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花满心时亦满楼
越往南走,天空越高,也越温暖。 “敢问,可是剑圣当面?” 一个陌生人突然拦住了沈清盛的去路,他看起来很年轻、很干净,穿着一身和沈清盛样式差不多的黑衣,腰间挂着一把剑,脸上带着一个清澈的微笑。 看上去又是来找他比剑的。 沈清盛突然很好奇,假如现在被排进兵器谱的是西门吹雪或叶孤城,这些年轻的剑客还会不会前赴后继地赶着来挑战。 也许他该学一学西门吹雪。 今天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因此沈清盛只冷着脸说了两个字:“不错。” 他现在已经能很好地适应“剑圣”这个称号,这要多亏这段日子接二连三来找他比试的各类剑客。 不知今天来的又是哪一类。 但接下来的发展却和他想的不一样。 那人听到这冷冰冰的两个字后,脸上的笑容反而逐渐扩大,显得十分惊喜,接着又给沈清盛行了一个礼,激动地说道:“在下华山弟子应千山,家师柳烟飞,一路听过许多关于前辈的事迹,如今听闻前辈现身于中原一带,特地赶来一睹前辈风采。” 眼前人明明和他差不多大,却一口一个前辈地叫着,继“剑圣”之后,“前辈”二字又成了沈清盛一时难以接受的称呼。 因此他继续冷着脸道:“不必叫我前辈。” 虽然应千山说他是华山弟子,但沈清盛今天只想做一回冷酷的“西门吹雪”。不然人人都觉得他好商量,继续没完没了地找他比剑,他可不想过这种水深火热的生活。 谁知应千山困惑道:“我大师伯与您平辈论交,按理说您就是我的前辈。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我师父也曾讲过,江湖中人尤重礼节,遇到武林前辈时务必要先行礼,不然他们一个不高兴,我这条小命就没了......” “前...前辈?!”应千山突然感到自己颈间有一线刺骨的寒意,这一线又迅速蔓延,蔓延至他全身,甚至浸透了他的心脏。 与其说是寒气,不如说是剑气,沈清盛的剑气! “我现在就很不高兴。”沈清盛冷冷地说道。 接着,他又问应千山:“你是来找我比剑的?” 应千山还未回过神来,因为他实在想不明白,沈清盛的剑还好好地收在鞘中,连剑带鞘正挂在他腰间,他的手中明明无剑,为何他周身会有如此森寒的剑气? 沈清盛就站在应千山对面,冷冷地看着他,又好像没在看他。 过了一会儿后,应千山才怔怔地说道:“不是,我只是......” 笼罩着他的寒意忽然消失了,就在他刚说出一个“不”字的时候。与此同时,沈清盛的人也凭空消失,周围没有雾也没有风,有的只是和煦的阳光,应千山却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西门吹雪”的冷脸实在好用,再配上那句“你想知道石观音是怎么死的吗?”,沈清盛一直走到岭南,路上都没再出现突然跳出来找他比剑的江湖人。 五羊城。 沈清盛终于来到了五羊城,花满楼现在就在城中最大的客栈等着他,他已等了有小半个月了。 只是沈清盛刚一进城,就又被一个陌生人拦了下来。 他看起来也很年轻,也很干净,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衣服,脸上时时刻刻都挂着一个亲近的笑容。 原来不算是陌生人。通过他的装扮,沈清盛已认出来这是王芳斋的伙计。 他的语气很着急,脸上的笑瞬间变得比哭还难看:“少爷!小人终于盼到您了!店里出了大事了!” 沈清盛很疑惑,王芳斋的事一般是由总掌柜王方处理的,只有在发生大事,他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才会来找他。而王方一向是一个很有主意、很乐于为主人家分忧的人。 他任由伙计带着自己一路前往王芳斋位于五羊城的分店,他不必主动问什么,因为到了店后,掌柜的一定会给他一个解释。 五羊城分店的掌柜是一个中年人,但他保养的很好,看起来就像三十出头,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很讨女人喜欢,长得的确是一副脂粉店老板该有的样子 店里今天没有开门做生意,看来是真的出了很大的事。 “出什么事了?”沈清盛问道。 掌柜恭敬地把沈清盛请到库房,答道:“回少爷,店里遭了贼了。” 沈清盛不解,这听起来好像是一件很小的小事。 于是他又问:“可有人伤亡?丢了什么东西?” 掌柜答道:“谢少爷关心,无人伤亡。店里共丢了十二万两现银,并几盒香粉、花露等女人用的东西。” 这下沈清盛更不解了:“小偷是个女人?”因为一般的贼是不会偷这些东西的。 掌柜摇头道:“回少爷,属下不知道,他当晚只在库房内留下了这件东西。”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沈清盛。 是一块缎子,大红色,上面绣着一朵黑色的牡丹花。缎子滑滑的,摸起来就像女人细腻的肌肤。 但沈清盛还是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把自己找来,于是他又问道:“可有报官?” 掌柜答道:“回少爷,报了。由金九龄金捕头负责此案。” 沈清盛奇道:“王芳斋的面子有这么大?竟能请到金九龄?” 金九龄是沈清盛为数不多知道的江湖人之一。当日霍休伏诛,无情因“十三凶徒”一案需要马上奔赴陕西,所以将查抄青衣楼的任务交托给了金九龄。 金九龄在六扇门中的地位仅次于四大名捕,所以当他听到由金九龄负责此案时才会做出如此反应。 掌柜又摇头,道:“回少爷,不是王芳斋的面子,而是平南王府的面子。” 沈清盛更奇:“此事跟平南王府又有什么关系?” 掌柜答道:“回少爷,月前时值平南王妃生辰之际,王府宝库却遭盗贼光顾,他不但偷走了宝库里的十八斛明珠,还刺瞎了王府总管江重威的一双眼睛。” “金捕头与江重威是好友,而且这个贼胆大包天,偷了王府的东西,所以六扇门就派了金捕头调查此案。” 沈清盛终于听懂了:“难道王府的那个贼也在偷完东西后留下了一块大红色缎子?” 掌柜点头,道:“回少爷,是的。不仅如此,在这短短一个月内,他还劫了镇远镖局保的八十万两镖银、华玉轩珍藏的七十卷字画......” “镇远镖局的三十六名镖师、华玉轩老板华一帆等人都被他刺瞎了双眼。” 沈清盛又觉得奇怪:“照你这么说,咱们店里不仅没人受伤,而且就连丢的东西都比别人的少,比别人的古怪。” 观他行事作风,实在不像是一个会来偷女人脂粉的人。 掌柜又点头,道:“回少爷,少爷明察秋毫。” “据闻那绣花大盗,”说到这里,掌柜顿了顿,换了个词,“那个贼无人知晓是男是女,只知道他满脸大胡子,穿一件紫红色棉袄,喜爱绣花,尤其喜爱在大红色缎子上绣一朵黑色牡丹花。” 沈清盛又听懂了:“所以当贼在咱们店里偷完东西,又留下这块缎子的时候,你们就猜测是绣花大盗出的手。” 接着他又补了一句:“而且推断出他极有可能是个女人。” 掌柜点点头,道:“回少爷,是的。” 沈清盛沉思片刻,又问:“金捕头有怀疑的对象了吗?” 掌柜点头答道:“回少爷,有了。他头一个怀疑的就是红鞋子。” 巧了。花满楼在信中提到,那个很丑很丑很丑的女人也疑似是红鞋子的成员。 沈清盛想了想,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是王方叫你们来找我的?” 这个问题听上去很简单,但掌柜却沉默了很久。 沈清盛没有冷脸,语气十分平常,也没有催他快些回答,但偏偏就是这样的姿态,令掌柜沉默,甚至心生压力,极大的压力。 终于,掌柜开口了,在说话前他将身子压得很低,声音也很低,只听他缓缓说道:“回少爷,不是,是属下自作主张。” 听了他的回答,沈清盛并未追问为什么,只吩咐了他一句:“你告诉他,这件事我会处理的。” 这回掌柜答得很快:“是!” 黄昏。羊城客栈。 这是城中最大的客栈。 二楼窗台处,沈清盛和花满楼相对而坐。别的地方都很热闹,只他们这一桌很安静,因为他们正在静静地欣赏黄昏。 准确地说,是沈清盛在陪着花满楼欣赏黄昏。 只因他们刚见面时,花满楼就对他说了一句:“我觉得今天的黄昏很美。” 当时的沈清盛答道:“的确很美。” 于是他们就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一起感受这个很美的黄昏。 “你一定奇怪,为什么我一个瞎子非要学人家看黄昏。”花满楼忽然开口道。 沈清盛摸摸鼻子,道:“我不奇怪,甚至为今天的黄昏感到高兴。” 花满楼不解地问道:“为什么?” “因为它得到了你的青睐。”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ω\*) 偷偷摸摸推荐一下我的综武侠接档文,求一个预收呀(*/ω\*) 《综武侠-咸鱼翻身》,一句话简介:还是咸鱼。 我叫虞棠,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条快乐的咸鱼。 我曾有过连续宅在家中半个月不出门的记录,现在我正努力地想要打破它。 但我失败了,因为我娘终于看不下去了,她打发我去江南给我舅祝寿。 只是万万没想到,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对此我只想说两个字:刺激。 人生若能重来,我一定当个宅男。 注:正文第三人称;主角是个公子哥儿;干啥啥不行,画画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