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畅销书作家X年轻霸总
“唐元, 你要等我。” 陆之韵对着镜头重复了一遍,旋即嫣然一笑, 兼糅了柔弱、自信、危险。令她似猫, 又似一头美丽而凶险的猎豹。 明知她会吃人, 却总有人向往、想要靠近。 而她说完这一句, 并不关摄像,就这么坐在飘窗上看窗外朝阳初升。这是一种美丽的永恒, 不论人经历多少生与死,不论多少美好灰飞烟灭, 不论多少罪恶肆虐人间,太阳总是照常升起、照常落下。 镜头中的她披散着一头长卷发, 松垮垮地披着长睡袍,冰肌玉骨,显得柔脆, 有一种安静的隽永,倘或有人在镜头后看, 一定会移不开眼。 陆之韵和唐元曾经是初中校友。 当时,陆之韵有一个好友, 这位好友颇会交际, 不仅在自己班上吃得开, 班外朋友也多。而不会交际的陆之韵是她最要好的朋友, 平时上课、吃饭、上厕所都会一起。 有一天,她说本年级的女生对男生进行了评选,选出了一位校草, 那位校草是名副其实的大帅比,简直俘获了她的芳心。 听她说得夸张,陆之韵很好奇。于是,早已打听清楚、得知大帅比的老师最后一节晚自习讲题贼爱拖堂的好友决定带陆之韵去看那位大帅比,打算在对方从教室出来时指给她看。 一下晚自习,陆之韵就被她拉着风风火火地就往那位“大帅比”的教室跑。 那天她们运气好,大帅比的老师仍然在拖堂。 她们等了十几分钟,最后,在对方下课时,提前站在大帅比回寝室必经的楼道拐角,在拥挤的人潮、喧闹的人声中,佯装路过一般,眼睛时不时就往人群里扫。 陆之韵是不认识那位好友口中的大帅比的。 在人群之中,她看到从楼梯上和其他学生一起下来的男生,只觉其出类拔萃,在水泄不通的楼道里,简直是鹤立鸡群,便没移开眼。 当她注意到男生时,男生也注意到了她,俩人足足对视了五秒,男生从她面前路过,等他到了下一层楼时,好友才说:“你刚刚看到那个穿polo衫的没?他就是唐元,长得帅?” 陆之韵记得很清楚,当那男生看过来的时候,她很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跳过速的声音,她是这么回答当时的好友的:“嗯,他下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他。” 因为他的样貌实在太过出色,哪怕是在狭窄的楼道拥挤的人潮中,也令人无法忽视。有他在,她再难看到别人。 这,就是他们的开始。 亦或者,是她对他情感的开始。 从那天之后,她经常有意无意地去唐元经常路过的地方偶遇他,但她决计不愿打扰他,每次一看到他来,便佯装自己只是一个不相干、不认识的路人。 到高中时,她和唐元都考进了市立重点高中,成为同班同学。 她总会在不经意间偷偷看他,偶尔,会悄悄地、不远不近地跟着他、观察他,越观察,她对唐元就越喜欢。 高中时代的唐元是一个眼中只有学习、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讲话很直接很毒舌的男生,很爱干净,有洁癖。 有女生因为他帅,经常找他问问题,他给人讲完题后,常常会对其进行精神上的抨击,发出一些类似于“我通常不是一个大惊小怪的人,但你能蠢成这样实在是震惊了我”的感叹。这种待遇并不只是对女生,对男生他也一视同仁。以至于问他问题的男生女生对他都是又爱又恨。 当有人向他表白时,他会半开玩笑半讥讽地说:“我建议你克制一下你到年纪就想求偶的动物习性,做一个理智的文明人。” 于是,高中开学没多久,唐元就成了广大学子们口中那个不近人情的清冷校草,曾有在他那儿吃瘪的女生在校园BBS中这样评价唐元——美则美矣,傲也傲矣,卿本佳人,奈何性情太刚矣,注孤生矣。 后面有人跟帖称——像极了谢耳朵。 于是,唐元便拥有了唐耳朵这样一个外号。 他自己并不在意,这些都没有影响到他,别人叫他唐耳朵,他也没什么反应。陆之韵虽然经常偷偷看他,但她从不问他问题。 有时候,她的目光会被他抓住,他原本面无表情的脸顿时就变得冷峻起来,偶尔他还会对她冷笑一声。 她看到的,永远是一副高冷不屑的面孔,仿佛世间他独尊,尔等皆凡人,而她是凡人中最不起眼的那个。 当他和她说话时,声音总是很冷,不耐烦地,恶声恶气地,皱着眉,仿佛恨不能马上结束。 一日复一日,她偷偷地观察着他,日渐对他着迷,然而,他却讨厌她。 他讨厌她,所以她观察他,也躲着他。 直到高中毕业。 他们都没什么交集。 在班级的最后一次聚会结束后,在月明星稀的夜晚,全班的人团团围坐在草坪上,轮流表演才艺。 大家唱歌的唱歌,跳舞的跳舞,说相声的说相声,诗朗诵的朗诵诗,说笑话的说笑话。到唐元时,他拉了一首小提琴的曲子。 月色和草坪上的灯光都沐浴在他身上,他举着小提琴微眯着眼时,神情格外柔和,仿佛他并不是一个高傲的人,单纯是一个优秀的少年。 所有人都在起哄,鼓掌,唯有她低着头,双手抱膝,一眼都不敢看他。都说眼睛是心灵之窗,她怕,怕自己控制不住,目光太烫,被他发现她对他的狂热。 后来,她追随唐元的脚步,和唐元去了同一所大学,申请留学时拿到同一所学校同一个校区的offer…… 她眼睁睁地看着唐元随着年龄的增长,棱角开始磨平,讲话不再锋锐。看他依旧受欢迎,也依旧不解风情。追求他的人当中,有男人,也有女人,他谁都没答应,每一次拒绝,都说了同一句话—— “我有喜欢的人了。” 对陆之韵而言,这是噩梦般的一句话。 在高考后的最后一次班级聚会,才艺表演结束后的真心话大冒险中,他在真心话环节也说了这样一句话。 这就算了,后面还有一句:“正在准备表白。” 周围人不敢置信,吹口哨,欢呼,逼问是谁,他笑了笑,只是不说。周围是热闹,大家都很高兴,但陆之韵当时的心却冷到了西伯利亚。 那天晚上之后,陆之韵拉黑了自己记下的所有关于唐元的联系方式,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慌。 他怎么能喜欢人呢? 他就不能克制一下他作为动物的求偶冲动吗? 做人不香吗? 为什么非要做畜生? 她一直在看着他,始终没看出他对谁很特别,渐渐地便明白了——也许,那不过是他的一句托辞。 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学会了给人留余地。 他真是—— 越来越讨她欢心了。 直到现在。 陆之韵起身,站在落地窗前,双手抬起向上,十指在头顶交叉,拉了拉手臂,再放下时,原本就系得松垮垮的睡袍的系带彻底松开。 她是削肩,挂不住衣服。 于是,那睡袍便轻易地滑落在踝骨,令她在微冷的晨光里展示出毫无遮饰的美好。她浑不在意,身姿曼妙地走向书房。 偶尔,她也会幻想,也许唐元也像她看着他一样,在对面的窗户里看她,而她格外愿意为他展示她的一切。 只要她不接近他,就永远不会被拒绝。 她想要在他心底留下一个印象,哪怕是一个模糊得不能再模糊的剪影。她不想被忘记,当她知道,只要她一直坚持不打扰她,他永远不会知道她,不会记得她,她只是他生命中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 手机上,微信提示音又不断响起。 陆之韵没看,推开书房的门,在一架望远镜前躬身,望远镜在层叠的窗帘的缝隙中探出圆圆的一只眼。 唐元那高挑的、完美的骨架便清晰地映入她的眼帘。 他身材很好,是典型的宽肩窄腰,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她的书房,正对着对面那幢楼里唐元的卧室。 唐元有果睡的习惯,此刻,他黑发凌乱,脑袋上翘起几根呆毛。 他床头柜上的闹钟响了,于是他从被子里伸出一只好看得过分的手将闹钟的响铃摁掉。陆之韵静静地通过望眼镜凝望着,嘴里低喃一声:“过分。那只闹钟太讨厌,我要是闹钟就好了。” 唐元恋恋不舍地将脸埋在被子里蹭了两下,毅然决然地掀开被子起身,正对着陆之韵的方向。 她什么都看到了,一览无遗。 他身上一丝赘肉也无,白皮肤,没有大多数男生都有的过分茂盛的毛发,四肢都很光洁,像精美的艺术品一样令人着迷。 他有条不紊地穿衣服。 抬手,抬腿。 晨间的反应他没有解决,妥帖地穿上衣物,随后洗漱,洗漱结束,开始擦面霜,用定型水将头上那几根呆毛压下去。 他穿着铅笔式的西裤,剪裁服帖,衬得他的一双长腿格外诱人。条纹衬衫扎进裤腰里,显得他腰身窄而纤细,扣子解开两颗,露出晶莹的锁骨,仿佛在诱人去咬上一口。 最好看的,要数他的脖子,肌肤像羊脂玉一样白,一样润,在散碎的黑发的反衬下,别有一番令人黯然**的魅力。 他一丝不苟地在外面罩了一件大衣,算是搞定了出门的行头,成就了他公司里下属眼中高不可攀的形象。 随后,她唐元走出卧室,她调整望远镜的角度,看着唐元从客厅的旋梯下来,在下厨的区域匆匆为自己做了个三明治、热了杯牛奶,坐在餐桌前优雅而迅速地吃完,洗过杯子和碟子,将它们放回固定的地方,提着公文包,在玄关处换鞋出门。 她又回到了望远镜前,看到唐元走出了这个房价不菲的小区。 他去上班了。 她仿佛失恋了一样,回到床上,抱着被子,出了一会子神,在微信的信息提示音不断响起时,敷衍了唐颂几句。 随后,她点开了基友的对话框,打字—— 【夜莺:我有对象了,因为我不愿意在婚前发生关系 流水潺湲:这种男的要来干什么?留着过年吗? 流水潺湲:你为什么要在垃圾堆里找男朋友? 流水潺湲:别问,问就是快分 夜莺:所以很愧疚 夜莺:然后他对我说 夜莺:宝贝,你永远不必因为自己的矜持而感到抱歉,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 流水潺湲:我酸了,这种男朋友哪里领的?我也想领一个】 陆之韵垂眸,忽地冷笑了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昨天脑壳不清醒感觉写得不理想,今天脑壳清醒了发现还不错,就只捉了虫~~~ 恶搞小剧场: 唐元:脑婆,你这样是不对的,教坏小朋友 韵韵:别问,问就是我脑壳不正常 唐元:所以,下一章我能拥有和脑婆对话的机会吗?一个忍无可忍的微笑.jpg 作者菌:着重说明一下,这只是,只是小世界设定。女主这样是不对的,现实中请勿模仿!并且,如果遇到有人有类似倾向,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离得越远越好!!! 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王小非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