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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天鹅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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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曾于许匿同窗多年, 是了解他为人与性格的。而今许匿做出如此决绝凶残的事,可想他一定是长期活在这样仇恨的阴影中。

    他从前是骄傲的,有野心的鹰, 后来现实将他的羽翼尽数拔下, 再折断脊骨丢下山谷。

    “为什么不去看许老师, 明明就是翁副团欺人太甚,她这些年没少打压小演员。”她才是整个舞团里臭名昭著的害虫,玩弄权势,捧高踩低。

    “许匿不会想我们去看他的。比起同情穿着囚衣的他, 他更愿意让人惋惜躺在墓碑中的他。”宜笙低声道。

    则灵握着咖啡杯, 眼中闪着泪光说:“十几年而已,时间过得很快的。再说了,探监时间那么短, 怎么够我骂他。”

    这件轰动一时的蓄意肇事行凶案终于在四月末落下帷幕。

    姐妹两人终是只给狱中的许匿送了些物品和口头传信。

    许匿也向所有人真诚道歉,唯独没提她们两人。

    他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念其平安喜乐就可。

    重回伦敦是五月,整个城市都沐浴在波光的缎带中。

    商务房车驶过泰晤士河, 湖面浮跃着成片的金色光点,

    宜笙将车上的遮阳帘拉上, 不许姜月亮望出去, “好了,等手术成功,就能每天见到太阳了。”

    小姑娘略略失望,还在回忆刚刚看到的景色, 问道:“白天的湖面是阳光满洒, 浮光跃金, 那晚上的湖面也像白天一样漂亮么?”

    宜笙微怔, “白天和晚上的泰晤士河各有各有各的美。但其实傍晚的泰晤士河最有风姿,那时候的天空一半是金色一半是绯色,大片的云团拢在桥上。车灯、路灯似流光,钟楼伴着所有场景都被映入河面,像是异世界。”

    从前她在伦敦表演那一个月,只和团里几位同事一起来看过,最后因为天气实在寒冷,敷衍拍几张就匆匆离开去吃饭。

    宜笙认真感受泰晤士河,与伦敦这座城是和秦见川在一起后。

    那时临近联姻,日日夜夜的相处对于她来说都是倒计时。宜笙只能靠记忆去记录他们之间的分分秒秒。、

    他们在国外那二十八天几乎无从争吵,秦见川是个温柔多情的男人,总能知道那句话会使她春心荡漾。那来之不易,又转瞬即逝的悸动,只让人全情投入,舍不得浪费一天的大好时光。

    “姐姐,那等我做完第一场手术,可以带我来看么?”

    宜笙抚摸姜月亮脑袋,安抚道:“好,最近你就在医院好好准备手术。等收工成功,姐姐就带着你各处玩,好不好?”

    小姑娘欢呼,再次一脸喜悦,“好!”

    因为姜月亮手术在即,所以夫妻二人先是将姜月亮送至医院,安排好一切后才回家。

    再路过弓箭大街附近的街道,宜笙将窗帘全部拉开。

    尽管冬去春来,街上的景色已被绿树葱郁取代,可宜笙还是会怀念那个起始的夜晚。

    那晚灯光璀璨,风林飘雪。

    她被秦见川背在肩上,走在那万丈红尘中。

    宜笙二十九年的人生中,再没有哪天是比那晚更要浮泛悸动。

    落雪不单飘停在他们头顶,还有心中。

    宜笙不由偏了偏头,正见秦见川托腮看着她,那无比熟悉的温柔缱绻在人心中盘旋。

    “在想什么?”秦见川握住她手摩挲,那温情目光在对视之中变的暧昧。

    又在这条本就写满情味蜂蜜的街道,顺理成章挑动起潮湿记忆。

    “在想初次见面。”宜笙也不遮掩,半倚着秦见川回道:“你太像个久经情场的老手,让人忍不住沉沦。”

    秦见川轻笑,颔首抵住她额头,气息潮热,“笙笙,我才是你诱捕后被豢养的天鹅,”

    在这段感情之中,他才是一眼沦陷,然后心甘情愿戴上锁链的人。

    宜笙手攀着人脖颈向上,指腹勾捻秦见川唇畔,描摹着人欲望。

    “主人,你会永远用爱滋养我的对吧?”秦见川那双温润中散发着色、欲气的眼眸,才是最杀人的利器。

    车子停到熟悉的房子前,两人用仅存的理智进了门。

    依旧是简欧装修的洋房,但屋内的灯具全部被换成了更加明亮温馨的款式。

    还有软装全部被更换了一遍,处处充满生机,再不似从前只供人落脚时的空旷。

    它被光、爱,绿植花卉填满。

    从一夜风流变成终身的遮风避雨。

    “砰”门秦见川用脚踢上,几乎同时宜笙也被垂挂抱起,后背抵在那处的玄关柜上。

    春日的伦敦气温适宜,带着清新的潮湿感。

    可仅仅一层布料相隔的肌肤逐渐升腾起热度,灼热,起伏,吻似密雨,汹涌如急骤。

    从前的旖旎记忆全然被唤醒,傍晚的灯光是暧昧的。

    泛红灼烫的耳尖,湿热轻佻神经的舌尖。

    覆盖,捻转,吮吸。

    宜笙抱住秦见川时,甚至能感受到他手臂上的血管都虬结而起,他蛊惑说道:“笙笙,帮我摘一下眼镜。”

    两人瞳孔之中的眸色就像跳跃的灯烛,火花轻颤扩延。

    所以宜笙去抓他鼻梁上眼镜时,指甲差点刮破人面部肌肤。

    “笙笙,疼。”秦见川盯着她绯红脸颊看,瞧她情难自已,瞧她心绪悸动。

    宜笙将眼镜勾在自己指尖,边颔首去亲吻自己指甲刚刚刮到的秦见川鼻梁处,“消消毒,再贴一个创可贴。”

    她亲吻一下,便说一句,“再吹吹伤口,还疼么?”

    秦见川咬住她唇畔,“现在不疼了,现在只想...”

    齿锋的痛感,使得宜笙喉间难抵轻咛,将眼镜往玄关柜上一丢,手指抓着他发丝攥紧。

    平日温和的儒士,在夜色漫漫中,将那份温柔撕碎,带着些横冲直撞的少年意气。

    他向来赤子真诚,对自己所爱就要发挥淋漓尽致。

    学业也好,事业也罢。

    后来遇见想要相守一生之人,起初被抛下时,他心中难免有愤怒,甚至想妥协算了。

    可当他冷静下来了,发现那份曾被赋予梦幻的爱,又在实地落根发芽。远离彼此时的爱,冷静后还决定爱的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

    “笙笙,你好漂亮。”秦见川抱着人,连话音都是真诚又缱绻的,带着几分情动,他心动难捱。

    “只有现在漂亮么?”宜笙挑眉道,娇俏撩人。

    “你一直都很漂亮,从初见开始,我就在心里想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孩。漂亮到,想求娶回家,做太太。”这并不是逗她的甜言蜜语,而是从初见那一刻,就酝酿在秦见川心中的真实想法。

    于是,他丢下绅士行为。

    将人背出剧院,一路踏着雪,只为取香吻一枚。

    宜笙咯咯笑,摁住他翻了个身。

    沉沉一落骤雨滂沱,山林簌簌,湖泊都泛起海啸。

    银丝叠霜,落梅满雪山。

    “老公,我只知道现在还没吃饭,有点饿了。”宜笙趴在他身上,话都有些说不清。

    秦见川平躺在沙发上,仰视看她,指尖没入她的发,“那你想吃什么,我让人送来。”

    冰箱到现在都还是空的,现做肯定是来不及的。

    宜笙挑眉坏笑,跪坐而起,说道:“想吃这个...”

    下一秒,秦见川闭上眼舒爽皱眉。

    那是一种被口腔包裹的热吻,舌尖压着咽喉,湿热润泽,收缩自如。

    也不知道她和谁学的,起初还十分生涩,常被牙齿钩挂。

    后来她便学会了点燃火花,绽出海边最璀璨的焰火。

    关键是,宜笙还很喜欢。

    或许是她喜欢掌控别人情绪的感觉,看着他跪倒裙下,俯首称臣。

    秦见川抚摸人脸颊,“这样来.....”

    直至夜色沉沉,秦见川翻身下床。

    先去浴室将水放好,才来抱人过去。

    这样的生活,他们过了两天,甚有新婚夫妻恩爱黏腻的滋味。

    日里秦见川甚至还学着视频,给宜笙做饭,半点没有大少爷不摸油盐的矜贵感。

    日子温馨,养花种草。

    伦敦的春日,都是荡漾跃金的。

    在伦敦的第三天,到了拍婚纱照的时间。

    两人先是到机场接则灵与白鹊洲,再一同驱车至摄影工作室。

    “先生、太太你们好。我是此次的婚纱照策划师琳娜。”

    琳娜是一个晒着小麦色的美国女人,微胖丰腴的身材,看着人笑时极具亲和力。

    “我先带两位太太去换第一套棚内拍摄的婚纱,就麻烦您两位和着我先生去更换礼服。”

    琳娜和她先生的摄影工作室非常出名,他们最擅长倾听客户的恋爱故事,从而策划出独一无二属于他们的婚纱照。

    宜笙第一套礼服是仿制芭蕾舞裙的黑天鹅元素婚纱,只不过经典TUTU裙摆,被设计成轻柔的纱裙。

    玫瑰花枝缠绕腰肢,妖娆又美丽。

    而秦见川也是清一色的黑色西装,胸前的口袋里别了一支新鲜的玫瑰。

    轻法装修的教堂,满地都是仿的雪粒。

    灯光也被自然的烛台和壁炉代替,氤氲着的昏黄灯色,将人五官晕染柔和。

    就如他们初见那般。

    “OK!现在只需要你们放松的在雪□□舞就好,剩下的交给我们。”琳娜笑着说道。

    随后整个教堂飘起雪花,却一点也没有寒冷的感觉。

    宜笙便贴着秦见川,随着他脚步轻慢摇曳。

    这一刻,就似黑天鹅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在飘满雪花的湖泊前翩然。

    他们旁若无人的共舞,在情到浓时,相拥接吻。

    秦见川还会背着她,踩着人造雪漫步。

    庄严神圣的教堂,也成为见证他们爱情的圣地。

    这一场景,便是还原两人爱情故事的开始。

    雪夜,芭蕾舞,漂亮的黑天鹅遇到了王子。

    他们一眼定情,漫步在雪地,又在一处燃烧壁炉的轻法小屋内,将爱情这件事延展开来。

    拍完这一组,琳娜上前,“还有一套是夜景,场地选在泰晤士河的伦敦桥边,两位可以先休息观赏另一对新人拍摄。”

    则灵趴在教堂门边,艳羡道:“这一套的气氛也太旖旎了,不过好涩。”

    白鹊洲拢住则灵脖颈,强行将人带走,“该我们了。”

    相比起宜笙和秦见川第一套拍摄,他们的取景地在一处复古城堡外。

    精致雕花的城堡外墙是攀岩的花枝,风过是敛起波澜。

    则灵着泡泡袖抹胸短款绸制婚纱,长叠起的头纱落在人腰间。

    是酷飒又骄矜的大小姐装扮,此刻正翘着二郎腿,戴着遮阳墨镜坐在一辆复古紫色跑车车前杠上等待白鹊洲。

    大小姐神情慵懒,黑色长靴都是酷气不羁的。

    所以当着白鹊洲一身宽松休闲的黑西装出来时,原本还觉得自己气场极高的男人,自动在大小姐面前卸下几分傲气。

    他站到则灵身前,伸出手臂供她扶着下车。

    “这就是展现你们日常的一组拍摄,随意就好。”琳娜的先生最善于抓怕瞬间,他认为一瞬间的情绪最抓人。

    比如颔首的宠溺一笑,再比如偷瞥被发现的转移视线。都是转瞬即逝的情感,也是人最真实的情感。

    则灵踩着黑色长靴,再次往车身上一倚。

    白鹊洲无奈摇头笑,他家这位大小姐就是从小被管教的太过严格,所以人后骄纵又娇气。

    吃饭是要哄的,睡觉是要搂着拍背的。

    特别她骨子里又带着点懒洋洋,除了对跳舞卖力外,其余都是能瘫着就瘫着。

    就如此刻拍婚纱照,她也往车前杠一倚。

    似是在说,小白子,来伺候本公主吧。

    白鹊洲也不去拉她摆任何姿势,只是顺势往她身侧一站,手臂擦过人腰肢,撑在她身前。

    微风一过,白鹊洲勾着唇角帮大小姐整理碎发。

    “娇气死了,灵娇娇。”白鹊洲附人耳畔,暧昧说道。

    则灵立刻伸手去捏他耳朵。

    今日的白鹊洲还带了耳钉,再加上脸上架着得那副墨镜,处处都透着纨绔子弟那股劲。

    则灵都不禁陷入沉思,曾经在她的记忆里,白鹊洲分明是一个斯文的满带书香气的少年。

    分别数年后,一身痞气,如果不是了解他为人,只怕第一印象都会给他扣一个花花公子的帽子。

    “娇气,你不还是把我娶回家了?”

    白鹊洲居高看她,墨镜之下的一双桃花眸,潋滟水色。

    “本少爷是个死脑筋的人,就非要在一个坑里反复跌倒。”所以再次相逢的那个春节,白鹊洲追她出包厢,匆忙逃离的人不知是不是自觉理亏,居然脚一崴地摔下楼梯。

    当则灵头缠纱布,泪眼婆娑看着他问,能不能留下来照顾她时。

    白鹊洲心中第一个滑过的念头是,这个女人肯定有想玩自己,再将两人的经历发到网上。

    可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留下。

    反正这些年他心里也没再容下任何人,所有人都挪谕他是个花花公子,但只有他心里知道,他在等一个坏女孩。

    那个将他文气撕碎,换上花花公子外衣隔绝各类□□的女人。

    白鹊洲揽着人腰肢,指骨都在发力,恨不得将人整个揉进自己怀里,“大小姐,以后我会更加宠你,惯你。无条件的服从于大小姐,让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哪个男人能容得下你的脾气。”

    则灵歪头,收出长臂勾住他脖颈。

    眼中不落半点下风,她挑了挑张扬眉峰,回道:“老公宠不宠我,是老公的肚量。我能不能让其他男人容得下我,是我的本事。”

    白鹊洲掐人腰肢,“忘了甄嬛传,我是很认真得在和你说话。”

    则灵笑意更深,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白鹊洲根本接不上她的话,也不明白她每天奇奇怪怪的台词。

    现在的白公子,已经能熟练判断出哪句是甄嬛传的台词,哪句又是知否的台词,就连小说台词都能判断出来几句。

    “白鹊洲,我相信你是全世界除了我爸爸和爷爷外,最宠我的男人。”

    “大小姐,爸爸和爷爷宠爱你,是因为血缘关系。我宠爱你,是无条件的,心甘情愿又甘之若饴的。”

    则灵仰头,落吻在他唇上,“奖励一下。”

    “大小姐,这可不够。”

    则灵歪头,双臂环住人脖子,唇也凑近白鹊洲耳畔处,“刚刚只是预付款,晚上再给白公子支付尾款。”

    白鹊洲轻笑,颔首亲人锁骨,“好,都听大小姐的。”

    “OK!非常完美!”琳娜说道。

    秦见川和宜笙也在两人拍摄中途换好衣服来看,见两人正甜蜜黏在一起。

    “啧啧,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则灵。”宜笙耸肩,挪谕道。

    则灵反而被逗脸红了,戳了戳宜笙肩膀,“你和秦少爷拍的时候也这样,比我们可带颜色多了。”

    “怎么就带颜色了?”宜笙抬起手臂,拢住则灵脖颈问道。

    “还坐在他腿上,平时高冷端庄的宜大小姐,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呀!”

    “你不知道的多了。我们是拍婚纱照,又不是拍其他,多得是你看不到的场面。”

    则灵咬唇,又羞又怯。

    “大小姐和白公子真的般配。都是外面看着浪荡,但实则纯情的很。”宜笙抿着笑,低声挑眉说道。

    “不和你说了,我去换第二套婚纱。”

    因为则家是书香门第,家风又格外严肃严谨,所以则灵选了一组张力稍强的和一组乖巧的。

    再从化妆间出来,则灵已经换上一套白色公主纱裙,连带妆容也是乖巧清甜的模样。

    齐刘海,娃娃脸,突然就让人想到她读高中时,就是这副打扮。

    但只有与她亲近的人才知道,那副乖甜的外表下,是骄矜又张扬的大小姐性格。

    白鹊洲这次是板正挺括的黑色西装,胸前的西装口巾袋别着一朵白玫瑰。

    斜分的发型终于带了几分书香气,正经时的表情甚至冲淡了一直以来的纨绔调调。

    宜笙抱臂,倚在秦见川怀中,“这不会就是白公子高中时的样子吧?”

    秦见川摸了摸鼻子,“还真是。他高中以前可乖了,后来栽到你闺蜜手中,抽烟喝酒泡吧样样学会,除了不乱搞男女关系,是人口中标准的纨绔形象。”

    宜笙瞪了一眼秦见川,“感情这种事,就是愿赌服输。你不也栽在我手中,心甘情愿做好好先生么?”

    秦见川扶了扶眼镜,笑着低声道:“我只白天做好好先生,晚上要做坏坏先生。”

    说完,还掐人后腰一下。

    大庭广众下,宜笙不好发作,只佯怒娇嗔,“晚上看谁坏得过谁。”

    则灵第二套是最典型的公主系列,骄矜的大小姐甚至不需要去装模作样。只稍往那里一站,脸上的表情就已全然到位。

    白鹊洲看着她,就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

    则灵坐在光下,一头柔顺长发散发着光泽。一双明亮闪烁的大眼睛,每次盯着他时,都会让人不禁魂魄稍稍迷失。

    这才致使他跌入大小姐的圈套,成为人甘之如饴的裙下之臣。

    甚至在后来无数个夜晚恼恨自己,忘不掉、熄不灭的火,当时为什么不能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先将人骗来洛杉矶多好。

    至于往后,他再想办法劝自己就是了。

    可当时到底年少气盛,特别每逢深夜去看则灵在晚上发的帖子时。

    那些他的爱意,尽数变成大小姐口中的笑料。

    刚想通等天亮就去和好的人,又冲进了牛角尖里迷失道路。

    可此后经年数月,他不是没有侧面打听过则灵的消息。

    从父母口中,他也得知了小姑娘最后还是重新回去继续跳芭蕾,考入了京舞,京芭,又从群舞一步步升职。

    他就在远方,悄悄为则灵叫好。

    但从没有一次,想过去主动找她。

    如果不是那次同宜笙开玩笑,或许他还会将自己缩在安全的壳内。

    一边肖想不遗忘,一边退缩找借口。

    所以那天匆匆一眼,即使则灵变了打扮,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在人落荒逃离时,穷追出去。

    亲自将那些过往的不悦熄灭。

    反正已经栽她身上,不如就久一点,一辈子也未尝不可。

    白鹊洲看着眼前人,那是得偿所愿的欢愉。

    他单膝跪地,眼眶都是红的,问道:“则灵大小姐,你愿意嫁给我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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