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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天香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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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九章天香居

    三月中。

    京城。

    天香居。

    今天这里有几位不一般的客人,严世蕃自不用说了,严家父子是整个京城最会享受的人了,什么地方有好吃的,他们都不会落下,严世蕃比其父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了严世蕃之外,还有刑部尚书濮阳律,这位面相敦厚普通的尚书大人和严世蕃站在一起实在是万分的格格不入,可他们现在偏偏就站在一起,不仅站在一起,二人中间还夹着一位姑娘。

    严莹!

    她现在是京城报社的负责人,报社所有的出刊任务全部都有她来负责。

    本来,今天她只约了濮阳律。

    可不知道严世蕃是从什么地方听到风声的,偷偷摸摸的摸了过来。

    京城最近发生了不少大事情,其中从刑部流传出去一件案子,是扬州那边的案子,说是扬州知府李牧在扬州做了一件非常惊天动地的事情。

    他杀了一个人!

    而且是他亲自动手杀的!

    据说是,当时血溅到了李牧的官服上,脸上,浑身都是血。

    当时,他在审案子。

    死的这个人这是他所审的案子的主要犯人,可这名犯人和普通的犯人不同,这名犯人他是个官,在案件没有到达刑部之前,私自处死了一名官员,这犯了很大的忌讳。

    为此,当案卷的卷宗快马加鞭传到京城的时候。

    嘉靖亲自下旨,派人核查这件事情。

    核查出来的事情原委让人真是的痛心疾首。

    死者名叫陶坤。

    是扬州府如皋县的县令。

    这位县令私下收受贿赂,中饱私囊,使如皋县的县试一度成为了陶坤自己的钱袋子。

    他在如皋县县令任上,共贪污银两近五万两!

    这还只是他在县试上捣的鬼,至于别的地方就更加不用说了,比这些银两只多不少,如此巨额的贪污,判他一个死刑毫不为过。

    李牧公审陶坤。

    他面对重重铁证,丝毫不动容,甚至当堂侮辱李牧,围绕着李牧的亲朋好友,父亲母亲,大吐污秽之言。

    李牧是何人?

    曾经的锦衣卫指挥使!

    同时,他还是一个孝子。

    盛怒之下,直接当堂斩杀了陶坤!

    这件事情一传开,李牧又是接连拔出扬州府治下的两名贪污官员,因为这两名官员认错态度良好,且主动认错,给予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两件案子一传出去,整个扬州府是人人自危,受过贿的,谎报过税务的,一时间全部都涌到了知府衙门,这件事情在当时的扬州也是一件趣谈。

    这件趣谈从扬州一路传来京城的时候可就不仅仅是趣谈了。

    东厂和锦衣卫联合行动也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将所有的事情全部笼络清楚,后嘉靖亲自下旨免除李牧的一切罪行,并对案子牵连到的人从宽发落,这才算是止住了这件事情。

    严莹今天就是得了嘉靖的口谕来找濮阳律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并将这件事情经由报纸快速的传播开来。

    其实,所有人都清楚。

    没有后台的话,就凭他一个小小的县令敢贪污这么多银两?

    严莹就更清楚了,她清楚的知道陶坤的后台就是严家,严嵩和严世蕃。

    严世蕃非常淡定的听着濮阳律说案子,时不时会发表一些看法:“如此说来,这陶坤也算是死有余辜了。”

    濮阳律看着他道:“李牧李大人雷霆手段,本朝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陶坤的胆子也真是够大了,胆敢在李大人的手底下玩花招,还是在县试上动手脚,这等胆量,严大人应当是没有的吧?”

    严世蕃道:“科举选士为国之根本,哪怕是再愚笨之人也该知道不能在这件事情上动手脚。”

    濮阳律笑道:“当初谋反逆案,不是谁都没有料到竟然会有人敢对京仓大动干戈?”

    严世蕃道:“谋反案,若不是李大人,还真难说会有人敢闯入王府捉拿犯人,李大人不仅胆大,而且心思缜密。可惜如此良才不在京城,反倒是在扬州。”

    濮阳律叹了口气,道:“是啊,可惜啊。否则,以李大人之手段,这朝堂之中的蛀虫定然会害怕的远遁而去。”

    严世蕃大笑,“远遁而去不妥,依我看来,他们说不定会吓得直接变成了朝廷支柱,国之栋梁。”

    听起来,这像是他们相互之间在夸奖李牧。

    实则二人现在是针尖对麦芒,谁都不愿意饶过谁,非要在这嘴上先占占便宜不成。

    要问为何,严莹是说不明白。

    她只是知道,现在在朝堂上,严世蕃和濮阳律不对付得很。

    默默听着二人说话,然后将他们的对话全部都记在心底,她要做的事情就是将这些话回去之后想办法传递给李牧。

    这很简单,只要交给李府的人,或者干脆去找金三刀,让他帮忙传个信儿。

    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可以让她脱离苦海,成为一个自由人,连带着母亲在严府的地位也稍微高了一些,她认为这样做是非常划算的。

    稍微吃了一些东西,看时间不早了,严莹别过濮阳律和严世蕃,出了门叫了马车回报社回去了。

    一回去,她就写了信。

    将濮阳律和严世蕃说过的话全部都写下来。

    一想到接下来还要想办法去李府,她就有些头疼,想着是不是应该和李牧商量商量,找一个可靠的人来负责这件事情。

    李牧和严莹定下的时间是五天一封信,也就是说,严莹每五天就需要给李牧一封信,就算这封信里写着的是她今天早上吃了什么,中午吃了什么,晚上吃了什么,这封信也必须要到李牧的手中。

    如果说是关于严嵩和严世蕃的事情,这封信就必须由当天发出。

    严莹看得出来,李牧对严嵩和严世蕃非常忌惮,也非常的关注。

    照理来说,他一个连京官都算不上的官儿是不应该过多去关注这些问题的,因为你知道的越多就越是危险,这句话不管放到什么人身上都是一句非常深刻的哲理,尤其是针对小人物,这句话更加是一句至理名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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