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节
篮子,一脸诡异而热切的笑容。 精准形容:像你妈拉你去为隔壁小区大妈庆生,实际上偷偷安排好一场盛大的相亲。全桌除了你全是高矮胖瘦的未嫁女生,七嘴八舌抢着自我介绍。 周笙对这种笑容深为忌惮,微微点头致意,刚要擦肩而过拉开门—— “周笙呐。” 老人家熟悉之后喜欢直呼姓名,呼得他一抖,“刘阿姨?” “没事没事,你不要紧张啦,我就问问,你是不是来找沈先生的?” 他点头。 “啊,你别叫他,千万别叫他,他好好休息呢。” 刘阿姨回头,小心翼翼拉开一道门缝。 “你瞅瞅,她们好着呢。” 清晨的落地窗洒进淡淡的光,液晶屏幕上仍自动播放着一部部电影。声音很小,如音乐一般自然地流淌着,恰到好处,打破寂静,又不至于吵闹。 一张沙发,一条粉嫩Hello Kitty毛毯。 两个人,一只猫。 它靠着她,她靠着他。 以不可思议的姿势彼此依偎着,形成一个小小的世界,仿佛天生如此,本该如此。又刀枪不入,不容插足。 明明……那个姿势绝对睡不好的。 偏偏他们安睡着,连周笙印象里,那位永远被噩梦折磨、靠白天闭目养神的老板,最是讲究、克制。 今天竟是睡衣都没换,仅仅靠在沙发上,双眼闭合,静得犹如一张沉沉睡去的画,让人难以打扰。 “咔嚓。” 拍照的动静突兀响起。 周笙低头,刘阿姨笑咪咪道:“我女儿给我买了新手机,可以拍照的啦。我看他们这么好,赶紧拍下来,以后结婚可以把这个照片洗出来挂在卧室,然后生了宝宝再拍个全家福挂在客厅……” 结婚生宝宝? “……” 您想得也太远了? 十点钟,沈琛已经走了,沈音之伸个大大的懒腰。 小腿底下压着手机,叮咚叮咚响。 拿起来一看,好几个未读短信,微信里林朝雾通过她的好友申请,大清早发来几十条消息。 最后两条是: 【醒来回我!!!!】 【阿音,我是蔻丹啊。】 作者有话要说: 出来大家! 都给我解除封印,搞,事,情——! 42.走不走 见面约在中午十二点。 中心广场附近的咖啡厅。 甫一进门, 林朝雾踩着高跟鞋猛扑上来,声泪俱下开场一句:“阿音!姐姐对不起你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沈音之:“……” 蔻丹好高。 被迫埋胸.jpg 然后迎来第二句:“你怎么又落到沈琛手里去了?” 哎。 蔻丹原先是个慢性子。 那种‘天塌下来别打扰我涂胭脂抹口红,先压死世上所有狗男人再说’的慢性子。自骨子里天生的爱美, 分情万种但纯良, 柔弱,又无害,所以她们俩如同双生姐妹。 如今不知怎么的,语速飞快利落: “昨天我头疼到不行, 半夜想起所有的事。” “但上网查遍资料, 别说百香门了,连我记得的清帮、沈琛都没有。民国历史里有的只是上海青帮, 有个垄断上海鸦片生意的杜月笙, 他才是青帮头头。这压根对不上号, 你说到底怎么回事?” 沈音之没回答。 她今天出门很听话,墨镜口罩、帽子围巾, 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往身上戴。只是不小心围巾绑成死结,好不容易才摘下来,举目四处,“啊,没有人。” “这是我的咖啡厅,今天当作重要谈话地点,当然没人。”蔻丹嗔怪,“我说那么多话,你究竟有没有在听?” “有听。” 她懒懒的:“可是你说太快,我听完就忘掉了。” “……” 生活不易, 蔻丹叹气。 只得放慢语速问: “我跳江之后,你有没有回沈公馆?” “没有。” “怎么不回去?没了我就没了把柄, 你当回去才是。” 蔻丹一脸不解的剥着花生。 毕竟她跳江,小半是染上流感没钱治病,实在走投无路。剩下另外大半的缘故,便是不愿拖累沈音之。 没有她,她准能回去的。 半真半假扯点谎,千万避开逃跑的事儿。就说有人故意为难,说沈琛的仇家恶意报复……随意找两个说法,大不了受些教训,怎么着都行,总比年纪轻轻横尸外头好。 但沈音之摇摇头,温吞吞折着她的围巾。 “回不去的。” 1938年后形势愈发严峻,整个上海滩几乎一分为二。 这边是废城,风雨飘摇难民无数;那边依旧是高贵的法租界,歌红酒绿、鸦片横行,人们个个绝望而迷茫,活着等死,从而发展出一片畸形诡异的盛世繁华。 很多人想从这边越去那边。 中间必然要经过,驻扎法租界边缘的一窝日寇。 蔻丹死后,沈音之偷摸去法租线好几次,瞧见许多流落在外的夫人小姐,或趾高气昂胸有成竹,或满身狼藉眉目憔悴的找上小日本鬼子,自称自家谁谁谁是谁谁谁,要求他们放她们进租界,日后定然重重有赏。 小日本们纷纷摸下巴,交换眼神。 一干人操起中日混杂的语言,好声好气说派人前去通报,转身劳烦她们前去一间干净宽敞屋子里稍作等待。 她们进去了。 后来沈音之再没看到她们出来。 所谓国之将灭,何来王公贵族? 所以她照原路返回,可不能栽在日本人手里。 “啧,日他妈的一群杂种。” 听完内情的蔻丹一个捶桌,瞬间有点儿回到林朝雾的张扬性情。 “那接下来呢?”她点出关键:“你怎么到这边来的,怎么又落进沈琛手里去了?” 说来恍如隔世。 沈音之花好长时间回顾。 她死了,在他面前; 又活了,又他面前,又在台上唱歌。 然后他带走她,当天晚上冷冰冰来掐她…… “我就知道。” 林朝雾红唇白齿,缓缓咬出六字:“狗改不了吃屎。” 以前她就看不上远近闻名的沈琛。 嫌他装模作样,嫌他衣冠楚楚心计深。 无论百香门里多少女子梦想代替沈音之,成为沈先生的掌心宠。她总是媚眼如丝坐在一边嗑瓜子,一咬一吐,呸出一口又一口的不屑之意。 左右天下男人都是狗,越不像狗越得防。 这观点和小傻子完美契合。 只不过,她顶多私下不屑,面上仍需照常营业。像今天这样正大光明的鄙夷,可谓前所未有。 沈音之定定看她两秒,不由得笑。 “傻丫头光会笑,怪不得狗都知道盯着你咬。” 三两粒花生米塞她嘴里,林朝雾倏忽一停。 下秒钟说:“阿音,你得趁现在走。” “我手头有钱,家里有人脉。就算呆在南江比不过沈琛,只要想办法出了国,藏个三五年不成问题。去他妈的演员歌手,我们世界旅游去,活到老玩到老。” “这样好了。你回去收拾东西,想办法找到身份证,过两天我去定航班……不。” 咔嚓咬碎花生米,她镇定自若地改算盘:“用身份证太容易留下痕迹,我们干脆不坐飞机,开车走。反正我有驾驶证,其他乱七八糟的手续找我爸妈帮忙。” ? 原谅傻子的脑袋跟不上节奏。 光瞅着姐妹嘴皮子开开合合,好一通周密的计划,压根没听懂。 稀里糊涂就被扣住手腕往后门遁走,瞥见阴暗没有阳光的巷道,她才回神,困惑地问:“为什么不走前面亮的门?“ 林朝雾语气轻慢:“妹妹啊,你见过谁跑路还走正门?” 沈音之更困惑了:“我们要跑吗?跑去哪里?” “天大地大,爱去哪去哪。” 林朝雾打开门,不假思索地拉沈音之,万万没想到几次都拉不动。 “你不走?”她难以理解的微微挑眉。 谁不走? 沈音之低头,亲眼看到没有别人,而是她自己的五根手指都紧紧攀在门把手上,死不肯松开。 奇怪。 明明脑子里没有‘我要抓住门把手’的念头,身体却自动这样做了。这真的是她的手吗? 小傻子一眨不眨看好久,想好久。 轻轻说了一声:“我不走。” 连声音都像是别人的,非常陌生。 她想了想,又说:“现在不走,过几天可能走。” 对了,这才是本来的声音嘛。 沈音之满意地点头。 林朝雾则是蹙眉:“为什么不走?” “你可别忘了,沈琛想掐死你。大半年不晓得掐过多少次,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现在不走,难道还想像原来那样。成天被养在洋房里,时刻得看他的脸色。他高兴的时候就带你出去溜两圈,不高兴就关着你么?” “真喜欢你都不带这样的,何况他只是利用你 。” “谁不知道沈琛不碰烟酒鸦片,没有家人亲戚,不沾女人?他什么软肋都没有,为了让人放心,为了给人挖陷阱,这才用你、用个无依无靠的歌女生生造了一个软肋。你在他身边七年最清楚,他身边死了多少人。一路走来成败上千条性命,连手下一群群的人,来来去去生生死死好几轮,只剩下你和那个周笙命硬。” “你再留在他身边,有几条命够用?” 似乎想敲醒她。 林朝雾用指节敲小傻子的脑门儿,反而敲得她有点儿头晕脑胀。 “走。”再次催促,“出这个门,你就自由了。” “……可是。” “他会难过的。” 沈音之抬起一双眼睛,纯净,有些遥远模糊。 仿佛穿过长长的时间走廊,回到从前无数个夜晚里。 沈先生永远默不作声,独自坐在清冷寂寂的夜里。有时她睁眼便能看到他,瘦削的侧脸凝望着窗外。好像在想事情,好像什么都没想。 指尖一点火光,放任它反复灼烧进皮肉。 他分明什么都有。 钱财权势,美名地位通通不缺。 但他又什么都没有。 除了看得到的权势和死亡,一身寂寥。 孤独啊。 当时她看着他,想到孤独。 一个难以言喻、复杂晦涩的词,原来是他教给她的。 “连我都走掉,他太难过了怎么办呢?” 沈音之的脸上,浮现不太傻子的表情。 慢慢但坚定地抽出自己的手,她很清晰地听到自己说:“而且最近他让我唱歌,对我很好,我是不能走的。” 现在走,她会欠他很多东西。 像石头那样压在心上,人才会被永远永远的绑住。 “但是,现在不走就来不及了。” 林朝雾盘着双手,以绝对冷酷的姿态道:“现在的他不是以前的他,就像之前的我不是现在的我,做什么都不算数。一辈子,几十年的记忆对人的影响有多大?你看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再想想,要是他哪天忽然想起那些事,保不准——” “那就不要让他想起来。” 有理有据的长篇大论,被十分孩子气的话语打断了。 瞧着沈音之一脸‘我说了算’的表情,她红唇里溢出一声无奈的叹息:“我服了,搞不清楚你们在想什么。” “这个要掐不掐,只准自己掐,别人碰个手指都要血光四溅;那个要跑不跑,到了时候才肯跑,一旦跑出去就算死在外头都不肯回去。我被你们弄得太糊涂。” “算了。” “老太婆才管七管八,你自有你的想法。” 彻底放弃逃跑大业,以防万一才问:“除了沈琛,你身边还有没有,别的人想起这些事?比如周笙?刘妈?” 沈音之连连摇头,“只有二狗子怪怪的。” “那个想救你出去的结巴?” 没必要提防的人物,林朝雾不大在意地挥挥手:“没关系,反正他记你的恩情。想不起来就算了,当作缘分尽了。想起来反倒算件好事,以后站在我们这边。” 她坚持认为,沈琛位列危险人物名单首位。 沈音之折腾不来阴谋算计,东张西望,瞅准台橱柜里的小蛋糕。 一指,“那个可以吃吗?我想吃那个。” 林朝雾一看就无语。 “一天到晚光惦记衣服点心,你这坏毛病八辈子改不了。就我实实在在上辈子欠你的,这辈子活该白白为你操心……” 大肆抱怨着,实际上身体正直的撸起袖子,嫌弃那个蛋糕太小太破上不了台面。说声‘等着,姐给你做个超大超华丽的’,而后钻进厨房。 沈音之爬上台,盘腿坐着,笑眯眯的玩手机。 “又傻笑。”林朝雾一个妩媚挑眼,“沈琛能对你多好,有那么开心?值得你放着大好的路不跑白不跑?” 沈音之不答反问,“你过得不开心吗?” “……” 好像是挺开心哦。 围上围裙的林朝雾耸肩,“好歹不用做歌女,成天掐着大腿陪笑。那些肥得流油三条腿的玩意儿个个恶心得要死,要不是被红老太婆打过几十次,天知道我一嗓子能吐多少东西,全吐在他们头上,啧。” “不过说起来,我确实吐过一个。” “32年的时候,沈琛来过百香门,有个叫什么沈子安的,油嘴滑舌又毛手毛脚。老娘说过八百遍卖艺不卖身,还瞎几把摸摸摸,摸你妈呢。烦得我一口口水呸他脸上,差点被他保镖抓着揍。” “哦,算起来还是沈琛看在你的面子上,帮我说了几句好话。就当欠他个人情好了,爱还不还,反正他又不记得……” 沈琛出入百香门不算频繁,也不算少。 林朝雾碰见过几回,这边绘声绘色地说着,那边蛋糕出炉,一时大意被烫到。 眼看着指尖迅速冒出一个水泡,她想起一个重要人物:“对了,你来这儿之后见过沈晶晶没?” 沈音之歪头,表示她完全不记得这号人物。 “就表小姐,沈琛他表妹。那个牛逼哄哄爱耍大小姐脾气,还硬搞新式运动的绿茶婊,不记得了?” 林朝雾问得挺正经。 想到沈音之比她更一本正经地问:“绿茶婊是骂人的词吗?它和傻逼,哪个更厉害呢?” “……” 好问题。 林朝雾冷静地回答:“容我想想。” 而后陷入沉默。 半天没想出来。 沈音之根本没把未出场的表小姐,放在心上。 姐妹谈话之后,她继续享受着美妙的冠军小假期。成天追剧电影打游戏。日夜沉迷于小哥哥小姐姐的绝美颜值之中,无法自拔。 以至于沈琛日常打电话被敷衍,收到的短信数量再度暴风下降。动不动甩个表情包敷衍他,且三句离不开:我的朋友林朝雾、我喜欢的女演员xx,我喜欢的男演员xxx。 合起来是:我的好朋友林朝雾给我介绍了一部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