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蜮迷泷天障 第四十七章 火
「怎么可能?」</p>
镇魂杖一端仍然被姬轩握在掌心。</p>
此时他与邱婆之间极近。</p>
原本只需要向前再进一步,就可以将这老妪打昏过去。</p>
但就是那么小小的一步。</p>
在他的眼中却被无限地放大。</p>
一只枯槁、扭曲的手。</p>
正紧紧地攥住镇魂杖的另一端。</p>
掌心与长杖接触的地方正冒出一阵白烟,一点点黑色浓稠的液体,正从手指缝里低落到地上。</p>
活尸是邪祟。</p>
是握不住镇魂杖这种鬼师传承的秘宝的。</p>
所以结局显而易见。</p>
这具活尸突然出现在两人之间。</p>
然后被长杖捅了个对穿。</p>
「但是……为什么?」</p>
……</p>
「邱瑾,你已入道宫十余载。</p>
通学降妖除魔之法。</p>
现本座这里有一门径,可允你入监天司为官。</p>
你可愿意?</p>
这可是一次机会,本座先提醒你。</p>
若是你能加入监天司,你的道侣也能过得比现在更好。</p>
本座知道她前些天被流月那边赶了出来。</p>
现在也正是窘困的时候。」</p>
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p>
拜入道宫原本就是为了能出人头地。</p>
为了可以在结束道宫的十五年修行之后能有一个好的出路。</p>
倾尽全力。</p>
等的可不就是这一刻。</p>
而且……</p>
在这里也遇见了那个可以相伴一生的人。</p>
所以面对师尊给出来的机会,就欣然接受了。</p>
不是所有人都能继续深造修炼。</p>
作为一个‘寻常的百姓’,这种修为已经足够在世间大部分地方混上一口饭吃。</p>
「哦?你居然想要回家乡去。</p>
本座不认为这是一个好决定。</p>
那地方偏远,要想爬上来可是千难万难。</p>
若是你想要站得更高,有更多的机会,本座可以推荐你在开蔺郡的监天司任职。</p>
……</p>
无论如何都想回去?</p>
呵。</p>
罢了。</p>
本座也不多劝你,既然是本座的徒弟,定然是有什么计较的吧。</p>
若是能在你的家乡达成你心中抱负,本座也欣慰。」</p>
因为那是自己的根。</p>
是一切开始的地方。</p>
家乡虽然地处偏远,但何尝不是一次机会?</p>
在开蔺郡虽说有师尊照拂,但师尊不止一个徒弟,不可能方方面面都顾及得到。</p>
与其在开蔺郡这么不上不下地等到机会。</p>
倒不如回去。</p>
成为鹤立鸡群的那个人。</p>
毕竟。</p>
「那些最后成名的大人物,也有颇多是边陲出身。</p>
他们能做到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发生在自己身上?</p>
总有一天,自己会再度来到这里。</p>
不。</p>
不仅仅如此。</p>
这里也只是自己路上的阶梯。</p>
自己将会走得更远,甚至是——到达燕宁!」</p>
直到最后一刻,才回想起来当初的愿望总是那么远大——且自负。</p>
回到这里的时候,的确是作为道宫的人才得到了优待。</p>
但这里的一切都和想象中的不一样。</p>
安逸。</p>
实在是太安逸了。</p>
同僚们每天的日常无非是喝酒吃肉。</p>
这种小地方也没有几个像样的案子,虽说作为监天司的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正确。</p>
「但是长此以往下去,又该如何出人头地?</p>
妻,事已至此,或许我们应该想一条后路了。</p>
但那终究是最终手段。</p>
如今的司幽待我不薄。</p>
可断然不能做出那等背信弃义之举</p>
。」</p>
花了三年时间。</p>
从捕快晋升为捕头。</p>
又花了十年时间。</p>
成为了监天司里第二把手。</p>
在监天司可以说是一人之下。</p>
但这些还不够。</p>
「邱瑾,邱瑾……唉。</p>
是本官误了你啊。</p>
那呈上去的文书又被退了回来,上头的几个人是真的没有眼光,居然会拒绝你。</p>
他们、他们居然只是为了个人私怨,只是为了针对本官!</p>
居然就那么白白地把你这良才留在了这里!</p>
真是苍天无眼!」</p>
司幽大人与上头的几个人是对家。</p>
这是过了许多年才知道的。</p>
具体原因不知,但现在丰和县的管辖范围已经变得那般狭隘,与那段恩怨脱不了关系。</p>
但是那样又如何呢?</p>
能感觉到心中的报复在逐渐地堕入黑暗。</p>
逐渐地,开始接受了现在的生活。</p>
甚至说出了那般原本根本不可能说出来的话语。</p>
「属下觉得待在这里也挺好的。</p>
司幽大人不必介怀。</p>
能在这里与属下家人待在一起,尽享天伦。</p>
是属下这辈子修来的福分。</p>
更何况司幽大人待属下一如兄弟。</p>
就算上头传召,属下也决定不会应允,会一直陪伴在司幽大人左右。」</p>
人总是要为自己说出来的话付出代价。</p>
只是为了可怜的自尊心。</p>
就失去了一切。</p>
直到离开监天司的那一刻,才会开始觉得后悔。</p>
「那天应该答应司幽大人的。</p>
为什么要拒绝。</p>
就因为曾经的那句戏言吗?</p>
啊……</p>
那真的只是戏言吗。」</p>
那种愧疚、悔恨的感觉常伴左右。</p>
从每一天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一直到夜晚在梦中都会为自己所犯下来的愚蠢懊悔不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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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最爱的人为此也操碎了心。</p>
可惜。</p>
现在的自己已经什么都做不到了,只能将期待托付给后辈。</p>
儿子不行,就让孙子去,代自己走得更远,站得更高。</p>
这一次。</p>
千万不要再‘重蹈覆辙’。</p>
无奈。</p>
不舍。</p>
后悔。</p>
那一天,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心情闭上眼睛的?</p>
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p>
但现在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p>
「对不起。</p>
没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p>
实在是……对不起。」</p>
……</p>
活尸的心脏部位被捅穿了一个大洞。</p>
这伤势对于活尸本身来说并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p>
反倒是镇魂杖具有镇压邪祟的力量。</p>
若是长时间沾染,会让活尸直接被净化。</p>
成为寻常的尸体,再也不会有任何神异。</p>
空洞的眼眸睁开。</p>
脖子扭曲成一个彻底脱离了正常人范畴的角度,再也不会映照出任何人身影的眼眸,盯着身后的老妪。</p>
姬轩只能看见一个简单的侧脸。</p>
但他分明看见了。</p>
这个原本已经算作是死人的‘活尸’,在睁开眼睛的瞬间嘴角向上扬起。</p>
它居然在笑?</p>
姬轩有些难以理解。</p>
老妪此刻满脸的茫然,显然是对现在发生的事情没有半点心理准备。</p>
「是活尸体内残存的本能?</p>
还是说有部分的残魂并未消散,寄居其中?</p>
但是不应该啊……</p>
这是生者与死者的界限。</p>
就算有本能也好,残魂也罢。</p>
它真的有能力做得到这一点,强行挣脱操纵者的束缚,做出这些动作?」</p>
姬轩的思考还在继续。</p>
而长杖另一端的身形,却是很快委顿地倒了下来。</p>
落在了邱婆的怀里。</p>
小院里,凄厉的哭声响彻。</p>
……</p>
“我想知道他身上的尸毒是从哪里来的。”</p>
老妪始终埋着头。</p>
连正眼都没有看过姬轩。</p>
两眼盯着地面,双目无神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p>
她已经维持了这个状态有一段时间。</p>
在痛哭了一阵之后,陡然安静了下来。</p>
虽然现在她看上去没有一点威胁。</p>
但还是被缚住了双手。</p>
“你不用想着欺瞒我。</p>
或许你不知道,邱捕头的死其实与他体内的尸毒有很大关系。</p>
那种尸毒是经年累月的沉淀。</p>
少量并不会致命。</p>
但会让人的身体不断地被蚕食,最终身死。</p>
而你应该不会炼制尸毒这种东西。</p>
在你的身上,我没有感觉到尸毒特有的那种‘气息’。”</p>
虽说老妪身上有常人难以企及的阴气。</p>
但还没有达到那种令人发指的程度。</p>
只是老妪根本就一点反应也没有。</p>
这让姬轩一时半会儿也没了脾气。</p>
“罢了。</p>
我会给你时间回答我的问题的。</p>
这段时日你就待在牢狱里好好地想想。</p>
应该如何与我说话。</p>
……其实没有什么好犹豫的。</p>
邱婆。</p>
你应该知道自己日后会被处死,毕竟杀人偿命。</p>
无非是死前将答案告诉我,或者是死后由我给你搜魂。”</p>
天上的星辰开始变得暗淡。</p>
夜风刺骨,现在更是存在一股凉意,叫人神魂颠倒。</p>
那些捕快已经开始搭建简易的木架。</p>
打算就近将这具活尸焚烧。</p>
以免其再度暴起伤人。</p>
叫吴倩的道宫来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怎么也找不到踪迹。</p>
但也与他没有半点关系。</p>
姬轩背负着双手,缓步走出了小院。</p>
东方既白。</p>
一切似乎都成了定局。</p>
他打了个哈欠,开始显露出几分困倦的睡意。</p>
尽管他现在实际上没有一点疲惫的感觉。</p>
但姬轩还是打算回去以后就在床上好好地躺个一天。</p>
「开蔺郡监天司司幽,因私人恩怨断绝丰和县官员升迁之路。</p>
这样可不好。</p>
应该找人问问……</p>
看来帝君是在燕宁眼不及八方。</p>
对边陲之地发生的事情,也不尽然都在掌握之中。」</p>
姬轩自然是在调查邱捕头信息的时候,察觉到了其中不对劲的地方。</p>
记录的信息中,监天司司幽曾经向上边请求举荐邱捕头去开蔺郡。</p>
只是投出去的文书尽皆石沉大海,一点回应也没有。</p>
……</p>
这般想着。</p>
路已经走了一半。</p>
眼角余光闪过一道熟悉的倩影。</p>
正抬头观瞧。</p>
身后却突然传来嘈杂的喧嚣声。</p>
姬轩回头,见到的是远处微亮的天际,升起灰色的烟柱。</p>
「监天司卷宗,黄字卷(升玄字卷)</p>
活尸连环杀人案。</p>
玄元历三百一十八年,八月初三。</p>
活尸杀人案。</p>
寅时。</p>
要犯荀秋兰与其操纵之活尸焚于自家宅院。</p>
荀秋兰,原丰和县监天司捕头邱瑾之道侣。</p>
练气十一重。</p>
使其道侣化作活尸伤人性命四起,牲畜性命不计。</p>
其行为之恶劣,罄竹难书。</p>
故作此判决,查封其族名下所有财产……」</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