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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录制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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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连三天时间,沈莫白天就在苓歌的工作室,下午去接上苏曼颖或在外面过两人世界,或是回苏家吃饭。.

    老三和耗子被派去调查江家的华丰集团,现在还没有消息。

    血狼在完成长海那边的任务后,也留下来帮助沈莫,他跟燕京不少大佬关系都不错,倒也能调动不少力量。

    不过沈莫并没有着急让他出手,因为黑帮势力虽然能帮上自己不少忙,但也有利有弊,能不用,还是不着急用的好。

    这一天,沈莫一大早还没起床,就接到了苓歌的电话。

    “沈莫,快点过来!快点!”苓歌的声音带着颤抖,显得十分激动。

    沈莫忙坐起来,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我把歌写好了,快点来,我想让你第一个听到这首歌。”苓歌大声叫道,听声音似乎有些回音,她好像还呆在工作室里。

    暗道一声工作狂,沈莫抬头看了一眼窗外,发现天都还没亮,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好,我半个小时之后到。”

    半个小时不到,沈莫便来到了苓歌的工作室。里面灯光大亮,不时传出阵阵乐曲声。

    看了看表,现在才四点半,沈莫无奈撇撇嘴,走向工作室。

    偌大的工作室里只有苓歌一人,看到沈莫过来,她兴奋地跑过来,将他拉到录音室外面:“昨晚忙到一点多,他们帮我录好了曲子,我刚刚自己改完歌词录了小样儿,如果你看没有问题,今天会真正录制歌曲。”

    沈莫挠挠鼻子:“哈哈,我?我不是专业人员,怎么可能看出问题?”

    “你当然能。”苓歌肯定地回答:“这首歌有你一半的功劳,而且流行音乐就是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嘛,我觉得你能,你就能!”

    “……”沈莫无话可说,这丫头,还真是抬举自己了。

    苓歌一脸虔诚地打开音响,不多时,一阵密集的鼓声传出,与其相合的,是悠扬的琴声。

    飘逸空灵的前奏,让人心旷神怡。

    “行云流水衣袖划出一片彩云,

    你的身躯如同古琴一曲成风,

    长月弯成弓,

    身姿宛如松,

    指尖轻点世界为你跃动。.

    拿手的十八般武艺,

    没有兵器照样无敌,

    你就是我心中救美的英雄!

    神奇的华夏武,

    传承万千年,

    当你出现我的心情被你引动。

    那背影一眼万年,

    红线思念牵,

    寂静的夜里我与伤口切磋爱恨情仇,

    永无止尽的追溯,

    划破一片锦帛,

    没有你的世界想念越来越长。

    神奇的华夏武,

    传承万千年,

    我身着长衫对月舞剑等你来合。

    一日盼三年,

    有爱说不出,

    泪眼婆娑江湖长歌只缘相识太过。

    永无止尽的追溯,

    划破一片锦帛,

    没有你的世界四年越来越长……”

    美妙的音乐,带着对英雄的崇拜,夹杂着复杂的感情,被苓歌刻画的惟妙惟肖。

    沈莫听着这首歌,也忍不住沉醉了。

    苓歌的嗓音绝对是华夏最好的一个人,没有之一。

    空灵,干净,纯粹不带任何一点杂质。

    而这首歌更是将空灵飘逸演绎的至善至美,还带着一丝凄婉。

    当初苓歌横空出世,驾临乐界,便被认为是天后王菲的接班人。不过事实证明,苓歌现在的成就便已经不在当年的王菲之下,而她现在才二十二岁,她今后能取得的成绩,绝对会是无人能及的!

    隐约停止,沈莫仍旧没有醒转过来,知道苓歌椅着他的手臂,叫了他好几声,才回过神来:“啊……好听,真是太好听了。”

    “真的么?”从沈莫的神情中,苓歌看出他不是撒谎,不由心中喜悦:“你真的喜欢么?”

    “喜欢,我敢保证,这首歌如果发出,一定会大火,绝对会成为今年最有名的歌曲。绝对比神曲《忐忑》还有名!”

    沈莫赞叹道。

    本来苓歌还心里高兴,听到沈莫居然拿自己的音乐跟《忐忑》比,顿时不依了,伸手捏了沈莫一下,娇嗔道:“你说什么不行啊,拿我的歌跟《忐忑》比,我们的音乐根本就不是一种类型嘛!”

    笑闹着,过了一会儿,苓歌忽然正色道:“我决定了,这首歌在录制MV的时候,我要在前奏之前说一句话。”

    “什么话?”看她说的郑重,沈莫奇怪问道。

    “我要说,这首歌是送给你的,因为你就是大英雄!”

    抬起头,直视着沈莫,苓歌鼓起勇气道。

    沈莫一怔,似乎从苓歌眼中看出什么,不过接着便自己否定了,呵呵笑起来,摇摇头:“开玩笑吧你,你这么说不怕你的歌迷误会么?我可担心被人人肉出来,被你的歌迷给揍死呢,到时候大英雄被天后粉丝围殴致死,那我可憋屈死了。”

    “如果我说……我真的喜欢你,你相信么?”苓歌见沈莫故意转开话题,心中有些失落,但还是坚持把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

    嘴角带着笑意,大眼睛一眨一眨地盯着沈莫,等待着沈莫的回答。

    沈莫看着苓歌,心中暗暗叫苦。

    这叫自己怎么回答?

    听她语气一副认真的模样,可是看她表情,倒更像是开玩笑。

    他们才认识几天?一见钟情?不算。

    日久生情?这才多久?

    沈莫找不出任何能让苓歌喜欢上自己的理由,所以他觉得苓歌跟自己开玩笑的可能居多。

    女人啊,总是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就连表白都可以。

    一个如果,一个貌似开玩笑的表情,如果沈莫给出肯定答复,那她就可能是认真的。

    如果沈莫拒绝,她也可以为了保住颜面说是开玩笑。

    这就是女人的优势。

    漂亮女人的优势。

    “我有女朋友的。”顿了顿,沈莫开口道,这似乎是最好的理由。

    “如果没有呢?”苓歌似乎真的认真了,继续问道:“你会喜欢我么?”

    “这个……也许吧。”沈莫模棱两可的回答,如果直接说不,会不会太伤人心了?

    要不要告诉她,自己还有另外一个女朋友?

    听到沈莫这么说,苓歌脸上露出几分笑意:“也许么?咯咯,这就够了,沈莫,我发现我真的有点喜欢你了。”

    “呃……还是不要了吧,这样不好。”沈莫连忙摆摆手,自己这桃花运看来要成桃花劫了。

    “我不,我偏要!”苓歌倔强劲起来了,嘟着嘴说道:“你有权拒绝我,但没权阻止我!”

    见沈莫还要劝说,她一挥手:“好了,一晚上没睡觉,我饿了,请我吃饭吧,吃晚饭我要睡上几天几夜!”

    沈莫无奈,只好点头答应,心里却琢磨着,什么时候找个时间跟她好好聊聊。

    这个女人……真是难以捉摸啊,怎么会喜欢自己?

    难道我沈莫真的到了王霸之气一发,美女都贴身来抢的境界?

    吃完饭送苓歌回去,沈莫看了看时间,才六点半,平时这个时候自己才刚起床呢。

    不过现在就算回去睡也睡不着了,沈莫索性打个电话把苏曼颖叫起来,这段时间一直在帮苓歌找灵感,他答应苏曼颖陪她去苏芸的公司,都一直没能成行。

    苏曼颖告诉过沈莫,苏芸的那家公司似乎跟江家的华丰集团有些业务往来,让他过去,其实苏曼颖也是想让小姑姑帮帮沈莫。

    不过沈莫现在并不着急,老三和耗子还没待会准确的消息,现在他们连个具体的计划都没有,找人帮忙,总的有个计划才行。

    沈莫现在很喜欢打电话叫苏曼颖起床,每次听到她那半睡半醒含糊不清的慵懒声音,感觉就像猫儿一样。

    “小懒虫,起床了。”电话接通,沈莫笑道。

    “你才是懒虫。”苏曼颖哼哼两声,听到沈莫嘿笑,忽然嬉笑道:“老公,过来抱我起床好不好?我还没穿衣服呢。”

    声音娇柔,带着几分魅惑,让人血脉贲张。

    “呃!”沈莫闻言一个忍不住,差点打歪方向盘撞到一旁的栏杆上。

    这个丫头,什么时候也会玩这一套了?

    太坏了,实在是太坏了!

    不过那声老公叫的还真是舒坦,沈莫浑身骨头都松了。

    “好的,等我三分钟,我这就过来!”

    沈莫不容分说,挂掉电话,脚踩油门,飞快地往苏家狂奔。

    一路摄像头电子眼无数,沈莫只想着曼颖,哪管它罚单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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