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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3章 不知尸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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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当时你是不知道啊,当时那个时候,都城市的上峰可是连部队和特种部队都调去了,而且,当时的时候,那变异有还只有几只半死不活的丧尸,而且都是新丧尸。

    基本上这些新丧尸并不怎么强的,但但是即使如此,实际上,最终当时也还是请了三位一阶自然之道修者,可是最终的结果结果呢,却是全部都交代在那里了,最后要不是林军神出手,怕是当时的篓子那就真的是要捅大了。

    你是不知道这些丧尸有多么的恐怖啊。

    这些丧尸跟一般的灾害都还不一样。

    他们可不是人类啊,更不是可以用科学常理去看徒的存在啊。

    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在这个世界上,总是会有着各种各样的意外的。

    于先生,您说,我也不是说不相信您。

    您的实力,我比谁都更相信也更清楚。

    但是,我总觉得这件事情,还是要保险一点比较好啊。

    毕竟,当年的时候,可是只有几头小小的新丧尸啊,就造成了那么惨痛的情况,就造成了那么大的影响,这一次可是一具二阶尸啊。

    二阶己,那可是可以被称为尸王的存在了。”军司令王霸仙苦笑道。

    事实上,确实是如他所说的那样,他当然是非常的相信于北顾的。

    毕竟,在这里要说有谁亲眼见过于北顾的战斗方式的话,那么非他莫属了。

    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因为他本身的地位的原因,他其实是可以看到不少别人无权限查看的内容的。

    而就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他还是觉得应该保险起见。

    由此可见这二阶尸对他的影响有多深了。

    而且,这还不是最最重要的一点,因为事实上最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在于一条,他直接对于都成市当时的那个结局害怕了。

    要知道,当时都成市当时可是从一把手直接捋到了十五把手啊。

    可以说,算得上是大清洗了。

    而就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之下,他这边是一头二阶尸啊。

    而这样的一头二阶尸啊,是出现在他的辖区里的啊。

    这东西要是最后出了点特殊情况,基本上他都能够想到自己最终的结局啊。

    这还不是最让他头疼的。

    最让他头疼的是,这一次得罪了那个曹姐,一旦自己辖区里出了什么情况,呵呵,那可就麻烦了啊。

    要知道一点,那就是对于他来说,在这个世界上,一旦你失利了,那么一些人就会对你下井落石啊。

    所以,这并不是说他不愿意相信于北顾,而是是因为他对当时都成市僵尸事件有这个教训,而且已经形成了阴影了。

    而且,要知道当时出动了那么多的人,最终的结果是怎么样的呢?

    最终的结果,就是第一批出动的人几乎是全军覆没啊。

    而更加重要的一点则是,这一次根据上面的分析情报来说,这一次在他的辖区里面的这个二阶尸比都成市的那个还要厉害。

    “哎,我说,你现在担心这事儿还有什么用?

    不要想了,不会出什么问题的。”于北顾摆摆手,一点也不担心。

    毕竟,如果自己现在说这头二阶尸来自于自己当初打跑的那个家伙的话,这些人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他们会不会相信呢?

    而与此同时地,那上官雪雪却在一旁看的直摇头。

    事实上,虽然于北顾的实力,已经让她多次被打脸了。

    可是,出于她本身的自尊心,让她不愿意看到于北顾那自大的模样。

    对,在她的眼里,于北顾是一个有点实力就非常自大的人。

    而在她自己看来,这一切或许是因为于北顾身手实力的确了得吧。

    只是,在她的眼里,对方还是太年轻了,身上还是有股让人不喜的傲气,除了有傲气以外,他说话也说的太大了,让人觉得他好像很牛,只要他出马,就能够可以把二阶尸给收拾掉了似的。

    要知道,连她师傅林化龙都不愿意沾这个二阶尸啊。

    在他师傅的话里面,就是他不愿意碰这个事情。

    因为,就算是他对付二阶尸,都不一定有把握的。

    事实上,他这一次去,必然会是也要铩羽而归。

    呵呵,甚至到时候说不定要损兵折将的。

    呵呵,到了那个时候看看他还怎么狂?到时候倒是要看看他要怎么处理后事?

    不过,于北顾则是懒得管他们怎么想。

    反正这个事情,在他眼里就只是一件小事罢了。

    毕竟,这种事情,确实不算大事啊。

    反正他都这么说了,那就说明他是有着绝对的自信和实力能够做得到的。

    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军司令王霸仙也只好让于北顾去了。

    事实上,对于这件事儿来说,其实确实算是挺紧急的,因为当天下午幸海总军校就整装待发了。

    而与此同时地,于北顾自己则是还在睡觉。

    在他的眼里,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大张旗鼓的。

    太费事了。

    那种二阶尸罢了,他有的是办法可以克制那玩意。

    那东西虽然在这些人的眼里,就是一个无法用常理去揣度的,超自然的存在,可是,在他眼里,却不一样。

    在他的眼里,这种东西的存在和产生,他都了解得门清。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他本身其实一点都不介意这一切的。

    而就在于北顾起床后,他的电话在这一刻突然间响了起来了。

    于北顾随手拿起自己手机。

    他的手机,其实是一部功能机。

    样式还是比较经典的那种二寸小屏,这种小屏,当年可是非常火爆的。

    因为它支持32色真彩色。

    而且,这种手机当年可是风靡全国的,基本上,所有新出的手机的旗舰机里面,都是有着他这样的屏幕配置。

    更加重要的一点,则是他本身其实非常喜欢这种翻盖手机。

    事实上,虽然翻盖手机现在已经不算是主流了,可是,对于于北顾来说,这种手机仍然让他非常的喜欢,开心。

    当然,更加重要的一点则是,这部手机非常牛比的一点就是特别耐操。

    没错,对于于北顾来说,他最喜欢的就是什么呢?

    或者说他最看重的一点是什么呢?

    就在于这里。

    那就是他非常的在意手机的耐用性。

    至于说能用什么微信啦一类的东西,能够上网啦一类的,能够视频直播啦一类的,在他的眼里,其实都是无关紧要的功能。

    毕竟,对于他来说,一部手机嘛,它本来就是用作联系之用的啊。

    至于说什么这信哪信啦,什么这直播哪直播了,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

    实际上,你说他要是玩直播,呵呵,随手发个小法术,瞬间就能够火爆全网啊。

    毕竟,别人的魔术还有被揭秘的可能性,可是,他的法术,怎么揭秘你告诉我?

    法术才是真正高级的魔术啊。

    而这样的硬核真法师,哈哈,自然是最最能够吸睛的。

    在这个时代,什么样的人最受欢迎,毫无疑问的,自然就是这种人了,就是这种无可替代的人最最受欢迎。

    当然了,这还只是一点。

    事实上,在另外一点上,那就是用这种手机其实非常容易集中注意力。

    实际上,如果其他人或者说用智能机的人其实都明白一点,只要自己拿着手机,便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要看看手机。

    例如看看有没有人给自己发xx信的信息啦,有没有好看的小姐姐直播啦一类的。

    甚至,还有一些人会在网上专门搜索xx热啦一类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随便动动手机,可能十几分钟的时间就被你给浪费了过去了。

    而于北顾就很不喜欢这样的一个情况。

    在他的眼里,在这个世界上,最最让人不爽的就是有什么东西会战用他的时间或者说是浪费他的注意力了。

    而现在的智能手机毫无疑问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杀人时间的利器。

    基本上,智能手机里面,那么多的app,每一个都是经过了深度的研发的,就是为了让你沉迷其中的。

    所以,于北顾就果断地弃用了智能机,而转用这种十几年前的老掉牙的功能机。

    不过,他还是会玩一下智能机的。

    就是每天睡前的时候。

    因为在这个时候,正是v信老人经公众号更新的时间点。

    而这个公众号,一直是他所追捧的。

    像之前他一直在追捧的那个叫鲁迅好气的公众号,就因为内容太精彩而被封掉了。

    在这个时候,拿起来自己的这部手机,然后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是个没见过的陌生号码,而且号码显示就是苏省的。

    “于北顾,老同学,真的,想要找你的电话简直是太不容易了。

    呵呵,我为了找到你的电话,可是问了好大一圈才找到,你不知道,现在老同学们间都不怎么联系了,哎,好想念当年我们的初中时代啊。”在这一刻,在电话的那头在这个时候,则是响起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呃,那个什么,我没有听出来你是?”于北顾在这个时候听着对方滔滔不绝,不由得蹙眉问道。

    “哎呀呀,你可真的是贵人多忘事啊。

    是我呀,我是你初中班长呀,你竟然连把我都给忘记了。”

    直到这个时候,被这个电话里的女人这样一提醒,于北顾才是隐约地想了起来这电话里的女人是谁,这个女孩子他其实还是多少有点印象的,好像是叫宁楔,而她呢,也的确是他初中二年级时候的班长。

    只是吧,这初中的同学,时间也实在是太过久远了,他真的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事实上,这些初中同学对于他来说,可能只是六七年没见,但是对于现在的于北顾来说,那记忆其实就很是有些模糊了。

    毕竟,他是穿越过来的。

    “哈哈,小北啊,我马上就要结婚了,现在呢,这个电话就是希望能够邀请你来喝一杯喜酒的。”宁楔在这个时候开口说道。

    她本人其实也是在同学的群里面挨个打了电话的,而就在前些天的时候,他本人更是刚好看见于北顾被拉进去,所以就干脆找到于北顾的电话,把于北顾也请了。

    事实上,对于于北顾来说,其实他真的是懒得理会这些事情的。

    毕竟,都已经是初中的时候的事情了。

    不过,在知道了她的位置后,于北顾则是没有直接拒绝。

    毕竟,若是换在以前,人家既然把电话都打过来了,那么对于他来说,他也就是直接将份子钱给转过去就可以了,可是在这一次呢,则是不一样,因为这个班长结婚的地点,正好就是是苏中南那边,出二阶尸的地方。

    所以于北顾也就没有拒绝,而是直接点头同意了。

    毕竟,两者间正好是顺路。

    与此同时地,在于北顾前身的记忆里面,其实他跟这个初中的班长似乎对他还不错。

    “好,那么咱们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那个啥,小顾啊,你现在在哪里高就呢?”宁楔问道。

    “现在?我现在就在苏省,天幸城。”

    “那太巧了啊,刘菇也在天幸,本来说让曹明扬顺路带刘菇来的,只是,曹明扬那家伙最后却是掉链子,结果那家伙临时有事竟然来不了了,你看你要是方便的话,那就把这个护花使者就交给你了怎么样?”在这个时候,宁楔不由得开口问道。

    事实上,她虽然这样说,可是,于北顾却是听得出来,这是准备让于北顾和刘菇一起同行的意思啊。

    好像还有搓和他与刘菇的意思。

    只是,这个刘菇是谁啊?

    随即地,于北顾便是回忆了一下,初中同学当中好像确实是有这么个人。

    只是于北顾对于这个事情,实在是没有什么印象啊。

    “唔,你算了吧,你当年可是还追过人家的哦。

    人家那个时候可是我们班的班花哟,只是,我现在可是听说现在人家还是单身哟。”“班长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宁楔在电话那头笑道。

    很快地,于北顾的电话则是被他拿起来,然后拨打了班长发来的那个电话号码。

    “喂,你是于北顾吗?”在打通的时候,电话那边响起一个甜美动人的声音。

    “对,你是刘菇吗?”于北顾在这一刻,虽然听着这悦耳的甜美动人的声音,但是他内心却是古井无波,一点都没有什么触动的。

    毕竟,这凡尘间的女子,有几个能真的让于北顾看得上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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