了。

    按预算,至少一个半小时。

    不过还好,现在也才十一点多,完全来得及。

    挑了靠后的位置,把窗子开了一半,风从缝隙灌进来,吹的有点儿犯困。

    在闷热的夏天,这样的状况无疑很舒服。

    想了想,把窗子稍微关起来一些,靠着椅背,准备去会周公。

    反正也是要到终点站才下,不用担心坐过站。

    很快,意识模糊起来。

    半睡半醒间,看到了一个莫名熟悉的年轻人,但实在撑不起眼皮,索性不去理会,彻底睡着。

    等到司机把摇醒,已经睡得流口水。

    连忙擦擦嘴,下了车。

    这时,和同时下车的一个低着头男人,引起了注意。

    这人明明没睡着,却非要司机过去喊了才下车。

    真是个怪人。心说。

    没有过多在意,在总站等了会儿,坐上第二趟车。

    也许是刚才睡够了,本来想继续打瞌睡消磨时间,却怎么也睡不着。

    别无他法,一边数着窗外的树影,一边分析目前的情况。

    方凯以及方凯的父亲,暂时可以说都是对方凯母亲抱有怀疑的。

    要只是一个孝子的话,可能不会把这件事儿看得太重。

    毕竟小时候,还硬要说自己是奥特曼,念咒语就会变身。

    这很正常,孝子的思维是天马行空的,不能不信,但也不能尽信。

    但如果加上大人,就要可信的多了。

    而且很多时候,大人是不会向孝子一样,和你说实话的。

    所以这种东西,实际上是要从很多角度去看的。

    有利有弊吧。

    想着,忽然发觉,忘了自己数到第几个树影了。

    二十八?还是二十六?

    就在纠结自己数到多少的时候,旁边的女孩突然把头靠在了肩上。

    一怔,偏头去看,发觉她是睡着了。

    不过,不知道会不会也流口水?

    稍微思索,轻轻的把纸巾从口袋里掏了出来,取了一张并展开,小心翼翼的抬起那个女孩的脸,把纸巾放在了自己的肩上。

    这样就算她真的流口水,也不会弄衣服上了。

    在心中暗暗夸赞自己的聪明才智。

    等到下一站公交车广播响起,才惊觉自己坐过了站。

    虽然过程有些坎坷,但最后还是按时找到了朔风网咖。

    只是有一点儿很不解,为什么一个小学生,会约在网吧门口跟见面?

    来的早了十五分钟,方凯显然并没有来,因为只有一个人,看起来很傻气的站在门口。

    既不进去,也不走。

    努力忽视吧台那里的目光,认真的低头,盘算着明天要不要给鞋带换个样式。

    总是蝴蝶结,看多了挺枯燥。

    就在这时,有人扯了扯衣角。

    顺势看过去,方凯红肿着双眼,仰头看着,见望着他,特别开心的笑出来,“叔叔。”

    听他声音沙哑,心知应该是哭了很久。

    “吃饭了吗?”一直不知道怎么安慰孝儿,毕竟自己都还算个半大孩子,只好努力扯开话题,分散注意力。

    他摇摇头,见状抓住他衣服上的帽子,“那行,先去吃饭。”

    “等到吃完,你再把让差点儿绕世界一周的理由,原原本本说一遍。要是说瞎话,就不付饭钱,把你留在那里给人家洗碗。”

    出言威胁着他,本来还想配上个凶狠的表情,但奈何实在狠不下心,只要看到方凯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很想笑。

    忽然就懂了,为什么小时候经常有大人逗弄。

    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虽然说不清到底有趣在哪里。

    姑且就把它认做是,成年人的恶趣味吧。

    不知道哪里有饭馆,带着方凯走了半天,这小子才告诉,走反了。

    于是一顿饭,加上走路的时间,花了足足三个多小时。

    这样的情况,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了。

    跟何云吃饭,顶多两个小时,都已经算是很长的了。

    唯一一次吃了五个多小时,是初中毕业的时候。

    大家一堆人聚在一起,凑钱去吃了大排档,还买了几瓶啤酒。

    虽然后来因为喝酒,第二天被罚跪了两个小时的搓衣板,但现在想起来,还是万分怀念。

    也许真的就像方凯叫那样,外貌没老,但心已经老了。

    下次加入广场打太极的队伍?盘算着。

    而这时,方凯终于吃完了,就见他舔舔嘴巴,准备把油腻腻的手,往衣服上抹。

    “说,你多少注意点儿形象啊……”急忙拦住他,拿了两张纸巾,用茶水浸湿,递了过去。“亏你还是个小帅哥,不怕以后跟叔叔一样没对象?”

    语毕,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不是因为邋遢才单身的,是因为那时候不擅长社交,连跟女孩子说句话,都会脸红结巴。

    或许应该换个说法,是不擅长和女孩子社交。

    情书倒是也收过,可惜那时候怕被父母发现,看完就偷偷撕掉了。

    “叔叔也喜欢用手抓排骨吃?”方凯乖乖擦掉了手上的油,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很想逗逗他,于是一脸严肃的道:“喜欢用手抓人肉吃。”

    没想到他反而一脸鄙视,“这都多少年前用来吓孝子的了。”

    一时语塞,摸摸鼻子,转移了话题,“你吃饱了吗?”

    他点点头,还朝拍拍他的肚皮。

    想了想,虽然不愿意破坏现在的气氛,但该问的还是得问,“所以你叫过来,除了蹭饭,还有什么目的?”

    “妈妈……她这几天又……”方凯越说声音越小,很快头都要低到桌子下面去了。

    这几天?难道说还是周期性的?心说。

    见他久久不把头抬起来,抓住他的帽子,给他戴到了头上,“行了,这样也是变相低头,把头抬起来,有话问你,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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