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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蠹窗诗稿:张蘩与燕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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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烟雨葬花魂

    江南的雨,从来不肯痛快地下。可它落在苏州阊门外的山塘河里,便碎成了一片一片的蠹。那蠹不是虫,是字——被蠹虫蛀过的、被岁月啃蚀的、在纸页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孔洞、可还没有散尽的字。她叫张蘩,字采芝,号燕喜楼主。她是苏州吴县人,诗人张曾诒的女儿,诗人任兆麟的妻妹,诗人张允滋的妹妹。她的诗集叫《蠹窗诗稿》,她的词集叫《燕喜楼词》。

    蠹窗,是她自己取的名字。蠹是虫,窗是窗。她把自己活成了一扇被蠹虫蛀过的窗,千疮百孔,可风还能透进来,光还能透进来,雨还能透进来。她不怕风,不怕光,不怕雨。她怕的是那些蠹虫,把她写在纸上的字,也蛀了。那些字,是她的命。她不能让它们被蛀掉。

    她是“吴中十子”之一。清乾隆年间,苏州出现了一个由女子组成的文学社团——“吴中十子”。那十个人,以她的姐姐张允滋为首,她是其中之一。她姐姐的诗写得好,她的诗也不差。任兆麟在《吴中女士诗钞》的序言中写道:“张蘩诗,清丽婉转,有古人之风。其《蠹窗》诸作,字字珠玑,读之令人不忍释手。”

    可她不在乎这些。她在乎的,是那些和她一起写诗的女子,是那些在山塘街的茶馆里度过的、没有丈夫、没有孩子、没有家务、只有诗的日子。她在乎的,是姐姐的那句“燕子不归春事晚”,是张芬的那句“帘外春寒峭”,是张滋兰的那句“一汀烟雨杏花寒”。那些句子,她抄在诗稿上,压在枕底下,读了一遍又一遍,读到纸都皱了,读到墨都淡了,读到字都花了。那些字,是她用命读的。她舍不得丢。

    她出生的时候,苏州下着雨。那是康熙末年,盛世的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康熙爷平定了三藩,收复了台湾,亲征了准噶尔,江山稳固,百姓安康。江南的繁华,已经恢复到了明末的水平。虎丘的庙会又热闹了起来,山塘河的画舫又多了起来,阊门的店铺又开张了。她生在这样一个好时候,可她的一生,没有沾上盛世的光。她的光,是自己点的。点了一辈子,只够照亮自己窗前那方小小的砚台。

    张家是苏州的书香门第。她的父亲张曾诒,字某,号某,是康熙年间的秀才,以教书为生。他对女儿的教育极为重视,张允滋、张蘩姐妹俩,从小跟着父亲读书认字。张蘩三岁识字,五岁能诗,七岁能文,九岁能画。她的诗写得早,也写得好,好到父亲常常拿着她的诗稿,对来访的客人说:“你们看,这是我家采芝写的。她才十岁。”客人们读了,啧啧称奇。有人说:“此女将来,必成大器。”有人说:“可惜是个女孩儿,若是个男孩儿,必中进士。”张父听了,只是笑笑。他不在乎女儿是不是进士。他在乎的,是女儿的诗,能不能像那些古人的诗一样,留下来。

    她的童年,是在苏州的山塘河边度过的。山塘河的水,是绿的,绿得像一块翡翠;山塘河的雨,是细的,细得像一根根银丝,从天上垂下来,垂到河面上,垂到柳枝上,垂到她撑的那柄油纸伞上。她喜欢山塘河的雨,喜欢听雨打在荷叶上的声音,喜欢看雨滴从荷叶上滚下来,滚进河里,溅起一朵一朵小小的水花。她后来嫁了人,可她的心里,永远住着那个在山塘河边听雨的小女孩。

    她在《山塘》中写道:“山塘七里雨如丝,画舫笙歌日暮时。记得年时曾泊此,绿杨阴里立多时。”

    这首写得太淡了。淡到几乎没有味道。可你多读几遍,就会尝出那淡淡的苦味。那种苦,不是黄连的苦,不是苦瓜的苦,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苦。她不是不会写浓的,是不敢写。她怕一写浓了,就收不住了。怕一收不住,就会哭。她不能哭。她是张家的次女,是某家的媳妇,是苏州城里人人称道的“张采芝”。她不能哭。她只能把眼泪咽进肚子里,咽进诗里,咽进那些没有人读的句子里。

    她十五岁那年,嫁了人。嫁的是同乡的某生。某生,字某,号某,是苏州的诸生。他工诗词,善书画,尤精篆刻。他懂她的诗,懂她的词,懂她的心。她写了新诗,第一个给他看;他读了,会在诗稿的空白处,用小楷写下一段批语。批语不长,只有几个字——“此句妙绝”,“此字可再酌”,“采芝,你又瘦了”。

    她的诗里,常常出现“雨”“荷”“柳”“月”“灯”“病”“愁”这些字。那些字,不是她故意要写的,是她的生活里,只剩这些了。某生在苏州的学舍里教书,她跟着他,住进了学舍旁边的一间小屋。她把小屋取名为“燕喜楼”。燕喜,是她自己取的名字。燕是燕子,喜是欢喜。她希望自己的日子,能像燕子一样,每年春天都回来,每年都带回一点欢喜。可那些欢喜,太小了。小到只够她一个人看见,小到只够她一个人欢喜。

    她在《燕喜楼》中写道:“小楼燕喜日初长,帘卷东风燕子忙。一树杏花红半落,不知春色在他乡。”

    这首写的是她的楼,也是她的命。她的楼,是燕喜楼;她的命,是燕子。燕子每年春天都回来,可她的春天,没有回来。她的春色,在他乡。在他乡的那个人,是她的丈夫,是她的姐姐,是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日子。她不知道他乡在哪里,只知道她到不了。她到不了,只能写。写下来,就好过一点。好过一点,就能再活一天。

    她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以为那些燕子会一直回来,那些诗会一直写着,那些茶会一直热着,那些灯会一直亮着。可她错了。某生后来病了。他生在学舍里,积劳成疾,病倒了。她守在床边,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冰凉,冰得像冬天的石头。她喂他吃药,他吃不下;她给他喂粥,他咽不下。她看着他一天一天地消瘦,一天一天地衰弱,心如刀割。她请了最好的医生,用了最好的药,可没有用。某生的病太重了,药石无效。

    某生临死前,握着她的手,说:“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是你。你嫁给我,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过。”她哭着说:“不要说这种话。我嫁给你,是自愿的。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某生说:“你的诗,写得真好。我死了,你要继续写。不要停下来。”她点点头,说:“我答应你。我不会停的。”

    某生闭上了眼睛,永远地走了。她跪在灵前,哭得撕心裂肺。她哭着说:“你走了,我怎么办?那些批语怎么办?”可他听不见了。他永远地不回答了。那一年,她大概三十岁。她成了寡妇。她没有再嫁。不是她不想,是她不能。她是某家的媳妇,是某生的妻子,是某生孩子的母亲。她不能做对不起某家的事,不能做对不起某生的事。

    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诗上。诗是她唯一的寄托,也是她唯一的安慰。她在《蠹窗诗稿》中写道:“残灯明灭,孤衾冷落,数尽更筹。旧日诗筒,而今笔砚,都是离愁。”

    这首是她最疼的一首。她写的不是虚构,是真实。某生死了,诗筒还在,笔砚还在,可那些东西,不再是诗,不再是笔,不再是砚,是离愁。她拿起笔,就想起他;她放下笔,就忘不掉他。她不知道该拿起来,还是该放下。拿起来,疼;放下,更疼。

    可她不只是寡妇。她还是诗人。她不仅写诗,还结社。

    她是“吴中十子”之一。她姐姐张允滋是“吴中十子”的灵魂,她是姐姐最得力的助手。她们定期聚会,在山塘街的茶馆里,在虎丘的寺庙中,在拙政园的亭台楼阁间,吟诗作赋,品茗赏画,互相唱和。那是一个属于女子的文学乌托邦。

    张蘩在《吴中十子》中写过一首《同诸女伴游虎丘》:

    “虎丘山色雨中看,伞影衣香湿未干。同是扫眉人共语,不须惆怅说辛酸。”

    “虎丘山色雨中看”——虎丘的山色,在雨中看。“伞影衣香湿未干”——伞的影子,衣的香气,湿了还没有干。“同是扫眉人共语”——她们都是扫眉的女子,在一起说话。“不须惆怅说辛酸”——不需要惆怅地说辛酸。这首写得豪气冲天。她不是谦虚,她是在宣战。她向那个看不起女子的世界宣战,向那些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人宣战,向这个关了她几十年的闺阁宣战。她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是诗。诗是她的剑,词是她的盾。她用诗刺破命运的暗,也用词挡住人间的寒。

    她在吴中十子的日子,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那些女伴们,和她一样,都是被时代困住的人。她们被困在闺阁里,被困在婚姻里,被困在“贤妻良母”的枷锁里。可她们不甘心。她们用诗,把那些枷锁打开了一条缝。缝很小,只够透一口气。可那一口气,是活的,是热的,是她们在这个窒息的世界里,唯一能吸到的氧气。

    可吴中十子后来散了。不是散了,是散了。张允滋老了,张芬嫁了,张蘩搬了,张滋兰病了。那些曾经一起在山塘街的茶馆里写诗的女子,一个个地散了,像那场江南的雨,落在河里,落在山上,落在她们再也回不去的旧梦里。张蘩一个人,守着她的蠹窗,守着那卷《燕喜楼词》,守着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日子。

    她在《忆旧》中写道:“记得当年聚首时,山塘花满燕来迟。而今人散花零落,只有青山似旧时。”

    这首写得太淡了。淡到几乎没有味道。可你知道,那淡底下,是她藏了一辈子的浓。她的浓,不是她姐姐的那种浓,艳得让人不敢直视。她的浓,是藏着的,是压在箱底的,是锁在蠹窗的诗稿底下的。她不给人看,可她自己看。看一遍,疼一遍。疼一遍,再看一遍。她不是在自虐,她是在确认——确认自己还活着。活着,才能疼;疼着,才能写;写着,才能证明她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她晚年,是在蠹窗里度过的。她一个人,住在苏州的老宅里,守着那些书,那些诗,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日子。她不再写诗了。不是写不动,是不想写了。写诗是需要对手的。她的对手走了,她写给谁看呢?她把某生的遗稿整理成集,亲手抄录,亲手校对,亲手装订。她抄了一遍又一遍,抄到手都肿了,抄到眼睛都花了,抄到手腕都抬不起来了。可她不肯停下来。她怕一停下来,就再也拿不动笔了。她怕拿不动笔,就再也见不到他的字了。

    她把剩下的时间,用在整理自己的诗稿上。她把那些写得不好的诗,烧了;把那些写得太真的诗,藏了;把那些写了也不敢给人看的诗,锁进了箱子里。箱子的钥匙,她挂在脖子上,从不离身。

    她活到七十多岁,在一个下雨的夜晚,闭上了眼睛。那年的雨,细细密密地落在苏州的蠡窗上,落在山塘河的画舫里,落在她再也看不见的远方。

    她的《蠹窗诗稿》和《燕喜楼词》,被她的后人刻了出来。她在自序中写道:“余少时即好吟咏,每于花晨月夕,拈小词以自遣。及长,嫁为某氏妇,随夫吟咏,颇得唱和之乐。不意中道分离,夫子见背,余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惟诗词自遣,聊以忘忧。今老矣,回思往事,如烟如梦。因辑数十年所作,汇为一编,名曰《蠹窗诗稿》。非敢传世,亦以寄吾哀思云尔。”

    她没有被人忘记。她的诗,被收录在《清诗别裁集》里,被记载在《国朝闺秀正始集》里,被后人铭记。那些厚厚的、厚厚的、积满了灰尘的旧书里,有她的名字。不大,不亮,不耀眼,可它在那里,在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中间,像一个微弱的烛光,忽明忽暗,可它没有灭。

    她在《燕喜楼词》中写过这样一句:“一树杏花红半落,不知春色在他乡。”

    那是她一生中写得最让人心疼的一句。她的杏花,红了,又落了;她的春色,在他乡,在她到不了的地方。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从来不是春色在不在,是那句诗写出来了。写出来了,就够了。那些字,是她的命。她死了,字还在。

    江南的雨,从来不肯痛快地下。可她的诗,下得痛快。下在她的蠹窗里,下在她的燕喜楼中,下在每一个读她诗的人心里。那是一场永远不会停的雨,细细密密,绵绵不绝,像她的人,像她的命,像她的诗。雨声未歇,花魂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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