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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印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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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羽。”

    于帝蘅的声音低沉下去,每个字都像经过精确校准。

    “东印度公司可不是什么冤大头。”

    “恰恰相反,东印度公司是这个时代最精于算计、也最冷酷无情的资本与权力的聚合体之一。”

    她的指尖在木箱上轻轻敲击,仿佛在强调接下来的每一个词。

    “东印度公司是蓝星近代早期,欧洲列强为了推进海外贸易与殖民扩张而特许成立的大型股份制公司。

    作为人类历史上一种独特的组织形态,它既是一家以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的股份公司,又是一个拥有军事、外交和治理权的‘准国家’实体。

    其中最著名的包括荷兰东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VOC)和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 EIC),此外葡萄牙、法国、丹麦等国也曾建立过类似机构。

    他们由国家授予在特定地区(如亚洲)的贸易垄断权,可自主经营、缔约、建立武装,拥有宣战、缔约、征税、司法等主权国家的权力,成为殖民扩张最直接的工具。

    通过经营香料、纺织品、茶叶、鸦片等商品,参与奴隶贸易,连接欧洲、亚洲与美洲市场。

    在十六世纪初(1500s),葡萄牙人最早在印度建立了贸易据点(如果阿),但以国家直接控制为主,未形成成熟的股份制公司。

    1602年,荷兰人为了争夺香料群岛(今印尼)贸易权,联合六家荷兰公司合并成立了荷兰的东印度公司。

    他们武力征服爪哇、马六甲等地,建立巴达维亚(今雅加达)总部,垄断丁香、肉豆蔻等香料贸易,还使得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成为全球金融中心。”

    (作者注: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8世纪因腐败、战争透支以及英国激烈竞争而破产,资产最终由荷兰政府接管。)

    “金融中心?”

    乔羽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语调里充满了不加掩饰的讶异,眼眸中闪烁着研究员看到预期外关键变量时特有的锐利光芒。

    “按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和信息传递速度……

    难道说,类似‘股票’这样的资本证券化和公开交易模式就已经出现了?”

    她的思维飞速运转,瞬间将“金融中心”这个抽象概念与“股票”这个更具体的金融工具联系起来。

    这并非凭空猜测,而是基于她对文明演进中经济形态跃迁规律的了解。

    当贸易规模、风险分担需求和资本集中达到某个临界点时,某种形式的利益分割与交易市场几乎必然萌芽。

    如果于帝蘅所言非虚,那么欧洲在工业力量蓬勃发展的同时,其资本运作的复杂性和先进性,恐怕也远超她之前的估计。

    这个发现带来的震撼,比看到具体科技造物更甚。

    它直指一个文明系统性的组织与动员能力的核心层面,揭开了一个时代背景下推动社会制度发展的、更深层次的神秘面纱。

    “是的,它最早向公众发行股票(1602年),并催生了蓝星上第一家成熟的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其采用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制和证券交易,构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这一金融模式支撑了一套高效的‘融资-扩张-利润回流’循环:

    首先,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从社会大众募集巨额资本;

    接着,将募集来的资本用于装备远洋船队、组建军队、建立海外据点;

    再通过垄断贸易和领土掠夺获取暴利;

    最后,利润将以股息形式回流欧洲,以此吸引更多投资,开启下一轮扩张······”

    “那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呢?”

    乔羽几乎是紧接着上一个问题脱口而出。

    于帝蘅对荷兰那个“贸易-军事复合体”的描述——军队、据点、甚至与当地势力的血腥博弈——在她脑海中勾勒出了一个庞大而强悍的轮廓。

    这轮廓是如此鲜明,以至于一种近乎本能的、属于研究员的推演欲被瞬间点燃。

    如果荷兰人已经建立了这样一个横跨大洋的“国中之国”,那么,作为其在全球角逐中最为激烈、甚至屡屡后来居上的对手——英国,它所拥有的同名机构,又会是何等面貌?

    仅仅是简单的模仿者吗?

    还是说……会是一个更加庞大、更加精密,甚至更具侵略性的变体?

    这个疑问并非空穴来风。

    她回想着使团那艘巨舰“狮子”号,回想着那些精密的仪器和使团成员言谈间隐约流露的帝国自信,再联想到刚刚于帝蘅提及的、使团背后若隐若现的资本支持……

    所有的线索碎片,似乎都指向了那个尚未被具体描述的“英国东印度公司”。

    它仿佛是一个隐藏在层层历史迷雾与官方辞令背后的庞大暗影。

    而其真实的形态与力量,让人禁不住心生凛然又无比好奇的探究背后的真相。

    “在1600年,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英国东印度公司,初始垄断东印度贸易21年。

    公司早期在印度苏拉特、马德拉斯、孟买设立商站,主要出口棉布和丝绸。

    1670年,查理二世授予其组建军队、宣战、铸币等主权权力。

    1757年7月15日,普拉西战役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强迫孟加拉新任纳瓦布(统治者)米尔·贾法尔(Mir Jafar)签订了出卖孟加拉领土主权的条约,逐渐扩大和巩固了英国殖民者在印度孟加拉的统治,孟加拉的纳瓦布完全沦为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傀儡。

    (条约内容:

    1、纳瓦布向英国东印度公司赔款1000万卢比,向加尔各答的英国人赔偿损失500万卢比;

    2、将加尔各答四周防御马拉提人的壕沟以外600码的土地“赐给”英国东印度公司;

    3、加尔各答以南直到卡尔皮的所有土地由英国东印度公司实行柴明达尔制度,即由印度公司管辖和收税;

    4、纳瓦布保证不在恒河附近的明格利以下建筑任何防御工事;

    5、在孟加拉、比哈尔和奥里萨三省排除法国人的势力。英国人的敌人就是纳瓦布的敌人。)

    1773年,因孟加拉饥荒和管理不善引发英国政府极大不满。

    同年,其在北美殖民地的茶叶垄断政策引发‘波士顿倾茶事件’,成为了引发美国独立战争的一个重要导火索。

    (作者注:波士顿倾茶事件(Boston Tea Party),又称波士顿茶党案。北美波士顿人民反对英国东印度公司垄断茶叶贸易的事件。

    1773年,英国政府给予东印度公司茶叶远销权,严禁人民购买私茶,同时颁布《茶叶税法》,间接从殖民地征收茶税。

    此举引发了殖民地人民的强烈抗议。纽约、费城、查尔斯顿等地的人民拒绝卸运茶业。在萨穆尔、亚当斯和保罗·利维亚(Paul Revere)等人的领导下,波士顿成立了茶党。

    1773年12月16日,波士顿8000群众集会,要求停泊在波士顿的东印度公司茶船开出港口,要求被拒后,反英群众在波士顿茶党的领导下,于当日夜间乔装成印第安人,将东印度公司三只茶船上价值约15000英镑的342箱茶叶倒入海中。

    英国政府决定采取报复行动,于1774年3月起,英国国会先后通过五项北美人民称为不可容忍的法令:

    1、封锁波士顿港,直到东印度公司所受损失得到赔偿;

    2、改组马萨诸塞殖民地政府,停止其自治,取消马萨诸塞的自治权;

    3、英国官兵犯罪需送回英国或其他殖民地审判,马萨诸塞司法当局无权过问;

    4、在波士顿驻扎英国军队;

    5、将马萨诸塞殖民地的部分土地划归魁北克省。

    这更激起了人民的强烈反抗,英国和北美殖民地间的公开冲突日益扩大。)

    随后,英国政府通过《 reguting act》开始监管公司,

    通过这个法令,英国国会对公司的管理和经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明确地建立了国会对公司的主权和最终控制权力。

    法令承认公司的政治职责,并明确规定‘公司为皇室代行皇室之主权,而不是为公司自己获得主权’。

    它引入了实质性的政府控制,将公司统治的地区形式上纳入皇室管理下,但皇室将其主权以四万英镑的租金租借给公司两年。

    在这个条件下,孟加拉总督华伦·黑斯廷斯升级为高级总督,对整个英属印度拥有管理权。

    随后,在1784年,英国政府又通过了皮特法案。

    法案明确区分了公司的政治任务与它的商业活动,规定公司的政治活动必须服从于英国政府的命令。

    这个法案也为英国在印度的中央官僚管理机构奠定了基础。

    1786年,英国政府再次通过了有关东印度公司的法案,扩大了总督的权力,确定了皇室与公司之间的界线。

    从此,公司成为皇室的一个规则服从机构。

    它自己有比较大的自由和责任,以获得稳定的扩张和巩固,彻底成为了殖民地的一个‘影子政府’。

    公司与皇室达成了互相信任后,它继续通过威胁和引诱来扩大其地盘。

    英国东印度公司是历史上一个极其独特的组织。

    这家成立于1600年的股份公司,开创了‘仗剑经商’的殖民公司模式,给印度等殖民地带来深重剥削和社会结构巨变。

    同时奠定了南亚的地缘政治格局,深刻改变了世界历史的进程。

    (作者注:1813年,该公司丧失对印度的贸易垄断权;

    1833年,该公司丧失在中国的贸易垄断权;

    1839-1842年,因其非法对华鸦片贸易引发第一次鸦片战争;

    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后,英国政府于1858年直接接管印度统治;

    1874年,公司依据法案正式解散。)

    英国东印度公司最本质的特征是其“仗剑经商”的模式,公司武装参与屠杀、奴隶制、鸦片倾销,一度被视为‘特许犯罪集团’。

    (作者注:早在18世纪时,中国对鸦片的需求就已经十分之高。

    在1773年,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取得了鸦片贸易的独占权。

    但由于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被禁止运送鸦片到中国,所以在孟加拉生产的鸦片要先在加尔各达出售,再从那里运到中国。

    尽管中国政府一直禁止鸦片进口到国内,又在1799年重申禁烟令,可从孟加拉通过贸易商和中介走私到中国广州当地的鸦片,平均每年仍高达900吨。

    鸦片源源不绝地进入中国,迅速扭转了原本中英间的贸易逆差,使得中国的白银近乎以流水的形式流入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钱袋子”里。

    与此同时,鸦片如同一场无声的瘟疫,迅速蔓延到整个中国大陆。

    它不仅仅摧残人的躯体——使健壮者日渐枯槁,使劳动者无力耕耘,更像无形的枷锁,禁锢了整个民族的精神与意志。

    在缭绕的毒雾中,人渐渐失去清醒的头脑、奋发的志气,陷入麻木与沉沦;卖儿鬻女只为换取鸦片,家庭随之破碎,社会积贫积弱,国家生机悄然流失。

    鸦片的侵蚀让一个曾经辉煌的文明在昏沉中丢失了前行的力量与方向。

    最终,非法的鸦片贸易在1839年引发了第一次鸦片战争,迫使软弱无能的清政府在不平等条约中割让了香港岛。)

    不过,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扩张并非单纯的商业行为,而是贸易、军事、政治手段深度捆绑的结果。

    它以获得贸易许可为起点,在关键港口建立‘工厂’(即贸易站);

    接着利用当地政治纷争,以‘保护商业利益’或‘支持盟友’为名进行军事干预;

    最后从贸易公司转变为领土管理者,直接征税、行使司法权,或者通过扶持傀儡政权进行间接统治。”

    说到这,于帝蘅默默的叹息着。

    “王室授予的特许状,使其权力空前膨胀,最终使英国东印度公司成为了一个由商业资本驱动,依托国家特许暴力,最终异化为殖民统治机器的特殊历史实体。”

    东印度公司是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过渡性产物,其以商业面具行帝国之实的模式,既加速了世界经济的联结,也埋下了亚洲地区的殖民创伤。

    当不受约束的资本力量与国家的暴力机器、政治特权相结合时,其所能释放出的巨大能量与破坏性足以改变甚至毁灭整个世界。

    于帝蘅目光锐利地看向乔羽,确保对方理解这其中的本质差异。

    “它承担使团的费用,绝非出于慷慨或对和平的热情。

    这是一笔投资。

    它投资的是马嘎尔尼勋爵能否为英国——自然,首先是为公司——打开这个巨大市场更广阔的大门;

    投资的是使团搜集到的每一份关于中国港口、防御、资源和朝廷动向的情报;

    投资的是‘大英帝国使节’这个名号所能带来的、任何商船都无法企及的政治接触面。

    他们付出的每一枚金币,都预期着未来十倍、百倍的回报,无论是商业上的,还是……战略上的。”

    于帝蘅冰冷清晰的剖析,像一把手术刀,划开了“慷慨赞助”的表象,露出了其下盘根错节的利益铁腕与殖民逻辑。

    而这些货船上装载的,不仅仅是精美的礼物,更是一家庞大“公司-帝国”混合体的野心与触角。

    这个认知,让她对此次使团之行背后的力量博弈,有了更深刻,也更凛然的体会。

    乔羽的目光缓缓扫过这些沉默的“使者”,心中的感叹如潮水般翻涌。

    这些礼品,与其说是“贡品”,不如说是一个新兴工业文明递给一个古老农耕文明的、写满了新知识与新力量密码的“技术名片”。

    它们如此先进,如此具体地指向未来。

    而接收方,可能只将它们视为“奇巧淫技”或“远方珍玩”,沉浸在“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的迷梦之中。

    这种认知上的巨大鸿沟与时代的错位感,让她感到一种近乎窒息般的惋惜与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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