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故事与酒
“以前喝过鸡尾酒吗?如果没有,可以试试以奶味酒入门,亚历山大如何?顺口的酒饮,男女都爱、老少咸宜——当然,未成年人是不包括在内的。” 调酒师是个年约四十、身材保持很好的大叔,语调沉稳、尾音含笑,黑西装优雅低调,脸上胡须刮得干干净净,扎着低马尾,头顶梳得一丝不苟,如同从哪个欧洲古堡里走出来的管家。 “很帅。这就是老板哦~” 爱丽丝已经换了一条暗红色裹身裙,头发松松盘起,少了些甜美,多了些妩媚。她托杯倚在酒台前,对林溪一笑。 “亚历山大~嗯,喜欢巧克力的味道,就给小溪来这个。再要一杯苏打水,如果无论如何都喝不惯酒精,就用苏打水的泡泡来伪装成鸡尾酒好了。” 她眼神慵懒迷离,恍如神话传说里勾人心魄的美人鱼。 林溪说:“不用了,就亚历山大。我喝酒。” 对一间酒而言,夜晚九点不过是一个开始,甚至还太早。迷离光线在微醺的音乐里交织,无数玻璃器皿折射出无数小小的人脸,仿佛一道道通往其他世界的神秘之门。 这片幽暗暧昧的光线里,林溪面无表情地坐在台边,单手撑着脸,妆容精致、红唇冷艳。长长的黑色裙摆垂落,像一朵暗夜里绽放的花;细细的肩带让她漂亮的肩颈得以昭示人前。 如果说爱丽丝是一朵红蔷薇,可甜美可妩媚,那林溪就根本是一捧蓝色妖姬顾自开放,眼角余光都是高傲冷艳,冷艳到了极致自然便成了另一种引人瞩目的魅力。 酒是释放魅力的场合,而“魅力”很多时候并不直接等同于容貌美丽。纵然有一只自带光芒的精灵在边上坐着,可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不下10个人来他们边上转悠,有男有女,可全是想来搭讪林溪的。 林溪捧着她的亚历山大,一点看不出初次喝酒的青涩感,斜斜看着来人,不喜欢的就不理,看得顺眼的就碰杯聊两句。牛奶巧克力味的鸡尾酒喝完了,再来一杯气泡咕嘟的莫吉托,然后是金汤力,接着是椰香和菠萝酸香混合的Pia Colada。 伊瑟一言不发地坐在她身边。他轻易不喝酒,今天面前的酒杯却空了一次又一次,剩下冰块在玻璃杯里啷哐作响。好几次他差点忍不住开口了,但看一眼林溪——含一丝笑的唇角、看不出情绪的眼神——他总是又自己隐忍地一闭眼,喝光属于自己的酒液,保持他的一言不发。 到第七杯酒的时候,他终于还是开口:“别喝太多酒精。今天到此为止。” “你不也喝?” 她大概是稍微喝多了点,眼波流过来,含笑,又带了一分挑衅。爱丽丝挽了她的手,亲密地靠过来,笑意盈盈道:“宽容一点啊威尔曼先生,今天失恋的人最大嘛。” “我才没失恋。”林溪抿了一口血腥玛丽,嘴角沾一点新鲜番茄汁调出的红,懒洋洋地自嘲,“根本没恋过么。” 这句话不知哪里戳了爱丽丝的笑点,让她捂着嘴笑得花枝乱颤,接着打个响指,说老板我要一杯那个。 “爱丽丝,你今天也喝了很多了,‘那个’度数可不低……” “哎呀哎呀,我就要喝那个!”爱丽丝脸颊微红,开始撒娇耍赖,指着酒柜上那一大排字母花哨的酒瓶,“老板我要喝那个!那个那个!” 风度翩翩的调酒师露出点苦笑,微微摇头说真拿你没办法。他不紧不慢地捣好果汁、削好冰块,优雅却绝对有力地摇杯,过快的动作在半空连出一片带金属反光的虚影;“唰啦啦”的声音听着分外清爽。 林溪晃了晃杯中最后一点血腥玛丽,懒声问:“‘那个’是什么?” “是老板发明的、独一无二的、全世界最好喝的酒,只有这里才喝得到哟~”爱丽丝笑嘻嘻地回答。 “爱丽丝过奖了。” 老板拿出一小瓶紫色的液体,往杯子里稍稍加了几滴;剔透的液体中悬浮着无数发光的微点,漂亮极了。 “我给它起的名字是‘永无乡’,Neverland,《小飞侠》里无法寻觅的世外桃源,在那里有妖精飞翔,孩子永远不会长大。” “啊咧咧,老板自己不就是魔法世界的人嘛。”爱丽丝趴在桌子上嘟哝,“不,不对,老板明明是吸血鬼,怎么和人类一样多愁善感啊。” 她看起来真是已经半醉,一个没注意就把老板的种族给叫了出来。但老板宽容地看了她一眼,并未生气,仍旧含笑点点头,又摇摇头。 “但我的心永远属于人类。心属于人类,也就成了人类。而人类这种生物,就是永远不会对现实的处境满意,永远在想象世界上还存在着另一个更好的、梦幻般的地方。表世界的人想象的魔法世界,和我们所处的魔法世界截然不同;那是‘真实’与‘幻象’的区别。你们的心理学不也这么说吗,‘桃源心理’。” “心属于人类的吸血鬼么……”爱丽丝抚着红晕密布的面颊,柔弱无骨地倚在林溪肩头,低声笑语,“告诉你一个和老板有关的小秘密。他啊,很久以前爱过一个人类哦。然后他们在一起了,living happily ever after~” “后来呢?”林溪淡淡地问。 “后来那个女孩子当然就死掉啦。”爱丽丝吃吃笑着,“老死的,人类么,对她来说也算度过了平稳幸福的一生了。但是,吸血鬼的寿命很长啊。老板老板,你们吸血鬼的爱情是永恒的吗?” 老板神色平稳,没有一丝波澜,只是笑道:“这我可不知道。都说过我是人类了。人类是善于遗忘的种族,再痛的伤口,时间久了也就长好了。就算会有疤痕留下,却并不妨碍享受生活。” 爱丽丝却轻笑:“骗~子~” 老板将冰摇杯中的液体倒出来,冲散了杯中那几滴如悬浮着星光的紫色液体,不多不少,刚好满满一杯。他满意地翘了翘唇角,将浮着点滴光芒的酒品推到爱丽丝面前。 “请用。” “幻象吗……所以说,才是Neverland啊。想要抵达的地方,想要得到的东西,都存在于幻象之中。”爱丽丝喃喃说道,忽然微微一笑,“但至少还有梦。在梦中得到,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她端着酒杯一饮而尽。不出片刻,她便趴在台上香甜地睡过去了。 “好梦,小姐。”老板优雅地欠了欠身。 “爱丽丝?睡着了……?”林溪轻轻推了推女伴。 “‘永无乡’能让人在梦里见到最渴望的事物。梦醒曲散,一切回归正常,就像故事里的温蒂跟彼得·潘一起打倒了海盗船长,然后就离开梦幻岛,回到她的日常生活里去。” 老板一边说,一边调制了另一杯酒。娇艳的红色,酒面浮着一层淡金色液体,仿佛嵌了金边的玫瑰。 “‘尘世玫瑰’,同样是我自创的酒。” “尘世玫瑰……很贴切的名字。”林溪歪着头端详,酒液折射出迷人的光泽,淡淡映在她脸上,“有点耳熟。是什么诗歌吗?” “Who dreamed that beauty passes like a dream?谁曾见美如梦而逝……在飞掠的群星和泡沫般的天空之下,孤独的面容记载着永恒:拥挤的灵魂潮水般起落,仿佛苍白的河流于冬日竞逐,我们则与尘世碌碌一同,疾驰而过。” 老板缓缓念着这些句子,唇角的笑容点染了些许苍老和疲惫。他掏出一根香烟点燃,居然还是“黄鹤楼”牌。烟头一点红光明灭,淡淡雾气缭绕,却没有烟味,大概是被他用什么方法处理过了。 “美——美好的、美丽的事物,真是太短暂了啊。”他叼着烟,声音有点含糊,“看你们这样子,怎么,执法者小哥,把你喜欢的女孩子惹生气了?” “不是,”林溪只看着酒,眼都不抬一下,替精灵回答,“他不喜欢我。我也没生气,只是在排解情绪。” 话说得理智,语气也淡淡的。 伊瑟没吭声,只握杯的手指紧了紧。 “得嘞,谁的错儿明摆着了。”老板笑了笑,一不小心开始飚京腔,“我说小哥,咱大老爷们儿该让着点儿的时候就别犟着,没事儿跟喜欢的女孩儿置什么气?你一精灵,别跟我似的,到时候哭都没地儿哭去。” “刚爱丽丝讲的那故事不对,其实是这么回事儿。”他继续说,“真相是,我是和那姑娘在一起过,可经常发生矛盾,后来她就把我给甩了,另外找了个人类结婚生孩子。我呢,眼看人追不回来了,就边上看着呗,看着她青春不再、华发渐生,看着她到最后一刻闭上眼睛。” “那时候我还年轻,以为等她死了我就解脱了,谁知道她走的那一刻才是开始。之前眼睁睁看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好歹还会暴跳如雷、心痛难耐——好歹还有这些情绪。等她没了,我连这些情绪也都没了。” 他笑:“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什么都感觉不到了。直到现在,每当夜晚来临,我都会很认真地想一下,要不等明早太阳出来,我就把自己拿去晾晾。衣服晾了会干,吸血鬼晾了就成灰了。但那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的心早就成灰了,不差再少一具行尸走肉。” 伊瑟听着,眉头都没皱一下,蓝眼睛更是一片坚冰般的漠然。林溪歪头瞅瞅他,便对老板嫣然一笑,说:“哎呀老板你想太多了,人家不喜欢我的,你放一百个心啦!” 老板用力吐了一大个烟圈,笑道:“哟,那我可真是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了,不服老不行啊。‘尘世玫瑰’得放一放才能入口,现在时间差不多了。小姐,你想来一杯吗?我请客。” “不过我自调的酒都有些挺好玩儿的副作用。‘永无乡’用梦境构建虚假的圆满,是爱丽丝的最爱,而‘尘世玫瑰’则会让人在12小时里变成自己最渴望的性格。懦弱的渴望勇敢,优柔的渴望果决,莽撞的渴望冷静睿智。所有我们渴望的东西就是我们眼中的‘玫瑰’,但只有12小时。” 老板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喝了一大口,伴着酒气笑着,自言自语般:“Who dreamed that beauty passes like a dream?” “对了,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副作用……” 话音未尽,只见黑裙子的女孩儿一把抄起酒杯,仰起天鹅般修长的脖子,“咕嘟咕嘟”一饮而尽,那叫一个豪气万千。 连老板都惊了,手中香烟白白烧出一截烟灰,“啪嗒”掉到大理石的台面上。 伊瑟脸色一变,微怒道:“林溪!啧……老板,什么副作用?” “哟,这不就急了?还说不喜欢呢,小哥。” 老板只惊了一瞬,就安之若素地继续抽烟,若无其事道:“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小姐她不会记得这12小时里发生的事,所以最好有同伴一起。” 还没等精灵稍稍放心,就听台一声巨响——林溪用力拍了下桌子,吓了周围人一跳。 “伊瑟·威尔曼!” 她霍然起身,威风凛凛地站在那儿,居高临下瞪着一脸反应不过来的精灵。 “你说!”她一把揪住伊瑟的领口,逼视他的眼睛,“你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说实话!” 周围开始起哄,甚至还有香槟开瓶的声音。连老板都觉得好玩,大笑出声。 面前的人类一反往日的好学生模样,满脸高傲不耐,眼神睥睨,写满了“不得答案誓不罢休”。她表情是很霸气,但她穿的是吊带连衣裙,一弯腰胸前挡都挡不住。 精灵大脑空白了很久,才火烧眉毛一样跳起来,手忙脚乱把她给扶直了。但喝了酒的林溪只觉得他是在故意不回答,很生气地“喂”了一声,抓着他的领口使劲晃了几晃。 “听见没有!快点说!”她大怒,“就在这儿,给我再说一遍,说你不喜欢我,快点!” 纵观整个里世界,伊瑟的武力值也属于顶尖的那一拨,可那有什么用?他一看见林溪的脸,气势上就矮一头,又不敢用力挣扎、怕弄伤她。 “我……”他苦笑一声,“我不喜欢你。” 老板在边上评论,说小姐哎你讲错台词了,那个“不”字该去掉,这事儿就成了。 但林溪听了这句话,反而大为满意地点点头,忽而展颜一笑。 “我就知道。”她得意洋洋地说,“既然不喜欢,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她扯着伊瑟的领子就亲了上去,一口咬在他嘴唇上。和上次蜻蜓点水般的亲吻唇角不同,她现在闷头撞过来,径直一个深吻。缺乏经验、毫无技巧,但足够简单粗暴直接;唇舌缠着唇舌,跟要糖吃的小孩子一样,倔强地不肯放开。 伊瑟整个精灵都懵了。在这一刹那,那些他死死压在心底的情绪被猝不及防钩出,气势汹汹地冲开理智的藩篱;他本能地抱紧她,把她固定在怀里,用力亲了回去。 四周的起哄声更大了,但对当事人而言,那些噪音却更小了。嘈杂远离,只剩彼此。 失控只有一刹那。 下一刻,在鼻息交融的间隙里,林溪“哈”一声笑起来。 “不喜欢,但有反应,这就好。”她轻描淡写地宣布,“行了,走,跟我去开房。” 伊瑟还没彻底恢复理智的大脑“嗡”一声——弦断了。 “什、什么?!”他结巴道。 “开房啊,这词很难懂?”林溪诧异,抱着他的手臂就往外拖,“都什么年代了还斤斤计较那么多,喜欢就上,得不到心得到**也行,我不介意。多来几次说不定反而放下了。走走走,老板,最近的酒店在哪儿来着?” 伊瑟当然不可能任由她行事。两人乱七八糟地纠缠半天,最后以板着脸的精灵给林溪灌了瓶安眠药水为结束。 “我先带林溪回去。等爱丽丝醒了跟她说一声。”他说着,将林溪打横抱起来。 老板一直在边上津津有味看好戏,闻言颇为遗憾。 “这就结束了?”他摇头道,“小哥,你应该把握机会。” 伊瑟冷笑一声:“我要把握机会的话,早就把握住了。” 老板一愣。他仔细打量几眼银发黑衣的精灵,对上他冷冽如冰的眼睛,这才明白原来在人类小姑娘面前的精灵才是人畜无害、很好说话,现在她一睡过去,精灵不再有所顾虑,那种冰冷的锐意再无掩饰地释放出来。 年纪轻轻就能坐稳执法者首席的位子,伊瑟·威尔曼当然不可能真是优柔寡断、畏畏缩缩的角色。正相反,他相当明白自己要什么,又正在做什么。所表露出来的那些软弱和犹豫,不过都是为了他怀中那个睡得香甜的姑娘罢了。 “是吗……”老板认真了一些,“既然如此,你还在拒绝什么?你的姑娘又没有闹着要和你分手。人类的寿命再长也只有百年,精灵又是第一痴情的种族。失去她的话,你不会痛苦到自杀吗?” 伊瑟原本都转身打算离开了,闻言脚步一停。他回过头,眼里含了些讽意,还有更多看不分明的情绪。 “就是因为人类的生命太短了啊。”他说,“短暂到,如果不抓紧时间过得幸福一些,就没时间幸福了。” “否则,在你的故事里,你为什么眼睁睁看着那个人结婚生子?你没有打扰她的生活,没有把她抢回来,因为她已经获得了人类的幸福。而如果她一直和你在一起,能得到什么,一辈子昼伏夜出的生活?一辈子不能融入正常的人类社会?让她看着你青春依旧,她自己渐渐苍老?” 伊瑟实实在在地讥笑一声。 “我不知道,需要有多自私才宁愿让自己幸福,也要逼她去面对这些痛苦。何况人类和我们不同,短暂的失恋是可以被遗忘的。她有亲人,有朋友,自己又聪明,等一切结束后她就可以回去,可以获得自己的幸福。” “爱情和幸福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我已经不得已把她牵扯进来这个世界,不希望再吞噬她的一辈子。人类只有百年寿数……可就是寿命如此短暂的种族,也能让自己过得充实而幸福。” “而我并不想剥夺她获得幸福的机会。” 老板沉默了很久。沉默到,一直等精灵早已消失、后半夜的热闹已经降临到灯光迷离的酒,连爱丽丝也打着呵欠醒来,睡眼惺忪地问几点了。 这时,他又给自己点燃了一根“黄鹤楼”牌的香烟。 “人类……也有属于人类的幸福吗。”他仰起头,看着头顶倒挂的一排排玻璃杯,在无数个自己的倒影里,他轻轻笑起来,“确实如此。” “爱丽丝,”他顾自说,“我好像突然想起来了一些事。” 他终于想起来,当年她之所以离开他,其实是被他故意气走的。而原因…… “嗯?老板想起来什么?”爱丽丝甜甜地追问。 老板又笑了一声。 “人类的生命,”他说,“真的很短暂啊。” 作者有话要说:引用说明: 《尘世玫瑰》,叶芝的The rose of the world 找了几个译本都不满意,干脆自己瞎译。 伊瑟的原因就是这样了。他不觉得自己能给林溪幸福。对于把她牵扯进里世界的危险,他其实一直很抱歉,但预言就这么说的,他也没办法,所以最开始他的不耐烦和苛刻也是焦虑的一种表现。后来喜欢上林溪,他就更矛盾了:很想保护她,但不得不让她面对危险;想回应,但难道就让她因为一时的“喜欢”而抛弃自己原来的社会关系? 而且,至少在我看来,如果另一半永远年轻俊美,而自己不得不日渐衰老,其实真的挺可怕的。内心压力是一回事,而就算豁达到可以完全不care,那社会呢?怎么跟原来世界的家人朋友解释?骗他们一辈子? 当然,伊瑟自己被污染的状况也是一部分原因,后面再写。 他并不是嫌弃林溪寿命短,担心自己跟她恋爱会让自己余生痛苦(这是林溪最担心的),反而精灵是崇尚自然和生命的种族,他觉得人类那样短短的生命还能经历很多,活得努力又灿烂,其实很值得钦佩。也因此他不愿意耽误喜欢的人去得到属于人类的幸福。 幸福,Happy——并不是说有了爱情就有了全部,更不是说有了爱情就真的可以克服万难。不然,那些因为现实原因分手的情侣、夫妻是怎么回事,一定就是一方太渣,承担不起压力,才不能白头偕老? 啰啰嗦嗦这么多,反正言尽于此,作者我三观既定,把笔下每个人物当作真正的“人”来尊重,绝对不会轻易贴标签、下判断,今天judge这个明天diss那个。 DO NOT JUDGE. 【以下是作者要开嘲讽不需要看的部分】 我一个写冷文的,不要名不要利,坚持写作为了啥,不就因为故事和人物是我的朱砂痣白月光,不好好写我夜不能寐嘛。 当然咯,也可以说,我不就一写小说的,懂个P的男女主。 尾田就一画漫画的,懂个P的海贼。 岸本就一画漫画的,懂个P的火影。 江南就一写小说的,懂个P的夏弥。 三叔就一写小说的,懂个P的瓶邪。 周树人就一弃医从文的,懂个P的鲁迅。 我就写个自己喜欢的故事,写个开心,能被读者们喜欢很好,不喜欢、看不过也正常,提问、讨论也欢迎。但居高临下写作指导就免了。 直接怼,不含糊【手动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