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贺钧潮按着眉心,似乎真的很头晕的样子。 路夕本来还疑惑,戴蒙不是说他很能喝的吗,但看见他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便说道:“你很不舒服吗?我去叫戴蒙。” “他也喝酒了,还是麻烦你送我回去。”贺钧潮虚弱道。 他的表情看上去怪委屈的,好像如果路夕不送他就是对不起他似的。 路夕觉得他可能是真的喝醉了,因为平时的贺钧潮,打死都不可能这么跟他说话。 他只得点了点头道:“好,车钥匙呢?你还有什么东西没带吗?” 贺钧潮从裤兜里掏出钥匙,用两根手指拈着给他,摇头道:“没有,走。” “要不要回去和他们打个招呼?”路夕犹豫着说。 “没事,戴蒙会解决的。”贺钧潮边出门边道。 路夕觉得他走路的姿势有点过于英姿飒爽,着实不像是喝高了的模样。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喝醉都没法走路的,他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 他们从后门去了停车场,路夕按下钥匙,旁边一辆黑色蝰蛇响了响。 路夕第一次开超跑,以前比较喜欢商务车,从来没试过跑车。 他一边看操作一边想,这车还真是贺钧潮的风格。 贺钧潮系上安全带,问他:“需要导航吗?” “不用,我记得路。”路夕随口道。 贺钧潮以为他之前来过这一带,于是说完这句后,便不再做声了。 路夕发动车子,驶入黑暗中。 两边的路灯一个接一个闪过,贺钧潮看着窗外,车内有些沉默。 过了许久,他开口道:“听歌吗?” 路夕专心开车,随口道:“好啊。” 几秒后,音响里传来了富有磁性的男声。 路夕夸了一句:“音响不错。” 随着动感十足的节奏,跑车在黑夜里飞驰。 三分半钟之后,下一首歌切入。 路夕说:“你很喜欢戳爷?” 刚才放的是《forhim》,现在这首是《Wild》。 路夕不怎么听欧美男歌手的歌,倒是很喜欢女歌手。但这两首歌实在太火,他在大街小巷听到过几次。 “还行,不过不少人会对他有偏见。”贺钧潮语气淡淡地说。 “嗯?为什么?”路夕只听歌,不太关注歌手本身,他以为戳爷是很受欢迎的。 贺钧潮看了他一眼,说:“因为他是gay,你也知道,这类群体总是受到很多争议。” 路夕没有察觉他的视线,微微诧异道:“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会攻击性取向?也太掉价了。” 他虽然从小生活环境优渥,身上却没有半点富家子弟的坏习惯。 在他眼里,看不起性取向和看不起外貌一样,都是非常low的行为。 “你觉得同性恋正常吗?”贺钧潮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试探地问道。 “当然正常啊,很多优秀的名人也是gay。”路夕说,“怎样去评价一个人,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他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他说完这句话后,贺钧潮久久没有声音。 两人聊了半天,空气又突然安静下来,让路夕觉得有点不适应。 他主动说道:“那你呢,我一直以为你对同性恋的态度不太友好,但今天看起来好像是我误会了。” 贺钧潮沉默了,过了一会儿,他问道:“如果你有个朋友是喜欢男人,你和他相处起来会不自在吗?” 他的声音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但路夕正在开车,没有注意到他的不对劲。 “假设我有个gay朋友?”路夕笑了。 贺钧潮想了想,说:“不算gay,他只喜欢过一个人,但是恰好那人和他相同性别。” 路夕嘴角的笑容逐渐淡去,说道:“那就是真爱了,真爱至上,我当然不会对他有什么看法。” “真的?” “嗯。” 车里复又静默下来。 夜色中,超跑的声音不停炸街,接下来的路程里,谁都没有再主动说话。 没多久,就回到了训练营。 路夕将车停好,贺钧潮在解安全带的时候,衣服不小心挂在上面了。 他便倾身过去帮他,动作间,一不小心打翻了车上的储物盒。 盒子里面照片一样的东西哗啦啦掉了下来,洒在了贺钧潮的身上。 “啊,不好意思。”路夕赶紧说道。 就在他去捡照片的时候,却忽然停住了。 大概有一、两百张那么多,花花绿绿,全是他的写真照。 有沙滩下漫步的,有浴缸里叼着领口的,有弯腰打篮球的……这些是他们以前在组合的时候拍的,但却没有其他人的影子,每张都只有他一个人。 除了这个也就算了,居然还有他的机场look。有一张戴着口罩看镜头的,是最近一次去《明限》拍的。 车内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起来,粘稠的空气仿佛让人呼吸都困难。 路夕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 终于,贺钧潮打破了沉默,他清了清嗓子道:“那个,这是我妹妹放在这里的,她一直想要你的签名照来着。” 路夕迷茫地抬起头,看向他。 十分钟后,休息室内。 路夕面无表情地拿着马克笔,给一百三七张照片挨个签名。 贺钧潮冷静地在旁边指指点点:“这里画一只猪头,嗯,她喜欢小猪。这里写一个‘祝沐冉小朋友天天开心,笑口常开’。” 路夕疑惑地问:“你妹妹多大了?” 他隐约记得,以前同团的时候,贺钧潮就说她妹妹上初中了,现在怎么说也该是高中生了。 “十七,今年大一。”贺钧潮说。 路夕:“……” 他在自己微笑看镜头的路透照下写上,“祝沐冉小姐天天开心,笑口常开”。 贺钧潮的嘴角抽了抽。 路夕一边签一边问道:“你妹妹的病好一点了吗?我记得以前你说过,她在接受心理治疗。” 沐冉从小被诊断为双重人格,简而言之就是精分。 她不发病的时候,是个骄里娇气的小姑娘。一旦犯病,就会找个黑暗的角落把自己藏起来。 据说有次她藏在阁楼里,三天三夜都没出现过,那几天贺钧潮快急疯了,四处寻找她。 其实这个妹妹也不是他亲妹妹,是他养父的女儿。但自从他养父逃避抚养权跑了以后,他就一直没丢下过沐冉。 “好‘一点’了,反正在她身上装了定位,也不怕走丢了。”贺钧潮背靠桌子,舒了口气道,“其实她平时倒更像是个发病的人,天天闹腾。” 路夕没见过沐冉,不过他心里总是对女性和孩子无条件宽容的,便说:“活泼点很可爱啊,她喜欢追星吗?” 贺钧潮看着他发顶的小漩涡,说:“她不追星,只追你。” 路夕被他说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签完最后一张放下笔道:“那有机会的话,带我去见见她。” “好,她会很高兴的。”贺钧潮帮他把散落的签名照收起来,找了个纸盒放好。 路夕见没什么事了,便起身准备回宿舍。 在他出门前,贺钧潮叫住了他:“路夕,如果你能出道,她一定会开心的一晚上睡不着觉。” 路夕回过头,忽然对他笑了一下,说:“这么肯定?” “非常肯定,所以出道,你本该属于舞台。”贺钧潮看着他的眼睛道。 路夕没有回答他,而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房门慢慢合上,贺钧潮用手指轻轻摩挲一张张照片,他珍藏了两年年的照片。 如果你出道,我也会一晚上睡不着,就像我们一起出道的那天一样。 所以快回来,我的主舞大人。 次日一早,练习生们还没从昨天的狂欢中苏醒过来,就被吹哨集合带到了演播厅。 路夕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吹风吹久了,一觉醒来觉得嗓子很疼,说话的时候鼻音也很重。 在去演播厅的路上,乔松年碰见了他,便上前道:“路哥,你个没义气的,昨天怎么抛下弟弟先走了?!” “昨天我有点不舒服,就自己打车回来了。”路夕低声解释道。 祁楠眼神怪怪的看了他一眼,他出来透气的时候,明明看见他上了贺钧潮的车。 “你感冒了,要不要吃点药?”乔松年听出他声音的变化,“一会儿录完之后,我陪你去医务室。” 路夕点了点头,随着众人进了演播厅大门。 四位导师齐刷刷地站在舞台上,台下工作人员来来往往,布置场地。 他们已经对这种阵仗很习惯了,伍承焕甚至打了个哈欠,在刚好撞见海灵的目光后,连忙讪讪地闭上了嘴巴。 贺钧潮拿着话筒道:“都没睡醒啊,要不要我给你们醒醒神儿?” 经过昨天的聚餐,大家也都和他熟悉了不少。 伍承焕扬声道:“不要不要,pd你有话好好说,我们很清醒!” 众人都笑了起来。 hope老师说:“就你皮,刚才还一副要打瞌睡的样子。” 贺钧潮一挑眉道:“不要也不行,接下来要宣布的消息,一定会让你们立马清醒的。” 他指了指大屏幕,上面开始出现滚动的数字排名。 “啊,我的天,现在就要公布票数了吗?” “这次投票是要刷人了?也就是说,F班要离开舞台了?!” “天哪,别,昨天还狂欢呢,今天就这么残忍?” 孟欣佑瞥了路夕一眼,他们是两支曲目相同的队伍站在一起,他和路夕都站在队伍的第二个。 “就是你们想的那样,这次的投票决定哪些人留下,哪些人离开。”贺钧潮说道。 现场的氛围顿时紧张起来,所有人都在低声讨论,紧紧地盯着大屏幕。 “首先宣布的是,《TheMonster》的票数。”贺钧潮说道。 “啊啊啊啊啊!求求了!”《TheMonster》的成员全部握着彼此的手,心跳都快骤停了。 大屏幕滚动起来,数字跳出。 “我靠!梓棠,牛逼!” “棠棠哥我爱你啊啊啊!”队友们全都抱着赵梓棠大喊大叫,这一队在他的带领下,取得了胜利。 接下来,一队接一队公布。 伍承焕满头冷汗,回头求助地看着路夕。 “别害怕。”路夕轻声安慰他道。 他们这组目前的总票数是245票,而孟欣佑队伍的总票数是424票。 也就是说,现场五百九十个人当中,如果所有人都投了票,那么孟欣佑获得的票数应该166。 而若是路夕队伍想要和他们打成平手,打底路夕也要获得345票,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他连入场的粉丝都没有这么多人。 当然,平均每轮投票中,至少会有20到30人弃权,加上每个人零头不同,百分之九十是不会打成平手的。 换句话说,即使孟欣佑翻车,他们获胜的几率也相当高。 “到他们组了。”旁边的人对祁楠说道。 祁楠也捏了一把冷汗,他的组已经获胜,他也获得了加分票。但看着好兄弟们很有可能会落败,他的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儿。 小葵死死地握着身后队友的手,都快要哭出来了。 乔松年呼出一口气,小声道:“路哥加油!路哥加油!我们一定可以的,相信他!” 路夕也牢牢地盯着屏幕,摄像头捕捉了他脸上的紧绷。 其实之前在宣布评级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紧张。 但是这次不一样,他们队有四个F班成员。 一旦他们输了,他和伍承焕无所谓,但这些人就都要离开舞台。 路夕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收拢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注意路夕开车不用GPS和他表情变化的伏笔,以后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