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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软卧禁区:带血的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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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只断手就在地板上,孤零零的,惨白得像是一截被剥了皮的莲藕。

    粉红色的电子表还卡在手腕上,表盘上的数字还在跳动,一秒,两秒。

    那一瞬间,雷霆感觉脑子里的血“轰”的一下全冲到了头顶。

    那是林晓晓的手表。

    那个白天还笑眯眯地给朵朵分饼干吃,文静得像只小白兔一样的女大学生。

    一股难以言喻的暴怒,像岩浆一样在雷霆的胸腔里翻滚,烧得他五脏六腑都在疼。

    他握着枪的手指节发白,青筋像蚯蚓一样在手背上暴起。

    这帮畜生!

    他们怎么敢!

    门后传来那嚣张的狂笑声,像是一根根毒刺,扎进雷霆的耳朵里。

    “警察叔叔,这份礼物喜欢吗?哈哈哈哈!”

    雷霆深吸了一口气。

    那口气很长,很沉,像是要把肺里的浊气都排空。

    他没有像那帮匪徒预想的那样失去理智地冲上去送死,也没有崩溃地大喊大叫。

    他只是慢慢地蹲下身。

    那双鹰一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地上的断手。

    不对劲。

    雷霆是老刑警,见过太多的尸体,也见过太多的现场。

    这只手,太白了。

    不是那种失血过多的苍白,而是一种毫无生气的、灰败的白。

    在断手的指缝里,隐约能看到几块暗紫色的斑点。

    尸斑。

    而且,断口处的肌肉组织是收缩的,没有新鲜血液喷涌出来的痕迹,只有一点点干涸的黑血渣子。

    这是一只死人的手。

    而且死了至少有两天了。

    这帮混蛋,是在用库存的“零件”来诈他!

    他们在玩心理战,想激怒他,让他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撞在那扇焊死的铁门上。

    雷霆眼里的血色慢慢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比这钢铁车厢还要冰冷的杀意。

    他站起身,甚至都没有去捡那只断手。

    “朵朵,退后。”

    雷霆的声音很低,很稳,听不出一丝波澜。

    朵朵抱着布娃娃,站在爸爸身后。

    她虽然只有五岁,但她是个蛊师。

    她对死亡的气息比雷霆还要敏感。

    她早就看出来那只手不是晓晓姐姐的,因为上面没有晓晓姐姐那种好闻的香皂味,只有一股让人作呕的福尔马林味。

    “爸爸,他们太坏了。”

    朵朵的小脸蛋涨得通红,那是气得。

    她把布娃娃塞进那个百宝箱一样的书包里,然后把手伸进了最里面的一个小口袋。

    “他们用假手骗人,还想杀阿狼哥哥。”

    “我要把他们的门牙都敲掉!”

    雷霆没有说话,他警惕地盯着那扇铁门上的观察窗,身体紧贴着车厢壁,防止里面打黑枪。

    “这门是特种钢板焊的,还有多重锁,硬冲不行。”

    雷霆迅速判断着局势。

    如果强行破门,里面的匪徒一旦狗急跳墙,撕票或者引爆炸药,后果不堪设想。

    必须悄无声息地弄开它。

    “朵朵,有没有办法,让这扇门‘生病’?”

    雷霆回头看了一眼女儿。

    朵朵眨了眨大眼睛,立马明白了爸爸的意思。

    “有哦!”

    她从那个小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看起来像是用某种黑色石头磨成的小瓶子。

    瓶塞一拔开。

    一股酸涩刺鼻的味道飘了出来,就像是陈年的老醋缸子被打翻了。

    “这是‘腐蚀蚁’,它们最喜欢吃铁了,尤其是硬硬的铁。”

    朵朵小心翼翼地把瓶口凑近铁门的合页处。

    几只通体呈现出一种诡异的亮绿色、只有米粒大小的蚂蚁爬了出来。

    它们的触角在空气中晃动了一下,似乎闻到了钢铁的美味。

    然后,迅速爬到了门轴和锁芯的位置。

    “滋滋滋……”

    一阵令人牙酸的细微声响传来。

    就像是把冷水倒进了热油锅里。

    坚硬的钢铁在这些蚂蚁分泌的酸液下,竟然开始冒起白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软、发黑,最后化成一滩黑色的铁水。

    雷霆看着这一幕,虽然早就见识过女儿的本事,但还是忍不住眼角抽搐了一下。

    这哪里是蚂蚁,这分明就是生物强酸!

    与此同时。

    头顶的通风管道里。

    阿狼正趴在一个通风格栅后面,像一只蛰伏的豹子,一动不动。

    他的下方,就是9号车厢的其中一个软卧包厢。

    但这里已经完全看不出软卧的样子了。

    原本舒适的床铺被拆掉了,中间摆着一张冰冷的不锈钢手术台。

    四周的墙壁上贴满了厚厚的塑料布,上面溅满了各种陈旧的、发黑的污渍。

    一股浓烈的消毒水味混合着血腥味,直冲阿狼的鼻腔。

    手术台上,林晓晓正被五花大绑。

    她的嘴里塞着口球,眼神里充满了绝望和惊恐,眼泪顺着眼角不停地往下流,把鬓角的头发都打湿了。

    在手术台旁边,站着三个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男人。

    但这身白大褂穿在他们身上,怎么看怎么别扭。

    尤其是主刀的那个,手里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手术刀,眼神却像是在看一块猪肉。

    “动作快点,这可是个极品,这一身零件能卖不少钱。”

    主刀医生冷漠地说道,声音里透着一股让人毛骨悚然的平淡。

    “尤其是眼角膜和肾脏,买家都等急了。”

    旁边的助手正在配药,针管里的液体泛着浑浊的光。

    “老大,门外好像有条子。”

    “怕什么?那门连手雷都炸不开,等他们进来,这娘们早就变成一堆零件了。”

    主刀医生不屑地哼了一声,举起了手中的手术刀。

    灯光打在刀刃上,反射出一道刺眼的光斑。

    阿狼趴在上面,透过格栅的缝隙,死死地盯着那把刀。

    他的瞳孔收缩成了针尖大小。

    这种眼神,他在丛林里见过。

    那是偷猎者剥狼皮时的眼神。

    贪婪,冷血,对生命没有一丝敬畏。

    阿狼的手,慢慢地摸向了腰间。

    那里挂着他的弹弓。

    那是用千年拓木做的弓架,皮筋是用最好的牛筋绞成的。

    他从兜里摸出一颗钢珠。

    这颗钢珠表面有些磨损,是他平时练习用得最多的,也是手感最好的。

    他没有急着出手。

    他在等。

    等一个最好的时机。

    手术刀慢慢落下。

    刀尖距离林晓晓腹部的皮肤,只剩下不到五厘米。

    林晓晓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剧烈地颤抖着。

    主刀医生的注意力全在刀尖上。

    他头顶的那盏无影灯,照得他视野一片雪白。

    这就是机会!

    灯下黑!

    阿狼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

    拉弓。

    皮筋被拉到了极致,发出极其细微的紧绷声。

    瞄准。

    不是瞄准医生。

    而是瞄准那盏亮得刺眼的无影灯的灯泡核心!

    “崩!”

    阿狼的手指一松。

    钢珠带着破风声,像一颗愤怒的流星,穿过格栅的缝隙,直射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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