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待酒席真正散去时,已近夜半。 沈清盛难得的有些醉意,刚刚洗澡时他都困得要在浴桶里睡着了。 现在他离床还有两步远的距离,沈清盛已经闭上双眼,只等躺下就能立刻睡着。 “砰砰砰。”正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这里的人是不是都很没礼貌?有问别人名字前不报自己名字的,有倚老卖老硬要当人前辈的,还有不好好听人说话只顾着自说自话的,现在又多了一个半夜敲人房门扰人清梦的。 沈清盛并不觉得门外的人是有急事才找他,因为对方敲门的节奏不紧不慢,力度也很小,敲得甚至很有一股说不出的韵味。 吱。沈清盛还站在原地,是隔壁开的门。 他隔壁睡的是李寻欢,没有阿飞。阿飞走得很早,因为他要赶在关城门之前回到城外的沈氏祠堂里睡觉。 “姑娘找谁?”沈清盛听见李寻欢这么问。 那姑娘似乎很不安,只轻轻地“啊”了一声就没再说话。 她没说是来找自己的。沈清盛已经躺倒在床上,心想她一定是敲错门了。 只是下一秒,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砰。砰砰。 ......沈清盛决定先躺在床上听一会儿敲门声,如果是双数他就去开门,是单数的话就睡觉。 砰砰砰。 “姑娘不如明早再来?”李寻欢的这句话中断了她的敲门声。 而且他的语气很奇怪。沈清盛不得已地穿上外衣走过去开门,边走边想,这听起来完全不像是对待一个女孩子该有的语气。 “你找谁?” 沈清盛的语气也很奇怪,因为他发现敲门的竟然是林仙儿。 “沈大侠!” 林仙儿一看到沈清盛,脸上立即扬起一个明媚的笑,她看起来在外面站了很久,眼尾、鼻尖都被冻得有些发红。还有两颊,都说粉色是浪漫而又可爱的颜色,象征着天真单纯的少女,现在林仙儿的两颊就透着这样的少女粉,看起来的确十分无邪。 她的想法却一点也不无邪,她边笑边想着要扑到沈清盛怀里去。 沈清盛突然很后悔,既然林仙儿这么不懂礼貌地半夜来敲门,那他为什么还要同她讲礼数?他不应该开门的。 而且他眼角瞥到李寻欢也在笑,虽是短短一瞥,但他已读出对方是在看他的笑话,笑容里带着种淡淡的讥讽之意。 于是沈清盛眼疾手快地将门一关,隔着门问道:“姑娘半夜来找在下做什么?”总不可能只是为了投怀送抱? 但谁知过了一会儿后,门外断断续续地响起林仙儿的声音:“我...我之前放了话说,说谁要是能杀死梅花盗,我就嫁给谁…所以我......”她的声音带着点鼻音,听起来好像快哭了,不知是因为刚刚撞门撞疼的,还是因为过于羞恼。 “哈哈哈哈哈。”李寻欢突然发出一阵大笑,边笑边咳,“为兄先回房了,沈兄请自便。” 李寻欢笑,是因为他已看出在听了林仙儿这句话后,沈清盛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开门了,也正因如此,他才可以放心地回房继续安睡。 沈清盛已经呆住了,他没想到林仙儿真的是来投怀送抱的,难道他白天的时候表现得还不够冷血无情? 他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开始反思。怎么无论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都敢在他面前做一些让他不开心的事?是不是他长得太好说话了?怎么没见他们去西门吹雪那里胡作非为? 时间过得有些久了,门外又传来林仙儿的声音,这回还是抽泣声:“我...我要是不嫁给你,武林中人...人家会怎么耻笑我,我...如果沈大侠不想娶我,就...就让我跟在你身边......可好?” 沈清盛终于回过神来,只听他冷冷地回道:“不好。” 沈清盛生平最讨厌别人骗他威胁他。在说完这两个字后,他就又重新走回床边躺下,早晨的计划已经被打乱,今夜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休想阻止他睡觉! 门外的林仙儿等了又等,后来又忍不住扒在门上想听听屋里的动静,直到什么也没听见,她才明白沈清盛说的原来是真的。林仙儿顿觉荒谬无比,若说李寻欢拒绝她是因为已经阅尽千帆且心里还有一个林诗音,可如今沈清盛这么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竟也敢拒绝她? 林仙儿脸上的笑容渐渐扩大,眼神却变得怨毒无比,像沈清盛和李寻欢这样的男人,通通该死。 沈清盛这一觉睡得很顺利,一直睡到第二天巳时才起。 李寻欢已经坐在楼下饭厅等他,他们昨夜约好的要一起前往兴云庄找林诗音拿回秘籍。 其实沈清盛觉得自己一个人去反而更好,毕竟从昨天那件事看,兴云庄内能做主的那几个好像都不怎么喜欢李寻欢。 不过他们现在应该也不喜欢他。 沈清盛走到李寻欢对面坐下,问出一句非常经典的问候语:“吃过早饭了吗?” 李寻欢摇头:“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 “这个习惯可不好。” 沈清盛点了几个包子,又问:“要一起吃点吗?这里的早饭还可以。” 虽然味道普通,但多亏吃了早饭,昨天在兴云庄里他才有力气打架。 “好,”李寻欢一向很难拒绝朋友的邀请,“我要一碗白粥和两个鸡蛋。” 沈清盛忍不住好奇:“你也喜欢吃煮鸡蛋?” 李寻欢笑了笑,道:“吃早餐难道不就是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吗?和喜不喜欢没关系。” “我好像没懂,又好像懂了。” 李寻欢摇头笑道:“但愿你一直不要懂。” 沈清盛眨眨眼,换了一个话题:“其实无情不在京城,我也没请他来。” “那你?”李寻欢忍不住皱眉,昨日沈清盛已经因为自己得罪了很多人,若是被其他人知道无情短时间内赶不到这里,他怕沈清盛会像他一样陷入一个被人精心设计的大麻烦。 沈清盛喝了口稀粥后方道:“我想先等一个答案。” 不等李寻欢发问,他就主动解释道:“我手下正好有擅长问话的人,昨夜我已将黑衣人交给了她,这个答案想必也不会让我等很久。” 李寻欢终于明白沈清盛的意图,可他仍旧愁眉不展,就连碗里的粥都没喝过几口。 “你怎么了?”沈清盛不解,如今很有可能揪出真正的梅花盗或者揭露赵正义那一伙人的阴谋,怎么李寻欢反而不开心了? 沉默,又是沉默。 许久之后,李寻欢才叹息道:“在见龙夫人前,我想先见见我大哥。” “哦。”沈清盛这回却是懂了一些,“那我一个人去见龙夫人就好。” “也好。”李寻欢搁下筷子,又要了一壶酒,昨日喝酒是因为高兴,而今日的酒只为了消愁。 见此,沈清盛只能默默加快自己的吃饭速度。 今天兴云庄的正门终于是大开着的,甚至守门的门子在远远瞧见沈清盛和李寻欢向这边走来时就毕恭毕敬地迎了上来:“我家老爷吩咐了,沈大侠是他的贵客,李探花是他的家人,让小人万万不可怠慢,二位请跟我来。” 不知是不是他的问题,昨日刚吃过闭门羹,今日人家就如此热切地出来迎他,总让他觉得很奇怪。 沈清盛看了眼一脸怅然的李寻欢,心想他此刻应该没心情同人周旋,于是客气地应了一声:“有劳。” 兴云庄的下人竟一路将他们带到了龙啸云的书房,沈清盛心中怪异感更浓。 这股怪异感终于在他刚一踏入书房时达到了巅峰。 一个身着红色锦衣的小孩子忽然冲过来向他迎面拜倒,同时口中高声喊道:“见过剑圣大侠!” 那小孩的样子颇为可爱,简直是沈清盛自踏入江湖以来见过的最灵秀可爱的小孩子。 虽然他总共也没见过几个小孩。 女孩子的投怀送抱容易躲避,但小孩子因为尊重长辈而行的大礼却避不得,沈清盛只好站在那里硬生生地受了龙小云一礼,想了想后又从袖中掏出一枚玉佩递给他:“无需多礼,这是送给你的。” 龙小云用双手接过,乖巧地谢道:“谢谢沈叔叔!” 沈清盛摸摸鼻子,没想到他如今已是叔叔辈的人了。 随即龙小云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向沈清盛炫耀道:“这是我李叔叔送给我的,一开始我还不明白李叔叔送刀的寓意,还是听了娘的解释我才明白,原来有了这把刀,我就有了李叔叔的庇护。” 在沈清盛看来,他此刻笑得甚至比昨夜的林仙儿还要天真无邪,只听他又接着说道:“那如今我又有了沈叔叔送我的玉佩,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又得到了沈叔叔的庇护?以后要是有人敢欺负我,我报沈叔叔的名字就行了对吗?” 原来他的想法也很天真,毕竟还是个小孩子。 正当沈清盛在考虑该如何措辞的时候,一直坐在那里的龙啸云却突然站起,几步跨到沈清盛面前,也学着龙小云的样子朝着他徐徐拜倒。 作者有话要说: 你在想peach(我帮你想好措辞了) 话说我前天失眠,然后灵感突如其来!下一个坑我还写综武侠,文名暂定《咸鱼翻身》,我甚至做好了封面写好了大纲。请容许我在这里贴一下文案嘻嘻: 我叫虞棠,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条快乐的咸鱼。 我曾有过连续宅在家中半个月不出门的记录,现在我正努力地想要打破它。 但我失败了,因为我娘终于看不下去了,她打发我去江南给我舅祝寿。 只是万万没想到,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对此我只想说两个字:刺激。 人生若能重来,我一定当个宅男。 注:正文第三人称,主角是个公子哥儿,干啥啥不行,画画第一名。 武功高强的男主写过了,就很想写一个武功稀烂的男主,你们要是感兴趣的话请点进我专栏收藏一下(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