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欢
其实三天前的情形是这样的—— 一直传信给林信的“公鱼”,再次传信给林信,向他要魔界的玄光镜。 虽然魔界凶险,但是林信没法子,只能在仙界发了悬赏令,找仙友组队,一起去魔界走一趟,取玄光镜。 但前几日,他才和江月郎吵过架,江月郎还有他的一众仙友,都不想让他再给那“公鱼”送东西,他们联合起来,坚决反对。 人缘极好的林信,头一回找不到人和他一起出门,最后只找到一只从前不认识的、名叫栖梧的凤凰。 临走之前,他还在西山等了一会儿,看能不能碰运气等到顾渊,只可惜顾渊那时在闭关,两人并没有见到。 于是林信与凤凰栖梧一起启程,出发去魔界。 天地清浊两极,至清为神界,至浊为魔界。 去魔界的路有许多条,他们从妖界与魔界的交界雾林进去。雾林里妖雾遍布,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林信也不熟悉,每回都是找妖界的朋友带路。 这回也一样。 他遍交六界,魔界也只去过几回,就是魔气对仙君的压制太大,每回都让他喘不过气来,他不是很喜欢去。 因为去过几回,他与新交的凤凰朋友配合还算默契,所以一开始,他也没有多做防备。 林信与那凤凰栖梧,还有带路的妖怪朋友,手腕上都系着“千里缘”——一条细细的牵引线。 走了没多久,林信忽然觉得不对,一扯手腕上的“千里缘”,把两个同伴都扯回来。 “不对劲。” 他俯身,捡起一块石头,往前一丢。 石块方才落地,前边的树木便迅速旋转起来,带起风来,树叶簌簌。 分明是触发了什么阵法。 老马识途,带路的妖怪朋友是匹马,林信道:“老马,你好像带错了路。” 老马也是一愣:“这怎么会?” “还能走出去吗?” 老马看看四周,想了想,重重地点点头:“能。” 于是回过头,继续上路。 仍旧是老马带路,他走在前边。 才走出几步,林信目光一凛,伸手往边上一捞,道:“抓住了。” 老马与凤凰栖梧一起问道:“抓住什么了?” “一条藤蔓。”林信道,“想来是老马在前边带路,每回这个藤蔓都轻轻地把他往边上推一下,所以我们越走越偏。” 又一条藤蔓绕到林信身后,想要缠住他的脚踝。 他一抬手,展开折扇,把藤蔓削断。 藤蔓溅出汁液,黏在他手上:“我们被什么东西盯上了。老马,快……” 他动了动右边手腕,缠着老马的“千里缘”—— 断了。 林信连忙找左手边的凤凰:“栖梧?” 栖梧应了一声,大概也察觉到老马不见了。 仿佛是很远的地方,传来老马的声音:“信信,我一个小妖,实在是不敢跟入魔的大人作对,我先撤了。” 林信骂了一声,但是远处飞来一卷丝帛。 应该是地图。 还算他有良心。 就是四周都雾蒙蒙的,这地图又不是“夜光地图”,看起来有点麻烦。 天地清浊两极,至浊处为魔界。魔气混浊,对仙君的修为有削减作用。 林信费力地用神识看地图,实在是看不懂——他没有接触过这种东西。 最后还是栖梧把地图拿过去了:“我来。”他随口问道:“你没学过理论课?” 林信理直气壮:“没有啊,我没师父教我理论课。” 栖梧看了看地图,又扯扯缠在两人手腕上的绳子:“从这里走。” 雾林原本是隔绝妖魔两界的屏障,他二人对此间并不熟悉,虽有地图,却也绕了好一会儿。 两人随口闲聊。 栖梧问道:“林仙君,你来魔界取玄光镜,是为什么?” “我不想要玄光镜,是我一个……”林信顿了顿,“一个朋友想要。” “你对朋友真义气。” 林信干笑两声,转移话题:“你呢?是为什么?” “我……想验证一件事情。” 林信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其实他二人都没有把话说完。 这倒很公平。 又过了一会儿,栖梧道:“林仙君,你有没有闻见一股很甜腻的香气?” 林信转头闻了闻,最后举起自己的右手:“方才斩断藤蔓,沾在手上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栖梧转头瞥了一眼,神识透过浓雾,看见他手上胭脂似的,染红一片。 “应当是合欢花藤,书上说,她们化魔之后,长得好看,还……” “我知道!”林信抢答,“她们化魔之后,还喜欢四处抢人,把人抢回自己的洞府做夫君。” “你不是没学过理论课吗?” “从前我编《六界美人总榜及分榜》的时候,特意去拜访过她们一族,确实很漂亮。” 还差点儿就被强留下来,做上门女婿了。 栖梧轻笑,又扯了一下系在腕上的绳子:“这边。” 林信玩笑道:“方才那合欢花藤,看上了你?” “我想,林仙君貌美灵动,大概是看上林仙君了。” “不及凤凰雍容华贵。” 初次见面,疯狂吹捧对方——混熟之后,就只有疯狂互损,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前边浓雾渐淡,栖梧加紧了脚步,顺便将地图叠好,收在怀里:“那前边便是出路了。” 一只脚才迈出雾林—— 却见雾林外,上百只妖魔围成一个半弧形,仿佛是等他们的。 看她们都是姑娘家,一个个又都妖娆非常。 林信低头看看手上的合欢花藤汁液,转头对栖梧道:“你竟然美貌到几百个合欢花藤都要来抢你?”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栖梧问他,“我大概能打一百个,你呢?” 林信伸出一根手指:“我大概……一个。” 其实栖梧能打一百个也没用,这儿有好几百个呢。 他二人对视一眼,默默地缩回了脚。 还不如待在雾林里不出来呢。 一众合欢花藤紧盯着他们,还没等他们抬起脚,为首的妖异女子一甩衣袖,袖中窜出两根藤蔓。藤蔓勾着他二人的脚腕,往前一扯,就把他二人扯得一个踉跄。 “这也太丢脸了。”林信站稳了,抹了抹脸,轻声对栖梧道,“别说出去。” 栖梧赞同地点头。 两个仙君勇闯魔界,出师不利。 踏上新大陆的第一只脚,被土著人的箭羽扎中了脚趾。 林信拢在袖中的双手搓了搓,忽然低声唤道:“栖梧。” 栖梧转头,被合欢花藤的汁液糊了满脸。 林信一边往他脸上抹,一边也往自己脸上抹。 合欢花藤的汁液是红颜色的,胭脂似的。他二人来时,为了掩盖身上仙气儿,又裹着黑斗篷。 互相吹捧对方好看,那都是假的。 林信嘱咐他:“等会儿别出声。” 他走上前,朝领头的女子做了个揖。 那女子一袭红衣,烈烈似火。发髻高耸,金钗翠钿,细眉凤眸,两颊描有合欢花花纹。 林信道:“见过王上,我与友人久仰魔界风采,正欲……” 女子懒懒地一抬眼,不等他说完,便打断了他:“抬起头来,给本座看看。” 好直接啊,话本子里强抢良家仙君的经典台词。 林信灵机一动,用手指扒拉着,扮了个鬼脸。 女子轻叹一声,转头看向栖梧:“你也抬起头来。” 于是林信暗中提点栖梧:“扮个鬼脸。” 栖梧用手扒拉着,扮了个鬼脸,抬起头来。 那女子轻声笑道:“是不怎么好看,那就……” 林信暗中:“耶,计划成功。” 她继续道:“犒赏三军。” 林信一愣:“啥?” 栖梧气得想杀人:“林信,你和我有仇?” 却不料女子听得“林信”二字,神色微怔,不自觉念了两遍。 似是故人。 林信抬头,仔细地看了看,他与这人,好像是见过。 他那时编《六界美人总榜及分榜》,特意去访合欢花族王,在族王家中见过这姑娘。 这姑娘名叫宿欢,当时还只是族王家中一个小庶女,因为妖力微薄,模样平平,所以并不受宠。 林信遇见她时,她受家中姊妹欺负,正蹲在墙角抹眼泪。 林信为了哄她,就给她画画像,还把她也编进《六界美人榜》里。 有人质疑,林信也没有理睬。 故人相见,分外眼红—— 宿欢起身,快走几步上前,握住林信的双手,真切道:“仙君,我找了你很久。” 林信点点头:“好久不见。” 他心中松了口气,原来是故人,那就好办了。 却不料宿欢道:“实不相瞒,自别后,我对仙君魂牵梦萦。” “啥?”林信迅速抽回自己的手,吓得连口音都变了,“啥玩意儿?” 宿欢一摆手,吩咐底下人:“操办起来,过几日我便与仙君成婚。” “不要自作主张啊!” 宿欢重新握住他的手,温声唤道:“小九。” “小九?”林信往四周看了看,“小九是谁?” “就是仙君你啊。”宿欢用力按住他的手,“本座相信,你们兄弟会相处得很好的。” “……不是,等等。”林信向后跳开一步,“你都有八个郎君了!” “也不全是郎君。”宿欢暧昧地笑了笑,“我喜欢你,又不妨碍我喜欢别人。本座只是想把大爱洒向魔界,温暖更多的男子,本座有什么错?” 你说的好有道理哦,我竟无法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