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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chapter。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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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平说完这句话, 忽然看见季走耷拉在额前的头发丝儿上的水光。    “学弟, 你怎么了?”    一直下着雨的城市湿度极大,季走坐了一路公交头发都没干,刚刚下车又在雨中站了一会儿,整个人都湿漉漉的。    “下雨了也不知道带伞啊, 离了助理就不知道照顾自己。”汪平摇摇头,“还好我带伞了。”    汪平一边说, 一边非常帅气地扯开自己的羽绒服。    羽绒服衣角飞起,汪平伸出手, 刷地从羽绒服内袋中抽出了一把黑色的伞。    然后, 汪平动作潇洒地扯开绑伞的细带,对准空地, 帅气地一按开伞钮。    “砰”。    横在雨中的雨伞绽开, 一朵金黄色的向日葵在伞下怒放。    夏季猝然来临, 盛放的向日葵朝气勃勃地开在汪平与季走面前,充满了生命力。    “……居然还有花?”汪平看着小雨里这朵花, 有点尴尬——    天地良心!!!他是看中了这把伞漆黑朴素才拿出来的!!    “学弟。”汪平自证清白, 赶忙解释, “我声明啊,这伞是助理买的, 我真的不是什么喜欢花的奇怪男人……”    季走没有说话,他看着那朵花,目光呆滞。    季走呆呆地站在小雨里,嘴唇被雨水冲刷, 可能是冷的,所以很苍白。    汪平看着他这样,觉得心里难受,也管不了这花是不是他买的了;他一把将伞举起来,又拉了一把季走,直接把他拖进伞里。    “别嫌弃了。”汪平说,“快躲进来。”    一把伞装两个男人还是困难了一点。    不过,汪平还是有办法。    汪平把手举高,将把伞拿得更高一些,又把伞把往季走那边倾斜。    这样,冬季的小雨就被彻底挡在伞外。    而季走,就被彻底收容其中。    ·    “我来。”    汪平比季走矮,这么举着还是挺费劲的。    季走轻轻从汪平手中拿过伞,拿到手上的刹那,伞柄倾斜改变,变成了雨伞往汪平那边偏。    “为什么……”季走看着汪平,嗓子有点哑,“你会在这里?”    “等你啊。”汪平笑着说,“我想你办完事,我们可以出去玩。”    汪平确实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    就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想见季走的愿望,推着他找到了唐佳林,推着他来到了这个公交站。    就是这样,而已。    季走喉咙有点发哽,压抑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微笑:“好,去哪里玩?”    “这你就别问了。”汪平又笑起来,他看了看一下公交车站后的一条不算宽的路,拍拍自己胸口,“都到这片儿了,你就跟我混。”    蓦然的,季走想起了汪平和他初见时说的那句话——“……你就到高二十六班找我,我叫汪平,我罩着你!”    季走撑着伞,因为雨势渐大,他的伞又向汪平倾斜一分。    “给你介绍一下——”汪平带着季走踏上车站背后的长街,两侧店铺灯光温暖,汪平指着这条直直的街道,“这条街再走一百米,就是我以前的中学。”    “也是我以前的中学。”季走在心里想。    季走之所以每次扫墓都会从这个公交站走,就是为了借这个地方这个中学曾经出现过的某位少年的光,积攒去面对一切的勇气和力量。    汪平展开一只手,一边比划一边讲话。    在这条道上,还是带着学弟溜达,汪平简直恨不得横着走。    汪平非常骄傲,吹牛皮:“你知道吗?”    “嗯?”季走目光温和。    “这条路上,留着你哥我的诸多传说,校园风云人物听说过没有,我,就当时学校里面最传奇的所在!”    如果换一个人来听,肯定会说——你特么吹过头了,吹牛也要讲点基本法,好好好是是是,你说的都对。    季走垂着眼睛,里面收进去的都是汪平——他很清楚,非常非常清楚,汪平说的,全是真话。    白衬衫斜挎包在这条路上拿着可乐肆意奔跑的汪平,真的是那几年这条街上,最广为人知,被最多人喜欢的少年。    被季走喜欢的少年。    “这家店居然还在!”    季走喜欢的少年忽然一跃窜出了伞下,顶着雨跑到一家招牌油污不堪的店铺下面。    汪平仰头看高悬在他头顶那个“正宗隆昌猪脚饭”的招牌,转过身,惊喜地冲季走招手:    “快!学弟!这家猪脚饭绝了——我学生时代最喜欢吃的,它还开着,你一定不能错过!”    ·    这个时间点,学校已经开始上晚自习了,整条街落于一种暂时的闲散状态,所有人都懒懒散散的。    猪脚饭馆有个桶用来放伞,季走看了一眼脏得不能再脏的桶,收回准备放伞的手,从墙上扯下一个袋子把汪平的伞放进去,小心地捏在手中。    汪平却早就已经飞进了店内。    饭点已过,隆昌猪脚饭的店铺里也空空荡荡。    老板娘正趴在收银台边,在看一部最近的古装片。    老板娘余光扫到有人进来,按了个暂停,直起腰来:“欢迎光临啊,看看墙上菜……哟?汪平?!”    “老板娘!”汪平也一下认出了老板娘,“还是你在经营这家店啊?”    老板娘:“……给你一个机会,重新说一次。”    “哈哈,我错了。”汪平立刻道歉。    “谁谁谁?”就在这时,一个嗓门很大的男声也从后厨传来。    很快,高瘦的男人探出头来,惊喜往外边看:“汪平来了??”    “这儿呢,我回来了!”汪平举起手,和老板打了个招呼。    “还真的是你!”老板惊喜过望,缩回厨房把正在洗碗的水龙头一关,丢下碗筷,擦着手跑出来。    老板跑到老板娘旁边,上下打量汪平,笑道:“是帅了——诶,你怎么回来了?罗阳文和郑俊远说的中戏考上了吗?应该考上了?我还在电视上看到过你的广告呢!”    “那必须考上了好吗?”汪平说,“我都快毕业了。”    “都快毕业了!”老板和老板娘非常配合地一惊一乍,“这么久了!”    “对对对。”汪平笑起来,“老板娘,老板,要不我们等会儿叙旧,我都快饿死了,能不能先赏点饭吃?”    “行。”老板爽快道,“老样子是?”    “我是。”汪平回头看正在低头捏伞玩的季走,把他拉过来,让他看菜单,“别玩伞了,季走吃什么?”    “和汪平哥一样就好。”季走看也不看单子。    “汪平吃的是卤肉猪脚双拼。”老板娘好心地解释,“你没忌口——诶,你也好眼熟啊?我认识你吗?”    “肯定认识啊!”汪平代替季走回答,“这是季走,我学弟,中戏之光!影坛之光!全世界最年轻的威尼斯影帝哦!”    汪平一边说,一边骄傲地把脑袋抬起来——他学弟,最!年轻的影帝!    作为学长,简直与有荣焉!    汪平叉腰得意洋洋,嘴巴和眼睛一起翘翘的,季走低头看他,忍俊不禁。    “哎呀……”老板娘没想到季走来头这么大,有点被吓到了,又有点不好意思,“我不怎么看电影的,都不知道……”    “是我演的片子太小众了。”季走沉声解释,“票房也没有多少的。”    “但是……”季走说起话,老板娘就更觉得他耳熟了,有点疑惑地摸了摸头发,“我真的对你有印象……”    “那就是看了广告呗,我学弟广告也很多的呀。”汪平不以为然,瞄了一眼双拼价格,在心里做了个乘法,掏手机出来,“老板娘你们也没涨多少价呀,微信支付行吗?”    “行什么行!”    老板娘也顾不上纠结季走了,一把将收银台的微信支付牌子扯过来,扔到桌下,又把贴出去的一排二维码挡住。    “我能要你的钱?”老板娘瞪汪平一眼,“之前你和你那几个兄弟常常照顾我生意,生意都好了几倍,请你吃顿饭难道我还请不起吗?”    “就是就是!”说话之间,老板也端着两盘切好的卤肉猪脚双拼出来了,放在托盘上,又给汪平季走一人添了一大碗排骨汤,“怎么能收你的钱呢!”    老板说完,把准备好的饭菜往两人面前一推,做了个赶人的动作:“去去,赶紧吃饭,别饿着了。”    虽然生意加倍好像都是罗阳文和郑俊远吸引来的女生的功劳。    不过,兄弟的功劳,就是自己的功劳!    况且汪平以前确实也照顾了老板他们挺多生意,闻言不再客气,过去端饭。    汪平一走近,便看见两份饭上面堆得能冒尖的卤肉和猪脚——起码加了一倍,甚至有可能加了两倍。    汪平得意地端起一个托盘塞给身后的季走,骄傲道:“看到没,走到哪儿都有人请吃饭,还菜肉加倍——校园风云人物,诚不欺你。”    季走手上一沉,看着汪平笑。    “诶。”老板看着汪平端餐盘,又说,“你们去楼上坐着吃,免得等会儿客人进来找你们要签名,饭也吃不清净。”    汪平和季走从善如流,走到楼上,默契选了窗边的位置坐下。    天已经全黑了,落着小雨,雨水中,灯光是一小块一小块的圆点起起伏伏;远处传来校园下课铃声,随着铃声响起,整街寂静被学校里的板凳桌椅声与说话声打破。    漏入了些尘世喧嚣。    喧嚣却是很舒服的。    汪平将桌上的两种剁椒酱都拿起来,问:“学弟,吃辣吗?”    “吃。”季走看着汪平,又说,“不要红剁椒,要青剁椒。”    汪平:“!!”    汪平惊喜地看向季走,简直像是找到了灵魂挚友。    汪平把红剁椒放下,掀开青剁椒的盖子:“对!红剁椒有什么好吃的,简直失去灵魂!几勺?”    季走还记得,当年汪平挽着白衬衫袖子,拍桌争论:“不是青剁椒能吃吗?不是两勺半能拌完一碗饭吗??不会吃就不要浪费食材,你这样对猪公平吗?”    季走闭了闭眼睛,笑看汪平:“两勺半。”    汪平高兴得想拍桌子庆祝!    季走太懂了!!唯有这么懂的人,才适合一起吃猪脚饭!!    汪平给自己和季走一人两勺半的青剁椒,低头搅拌肉饭和剁椒,刚准备吃,忽然听见耳边一阵小气声。    一罐打开,冒气儿的可乐忽然出现在他手边。    汪平看可乐,又抬头看季走,季走抱着自己的书包,拉链开着,可乐似乎是从那里面拿出来的。    “猪脚饭。”季走慢吞吞地说,“怎么可以不配可乐呢?”    汪平震撼地睁大眼睛!    绝了!    自己的学弟真的绝了!    汪平什么都不说了,端起可乐罐冲季走敬了敬,一口半瓶——不说了,感情都在这可乐里!    季走拎着勺子,温和地看着面前的汪平。    看他喝可乐,看他低头吃饭,看他狼吞虎咽。    这是第一次,季走不是在角落中,而是在汪平对面和他吃这份猪脚饭。    季走心中的坚冰被敲碎一块,变成柔和的流水缓缓泻开。    季走看了汪平一会儿,把自己的勺子伸向汪平的盘子,非常自然地舀了一勺起来。    汪平停顿,抬头看季走。    “会不一样吗?”季走把汪平的饭塞进自己嘴里。    “不会?”汪平不疑有他,自己的勺子也伸到季走的盘子里,有样学样地塞嘴里,咀嚼品尝,“我尝尝。”    汪平仔细地嚼完,将米饭吞进肚子里,这才抬头,笑看着季走:“根本不会!一样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平崽,专治各种意难平0v0    严肃更正:季走的平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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