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联合行动!
“人在美国,刚下飞机,新片开拍,勿扰。还有,我不是你们的方宝,我不需要男妈妈。” 发了一条微博的方别合上手机,拎起一个长条状的黑包,回头对冷锋等人道:“走,已经有人来接了。” 除冷锋外的其他几人闻言表情一凝,一言不发拎着各种黑色包包就跟在他身后。 嗯,刘芒这群人也没啥反应。 不过这几个兵哥哥紧张的原因并不是来到陌生的国家,而是因为他们手里这些行李的形状…… 真的很难不让人联想。 来的路上他们也询问过刘芒等人。 但那些人竟然说这些都是拍摄器材! 这让谷子地几个人果断停止了询问——看来这几个人要么是去执行其他任务的,要么就是完全不知情的外人,他们应该是被首……方导找来的托。 这种情况下,他们当然不会透露秘密。 从机场出来,坐电梯的时候,谷子地拉住方别,然后让刘芒那群人先走,他们从刘芒等人手上抢下设备行李,然后跟方别一起上了后一趟电梯。 方别有点儿懵。 但没人在意这些细节。 在电梯里,谷子地看了其他人一眼,压低声音道:“记住,不要说华语!哪怕出了意外,咱们也不是华国人,明白吗!” “明白!” 其他几人纷纷回答。 有用扶桑语的,有用棒子语的,还有英语跟毛子语。 方别笑着接茬:“以前我也经常这么干的,不过大家最好统一一下,用英语就行。” 他以前去别的服务器玩儿游戏,CARRY了就说自己是华国人,坑了就说自己是扶桑人跟棒子人。 最起码打游戏这方面,他绝不能给祖国丢人! 不过这几个兵王大哥都是狠人,他们忽然说这句话…… 正巧自己拍的还是魔改使命召唤现代战争的剧情,这……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 本来原作中这一关的剧情是可以跳过的,目的也是因为会引起不适,最起码不能表明鼓励这么干。 方别就在考虑了,那这部分的剧情还要不要做出来呢? 还是就一笔带过的好? 思来想去,方别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那就是出个导演剪辑版! 把这些镜头都放到导演剪辑版里面去! 然后等电影下映把网络部分卖给视频网站的时候就提出一个要求。 其他电影都是有会员就能看,不是会员就只能六分钟试看。 那我这导演剪辑版可就牛逼辣! 光有会员不行!想看? 再掏五十块出来! 钱大家五五分账! 虽然可能会被说吃香难看,但方别无所谓啊! 到时候甩锅给视频网站就行! 换成其他人,可能这真是视频网站的原因。 但方别又不是其他人! 他可是“华国电影最后的希望”! 赚钱嘛,不丢人! 反正也没说强迫别人看,对? 想到这里,方别的心情好了不少。 虽然他现在不缺钱,可谁会嫌钱多? 本来他还有漫画公司跟迪士尼乐园以及游戏公司的外快呢,但那天看完电影一激动……他就把银行卡全交出去了。 没错,他当时一激动,就把自己的“私房钱来源”全都交给了大小姐。 事后他贼后悔! 可后悔没用哇! 所以他打算开辟新的私房钱来源。 目前来看,这倒是一个新来路。 思考的功夫,一行人来到机场外。 早已有人等在这里了。 是富兰克林三人组,还有其他几个人。 他们后面停了一排奔弛。 “hey,bro!” 富兰克林过来给了方别一个大大的拥抱。 麦可跟崔佛也同样如此。 不得不说,许久没见,这三人的打扮都不一样了。 清一色的高档墨镜,清一色的高档白色西装和白皮鞋。 看上去就俩字:商务! 除了老崔。 他那地中海发型还有向下撇着的嘴角,以及完全没形象的站姿,让他看上去…… 好,虽然这个成语很有歧视的味道,但方别还是想到了那个成语。 沐猴而冠。 这时候,方别身后的冷锋等人下意识绷紧了神经,他们都眯起眼睛看了过来。 当然不是看洛圣都三雄。 虽然在游戏里面这三人是无敌的,但这毕竟是现实不是游戏。 他们还没那么牛逼。 真正让这几个兵王紧绷起来的,是跟着富兰克林他们一起过来的一个壮汉。 方别注意到他们的表情,便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去。 一看,他愣了一下:“小富,这位是?” 其实他知道是谁,这张脸实在太有辨识度的。 但他还是得问问。 毕竟在这个世界,他还不知道有这个人的存在。 富兰克林耸耸肩:“bro,这就是你发给我的剧本上说的那个人,我给找来了。” 他抬起下巴示意了一下:“兰博,他叫约翰·兰博。这家伙是个退伍老兵,因为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原因很难融入当地社区,这家伙之后还袭警什么的。 本来他要被判终身监禁的,不过听说方你的电影里需要一个人,而且你也说了那人叫兰博,IRS的沙福林先生觉得这虽然是个巧合,但这家伙应该挺适合你电影的,所以就让人把他捞了出来。” 方别:“……” 果然就是那个《第一滴血》的约翰·兰博啊…… 这经历跟那部电影也差不多。 不同之处在于时间不是那个年代,而且这家伙袭警估计也没造成多严重的事情。 毕竟在电影里的兰博,可是个无敌杀神……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洛圣都三人组中哪个又不是杀神呢? 但方别也知道了谷子地他们紧张的原因。 跟这种恐怖的家伙在一起,换谁都紧张。 而且他看到顶着史泰龙脸的兰博握紧拳头紧咬牙关,很明显,他也处在高度戒备的状态下。 这也是正常的。 毕竟这边可是有冷锋的存在…… 谷子地额头流下一滴冷汗:“这位约翰·兰博,就是和我们一起联合行动的人吗?” 这话他是用英文说的。 “联合行动?”富兰克林反问了一句,尔后点点头,“没错,之后一段时间咱们都会在一起。” “一起?”方别挑挑眉,“小富你也来?” 富兰克林把他拉到一边:“方,不光是我,这次我还帮你找了个毛子的女演员,不是联合行动嘛,印第安人也有。” 方别还是没搞懂:“大杂烩?搞这么杂干什么。” “hey!你别跟我搞笑了兄弟!”富兰克林笑了,“你会不知道?难道方你不想让电影在北美上映?” “想啊。”方别点点头,“可这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富兰克林恨不得来跟麻抽两口。 但因为可能会404,所以他没那么做。 “方!这可是美利坚!你想被议员跟尼格尔工会什么乱七八糟的组织告种X歧视吗?” 方别人傻了:“跟那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兄弟!”富兰克林道:“白人、黑人、黄种人、拉丁裔,这些都要有的!不然有你受的!” 这是他经验之谈。 方别叹了口气:“好好,随便。” 不过感觉比前世好一些。 在他前世的灯塔国,黑人被歧视也不好说。 因为确实很多黑人就活该被歧视。 而且他们要的不是平等,而是想要特权。 这个要求却被白人讨厌,于是更加歧视他们(在内心深处)。 方别前世就看过一个灯塔国警察抓醉驾的视频。 视频里那驾驶员姑娘特别害怕,说怕他开枪射杀自己,因为她在网上视频看到过那边警察的执法方式。 然后那警察就安慰她:“你又不是黑人,你看过的那些视频里,有多少是对白人开枪的?除非白人掏出了枪,否则几乎不可能开枪。” 她说:“确实。” 然后这警察就倒霉了。 他直接被停了职。 因为有的事情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是你不能说出来。 而黑人有趣的一点就在这里。 他们一边嚷嚷自己被歧视,一边却跟白人一起歧视亚裔黄种人。 “小富,那咱们能别坐同一辆车不?” 富兰克林疑惑道:“为啥?” 方别咂咂嘴:“我不想被当成你的同伙被击毙。” 富兰克林:“……” 要不是方别是他哥们,他知道方别只是开玩笑,他都已经一拳打过去了。 正如黑人哥们之间可以互相叫“尼格尔”,但别人不行。 他觉得方别是自己哥们,而且是改变了自己人生的人,而且他也知道方别没恶意,所以他才无所谓。 但之后他还是要说说的。 在别的尼格尔面前可别开这种玩笑。 不是所有的尼格尔都是好尼格尔。 方别拍拍他肩膀:“咱们先吃饭还是怎么?” 富兰克林也不再去想那些,而是解释道:“到德州那边,我要介绍个人给你认识。” 方别疑惑道:“谁?” “一个以前当过化学老师的演员,沃尔特·怀特。” 番外:方别的五十次相亲之旅(二) 【相亲俗称见面。相门户、面试、对演法。物以类聚,有些人相亲不看外表,会考虑门当户对或工作能力、职业对等问题。就是验证、考察双方的职业或社会地位是否相似或相当、说话是否通顺、顺眼、般配等。中国民间婚姻民俗。】 放下手机,方别仰靠在椅子上,叹了口气。 相亲啊相亲,真是个让人觉得无聊的话题。 前两年他十分抗拒相亲,因为这个事情还跟家人吵了不知道多少次。 但现在……随着年龄增长,他渐渐的已经不再抗拒相亲了。 而明天,就是又一场相亲。 对方是个在教育机构教拉小提琴的老师,和自己同岁。 教拉小提琴的…… 这跟自己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估计最后也是无疾而终的结局。 算了,还是先看看新番打发时间。 半小时后—— “又是青梅不敌天降?是因为太熟悉所以没新鲜感的原因?” 方别嗤之以鼻。 只不过是为了增加戏剧性罢了。 但现在的新番一直这么搞,他反而更期待青梅获胜的番剧了。 话说他当年也有个青梅来着,那姑娘叫什么名字来着? 方别已经忘了。 就连那个姑娘的长相在他脑海中都已经变得模糊。 只记得,那姑娘文文静静的,还留着个清爽的单马尾。 裹在蓝白色校服里的身子瘦瘦小小的,记得是自己对门。 嗯?这不就是自己明天的相亲对象吗? 跟自己对门相亲,想想也是够了。 第二天,方别没仔细打扮,但也好好刮了胡子洗了澡,还上还算得体的衣服就去了咖啡馆。 这是少有的不是他去接对方,而是两人直接在咖啡馆见面的相亲。 到了地方,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姑娘。 没办法,大家住对门,虽然很久没联系,但老妈昨天已经把她照片给自己看过了。 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记住对方的长相也正常。 刚一坐下,方别便主动点餐。 一杯香草星冰乐,一杯拿铁,还有两块小蛋糕。 有一说一,这东西是真的贵。 那么小一块,三口就能吃完的东西,一块居然就要三十三块钱。 “你好,我叫方别。方正的方,别离的别。” “我知道。”那姑娘笑容恬淡文静,“方别,你不记得我了吗?” 方别挑了挑眉。 你名字我都不知道,我怎么记得你? 见他没说话,姑娘捋了捋鬓角发丝:“我是诗意,诗词的诗,敬意的意。” 诗意…… 方别陷入恍惚的状态。 确实,这是一个让人记忆深刻的名字。 小学时那个形影不离的青梅……不就叫这个名字吗? 话说是什么时候没再联系的呢? 小学毕业,她去了省会初中。 那时候还在联系着的。 是初中毕业。 她说去国外学音乐,从此就再无联系了。 思索间,尘封十多年的记忆逐渐涌上心间。 “啊,是挺久没见了。有十多个年头了。现在怎么样?” 很奇怪。 这是个方别曾经念念不忘的名字。 这是他的梦,是他的白月光。 他无数次梦到过再见的时候,自己会如何做。 是痛哭流涕?是故作坚强?是指着鼻子骂她冷漠?亦或是相视一笑,就此当作过眼云烟? 但现在,当真的再见到她的时候。 方别发现,自己内心毫无波动。 白月光,终究只是白月光。 他记忆深处的那个小姑娘,还是穿着大大的校服留着单马尾辫的小女孩。 而不是面前这个妆容精致留着微波浪卷发的都市丽人。 “就那样呗。”姑娘低头搅拌着星冰乐里的液体,“毕业之后回国,先是去学校当老师,然后被挖到艺术机构教孩子拉小提琴。” 方别有些疑惑:“我记得……你的梦想是成为演奏家?” “嗯,毕竟只是梦想嘛。人还是要现实一些才好。” 姑娘笑笑,拢了拢发梢:“你还记得吗?当初你送我的那个玩具小提琴?就是因为那个我才开始学拉小提琴的。” 方别怎么可能不记得。 就算他不记得,他的身体也记得。 当初为了送她十二岁的生日礼物,方别自己每天都不吃早饭,然后把那两块钱攒了下来。 攒了整整一年。 但买那个玩具小提琴已经不够。 于是他又偷拿了老爸几百块钱。 被发现之后他跪在地上被老爸拿着搭毛巾的空心铁管猛抽。 那管子都打断了。 但方别还是咬牙没说出拿钱干什么去了。 当时看到那单马尾姑娘收到礼物时候的笑脸,他还挺开心的。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不记得了,玩具小提琴?那是什么?” 气氛陷入沉默。 姑娘忽然抬头问道:“说起来光说我的事情了,你呢?你的梦想实现了没有?” 方别抿了口甜得发腻的咖啡,微笑道:“每天在游戏公司画着画,然后就这么混吃等死呗。梦想?我没有梦想。” “这样啊……” 看了眼电话,方别道:“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跟闺蜜约好一会儿一起吃饭,你先回去。” “好。” 方别离开了。 他的梦想是什么呢? 是画画吗? 不是的。 “我也有梦想,我的梦想就是你。” 他没那么宏大的梦想。 他也不喜欢什么艺术。 为什么画画?因为他曾经想拉近两个人的距离。 你学音乐,我学美术。 大家都是艺术,说不定等你毕业回来,咱们可以继续在一起。 但时间就像抽水马桶,就这么把他的梦想冲走了。 就这样。 后来,他听爸妈说诗意结婚了,结婚对象是一个相亲对象。 但这些都已经与方别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