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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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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三四天的拍摄很快就完成了,长风刚回到家,就接到了孙岚的电话。    长风进到包间里的时候,孙岚正斜斜的靠在沙发上,身上穿着的白衬衣,领口几颗扣子半解,正和身旁那位漂亮的姑娘调笑着,也不知道说的什么好玩的事,逗得姑娘捂着嘴不住的笑。    见了长风,孙岚站起来搂揽过他的肩:“长风,这是我女朋友,小荟。”    两人互相打了个招呼。    长风其实是认得她的,陈荟就是这两天正在热播的,程朗,徐芊芊主演的偶像剧《深爱》的女主角。    那部剧也是边拍边播剧,听说电视剧前段时间刚杀青,现在电视即将大结局,网友讨论的正是火热。    长风前两天在微博上发程朗的合照,下面就有一堆“朗荟”CP粉到处蹦跶,长风气的披着小号亲自破谣言。    ——“程朗陈荟同款卫衣,情侣装无疑了!!”    长风小号@朗荟是假:“呵呵,不但款式不一样,还一个青的,一个蓝的,情侣装?色盲吗?”    ——“朗荟眉目传情,注意花絮中程朗的眼神!!”    @朗荟是假:“如果这是眉目传情的话,我想程朗和剧本已经私定终身了。”配图是程朗认真地看剧本,眼神专注,唇边带笑,看起来不知道比上面看陈荟的目光深情几百倍。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CP粉充耳不闻,问他要原图的倒是一大堆。    于是,长风就很气。    不过,原来这女孩儿是孙岚女朋友啊!    长风对这女孩子的敌意立刻就消淡了,他几乎在一瞬间弯了眉眼:“真好。”    孙岚得意地哼哼两声:“我女朋友漂亮!”    长风真诚地说:“漂亮,你们很配,祝你们幸福。”    孙岚:“那当然!”    长风心中真的希望这女孩能赶快和孙岚结婚,到时候一公布,估计微博上就不会再看见她的名字绑着程朗了。    实在是扎眼。    然而他也只是想想而已,可能性非常之低。    毕竟孙岚的感情生活实在是不稳定,长风出国之前,记得孙岚换女朋友的频率是三周左右。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每一次都以为自己遇见的是真爱。    就在长风胡思乱想的时候,包厢的门再次被打开。    走进来的是的男人,身穿一身剪裁完美的深色格子西服,衬的个高腿长,气质卓然。    孙岚朝着男人笑道:    “陆之南,你行不行啊?出来玩你还他妈的穿正装!”    陆之南无奈道:“我这不是刚从公司出来,你知道,我刚回国,又刚接手公司,这两天事儿有点多。”    陆之南凑上去揉了揉长风的头发:“长风这么多年了,怎么一点都没变呢。”    长风站起来,笑了笑说:“怎么会一点没变,你看我都长高了。”    陆之南伸手比划了比划:“好像是高了点。”    陆之南随后看到了沙发上坐着的小荟。    孙岚朝他介绍说:“来来打个招呼,这是小荟,我媳妇儿,这是我哥们陆之南。”    “你好。”小荟笑盈盈道。    陆之南朝她点点头:“你好。”    小荟手机响了,她看了眼短信,对孙岚说:“老公,对面秦导那里还有个饭局,我得过去一趟。”    “嗯嗯,乖,你先去,么么。”    “么么。”    小荟离开后,陆之南皱眉道:“你什么时候结婚了?”    孙岚差点被嘴里的香槟呛着,转头对长风说:“长风,你看陆之南这个老封建,媳妇儿只是个昵称好不好,亏他还在美国呆了那么长时间,竟然还这么老土。”    陆之南抿了一口酒,没有说话。    长风笑道:“孙岚你可省省,又不是谁都像你那么薄情寡义。”    孙岚看着长风,揶揄地笑道:“诶呦喂,徐公子,论起薄情来我可是不及你万分之一。”    长风怔了一下。    陆之南不解,转头问孙岚:“什么薄情?“    孙岚道:“就那啥,之南你还记得那个程朗不…就是当初……“    长风张了张嘴想要阻止孙岚,却又忽然觉得没有意思。    ——明明是自己做的事情,还怕别人说不成?    长风沉默地拿起酒杯,慢慢地抿着酒。    孙岚还在喋喋不休:“……那个程朗在长风身边待了两年,我一直不明白他们两个是什么关系……直到有一天……”    那天长风觉得挺没意思的,便约了孙岚和一些不太熟的朋友在酒喝了一堆酒,喝完酒拿起车钥匙就说要去飙车。    程朗不让他去,挡在他面前,口气温柔:“长风……不要去好不好,很危险。”    长风不听他的,却被死死地挡住了,推也推不开,就生气了,去踢程朗的小腿。对程朗又打又踹的。程朗估计也没办法了,就紧紧把他抱住。    长风忽然就安静了,像是被主人捏起了后颈的小猫一样。    但是也就紧紧过了两秒,长风忽然笑了起来,他是真的有些醉了,口气都带着软绵绵的酒意,他说:“那程朗……如果你答应我一件事情,我就不去玩了。”    “什么事情?”程朗温柔地问道。    长风从程朗怀里挣脱出来,指着不远处的一桌女孩说:“那里面有一个穿着黄色裙子的姑娘,她刚刚一直在看你。你过去问她,可不可以亲她一下。如果她答应了,我就今天就不去飙车了。”    长风说完,孙岚和他们一大堆朋友都愣住了。    所有人知道这个程朗喜欢长风,喜欢的可以去死——这是真的,在一次长风喝醉了酒,让程朗闭着眼睛穿越马路的时候,大家就知道了。    当时程朗面无表情地闭着眼睛穿过马路,长风捂着肚子在旁边笑,孙岚他们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这两个疯子!    是的,程朗就是这样这么喜欢徐长风,可是徐长风却让他去亲吻一个女孩。    程朗定定地看着长风,酒昏暗地彩色灯光扫射在他的脸上,也分辨不出什么表情,却显得他无机质的黑色瞳孔更加深不可测。    “好。”他说。    然后他走到女孩子的身边,弯腰说了些什么,脸上是常见的,温润和煦的笑。    女孩子似乎脸有些红了,竟然闭上了眼睛,微微仰头。    程朗附下身。    “啪——“酒里高高堆起的香槟塔被一个飞过来的高脚杯砸了,噼里啪啦倒了一大半,酒杯哗啦啦碎了一地。    酒响起一些女孩子的尖叫。    始作俑者——徐长风冷脸走向程朗,忽然揪着他的衣领,狠狠吻了上去。    酒安静了三秒,然后响起一阵起哄与怪叫。    “之南,你知道吗?当时那个程朗的眼神亮的仿佛一百瓦的灯泡,我他妈两年第一次见他那个样子……就好像长江七号复活了一样……“    孙岚还在说。    长风晃了晃手中的香槟,颜色透亮澄澈,像是当时程朗的眼睛。    程朗的眼睛到底像不像是一百瓦的灯泡,长风没看清楚,但是程朗当时似乎是真的开心极了,双臂都伸出来想要抱住长风。然而长风下一秒就狠狠把程朗推开了。    程朗趔趄了两下,最后摔在那一大片的玻璃渣上。    周围响起了一阵抽气声。    长风随手拿起一杯红酒,从程朗头上直接浇了上去。    他说:“和你接吻,怪恶心的。”    酒暧昧的光线扫在程朗的脸上,映出一片愕然与惨白。    他挣扎着站起来,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他的头发凌乱不堪,红酒不规则地从头发滴落在脸颊上,衣服被酒水浸湿了一半,看起来狼狈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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