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便利店装上了感应器,李琊走进去的时候,响起机械式的女声,“欢迎光临”。 收银台后站着一个男孩,是果壳的兼职生,外号比巴卜,因爱吃泡泡糖得名。 李琊见着他,笑说:“老秦把你抓来了啊。” 比巴卜说:“我之前在别的便利店打工,还不如过来。” “你也太爱他了。” “山哥大方嘛,工资比那边高点儿。” 季超气喘吁吁地走进来,“你走那么快干什么!” 她介绍道:“我学长,季超。果壳的同事,比巴卜。” 两人打过招呼,李琊朝里间看看,“叶钊不在?” 比巴卜在脑海里检索这个名字,“你说山哥的朋友,大钊?” “他不在?” “为什么在?”比巴卜有些茫然。 “他是……”她这才想起叶钊在保险公司上班,假期早过了,他在上班,怎么会来这儿。她摇了摇头,“没什么。” 比巴卜说:“你要返校了,下周的派对你来吗?” “什么派对?” “‘开学典礼’,山哥没和你说?”比巴卜指了指贴在门口的海报。 海报上有复古字体写着“开学典礼”,下方几行小字“迎来春天,迎来自由派对第五期,果壳准备好乐器,等待爱音乐的你。周六晚八点,整晚酒水八五折,免票入场。” “他好像是给我说过。”李琊看向旁人,“你来不来?” 季超说:“来啊,说不定有好玩的人,去年‘回到千禧年’,那个唱日语歌的姐姐好厉害,渝中区椎名林檎。” 比巴卜说:“每次自由派对都很好玩。” “是好玩,你们就知道让我上台。”她皱了皱鼻子,“警告你,到时候别带头起哄。” 比巴卜摊手,“你就是我们镇店之宝,你不上谁上啊。” 季超附和道:“就是。” 她眯起眼瞪他们,“我只负责喝酒。” 小孩商量着怎么玩的时候,成年人早已返工,如兢兢业业的工蚁,穿梭在CBD大楼里。 叶钊走进公司,叽叽喳喳的议论涌入耳来,三两个年轻人映入眼帘。 几人看见他,纷纷道:“叶哥好。” 他浅笑着点头,“不准备下班?” “叶哥,你又签了一个大单!”实习生笑得腼腆,望着他的眼睛能掐出蜜来。 “普通的单子。”叶钊谦虚地摇头,拿着文件夹走去自己的位置。 实习生目送他的背影,感叹道:“好厉害,我什么时候才能赚这么多……” 同事笑她花痴样,“你要像叶哥这么拼,不到十年保准做主管。” 吴主管拿着水杯走到饮水机旁,正巧听见这句话,轻声哼笑,“拼命有什么用,你们长小叶那样,自然大把富婆赶着来签单。” 年轻人面面相觑,等吴主管端着水杯走了,实习生才出声:“吴姐是不是更年期到了,最近好凶啊。” 同事说:“这个季度才开始,叶哥已经签了三单了,底下的人还比自己干得好,你什么心情?” “新仇旧恨啰,吴姐以前对叶哥……”另一个同事话未说完,意有所指地耸了耸眉。 “你说吴姐对叶哥有意思啊?”实习生惊讶地捂住嘴,又紧张地朝四下看了看。 “叶哥就是她一手带的嘛,跑业务跑出感情了。这事儿老员工都知道。” “跑业务还能跑 出感情呀?” “等你跟着叶哥跑两天业务试试?” 实习生红了脸颊,嗫嚅道:“那还要他肯带我。” 会议过后,吴主管叫住叶钊,“恭喜啊,开工两天就签下三单。” 他半客气半玩笑道:“主管领导有方。” 吴主管笑笑,抬腕看表,“下班啰,一起走。” 电梯里挤满职员,吴主管站在角落,看着前面的高大背影,思绪被拉到好远。 吴主管刚进公司的时候,手里只有低级保险产品,根本接触不到大客户,每天要做的就是上街推销,拉客户,再把客户变成自己的中间人帮忙推销。 有一回,她走到朝天门批发市场,妄图找到商户老板签单,却不想人潮之中,皮包被顺走。现在想想,不过是五十块的假皮包,除了几份资料,里面只有一个小灵通和几十块零钱,根本不值什么什么钱。可她那时只是穷学生,高跟鞋踩断她也要舍命追。她就那样崴着脚,大喊“有扒手”,一路追到码头。 横空出现一位年轻人将小偷制服,皮包重回她手中。 叶钊身上的工字背心被汗水打湿,被晒得发红的肌肤在阳光底下闪烁着光泽,剪一头板寸,眉骨边缘水珠滴落,落到她心口。 她说:“谢谢你。” 他展颜一笑,“不用谢。” 人来人往的喧闹之隅,天地黯然失色。 吴主管为表谢意,请叶钊吃了五毛钱的小布丁雪糕,不容他拒绝。两人背靠一堆货物,坐在地上。不知是为了推销保险,还是为了多待一会儿,她话说个不停。 他看出她的身份,直说:“姐,我买不起。” 她还是把资料递了过去,“可以先了解下,就几百块。” “几百块也买不起,你不如去那边问问。” 她拿出培训时学到的话术,“你一个月能赚多少?你别看这几百块,以后会给你带来很多收益。” 他反问:“你一单提成有多少?” “看情况。我们公司干得好的,年收入有几十万。” 他指向远处,“这样,你去前面办公室问问,我们老板在。” 她不好再多说,起身道:“你要是考虑好了就给我打电话,里面有我的名片。” 不久后,吴主管接到电话,他不买保险,要帮她卖保险。 穷小子进入销售行业,闯出一番天地的大有人在。她做到现在,不说改天换命,至少车房备齐,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他依旧乘公交上下班,在一个又一个酒局之间奔波,不把身体压垮不罢休似的。 同事这么多年,她也只大约知道他家境不好。说到底,她仅认识他这个人,其余一无所知。 现在她就站在这个人身后,鼻尖几乎贴到他的衬衫,他们很少离得这样近过。 上一次还是公司聚餐,她借着酒精拉他的手腕,他叫来其他同事送她回家。他太懂得保持距离,犹如一堵铁壁,骁勇如花木兰也攻不破。 离得近有什么用?近水楼台这个词根本不在他的字典里。 叶钊在一层下电梯,吴主管跟着挤出来。 他稍有差异,“今天没开车?” 她愣了愣,继而点头。走出大厅时,她说:“南滨路新开了家粤菜,我上回带客户去,都说味道不错,分享给你?” “叫什么?” “嗯……什么东楼,我忘了。”她顿了顿,“要不这会儿一起去吃?” 他轻轻一笑,“太不巧了,我待会儿有约。 ” “交女朋友了?”她说得自若,却紧紧地观察他的反应。 他还是浅笑着,“和客户。” 夜幕降临,商业街熙熙攘攘。乐器店里播放着枪花的经典曲目,李琊弯着腰,手撑在膝盖上,打量着面前的一排电吉他。 季超拿着包装袋,从收银台走过来,“诶,你怎么不玩电吉他?” 她站直,“我吉他玩得烂啊,你知道。” “可以学啊。” “然后去你们乐队。你说说你讲了多少次了,几百遍了都。” 他瞥她一眼,“就说了两次。” 她摇头,“你女朋友都那么看不惯我了,我还去给人添堵啊。” “都是误会,都知道你就是我哥们儿。” 她皱起眉,“别,当不起,说出去我又得挨骂。” 李琊刚入学的时候,被各大社团围堵,诚挚邀请她入社。季超当时是音乐社负责招新的,没少烦她。虽然她没有加入任何社团,却因此与他结识。 季超他们的摇滚乐队在学校里颇有些名气,乐队的主唱兼键盘手就是他的女朋友。他苦苦追求两年,上学期才领到男朋友身份。他筹备了浪漫告白,蜡烛在林荫道圈成心型,乐队齐齐站在后面。主唱换成了他,鼓手是从音乐社抓来的壮丁,键盘手的空位由李琊补上。 李琊最讨厌这种大场面,看在好朋友和三顿自助餐的份上才应下。在她看来,那天别提多糟糕了。季超把The Darkness乐队的《Love Is Only A Feeling》生生唱出了死嗓的感觉,鼓手有一节全是纰漏,更不说围观的人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她忍了又忍才没砸键盘走人。当然,女孩万分感动,哭成了泪人。 没过多久便是季超的生日,有了女朋友,生日成了隆重的节日。派对上大家玩得尽兴,男男女女没有顾忌,肢体语言都很亲密。 李琊嫌吵,想提前走,靠在季超耳边讲话,没想到从此就被他女朋友记恨上了,对她从没好脸色。她避之不及,加入他们的乐队是绝不可能的。 兜里的手机作响,李琊往门外走,接起电话,“喂?” 电话那边的传来李铃兰温柔的嗓音,“在哪儿?” “解放碑。” “我过来接你。” “又要干什么?” “吃饭。”电话里有人唤“兰姐”,她说着“等着”便挂了电话。 季超指向门外,“走吗?” “你先走,小姑来接我。”李琊轻叹,“又要去吃饭。”